暴雨紧急应急预案(通用40篇)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暴雨紧急应急预案(通用4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1
为了应对突发的暴雨天气,确保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小区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特制定本小区暴雨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 成立小区暴雨应急指挥部,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指挥部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监督暴雨应急工作。
2. 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巡查、排水设施的检查与维护,及时上报险情,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3. 小区居委会:协助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居民疏散、安置和安抚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和上报居民受灾情况。
4. 小区志愿者队伍:参与抢险救援、疏散安置等应急工作,协助维护小区秩序。
二、预警与响应
1. 预警: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信息,小区暴雨应急指挥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通过小区广播、微信群等方式向居民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居民做好防范措施。
2. 响应:根据暴雨强度和发展趋势,小区暴雨应急指挥部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组织相关部门和志愿者队伍开展抢险救援、疏散安置等工作。
三、应急措施
1. 排水设施检查与维护: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小区排水设施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排水畅通。在暴雨来临前,加强对排水设施的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
2. 居民疏散与安置:根据暴雨情况,小区暴雨应急指挥部及时启动疏散预案,组织居民有序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协调相关部门为疏散居民提供必要的`安置和救助。
3. 抢险救援:物业管理部门和志愿者队伍应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及时排除险情,确保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4. 信息沟通与报告:小区暴雨应急指挥部应加强与上级部门、相关部门和居民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报告灾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四、后期处置
1. 灾情评估:暴雨过后,小区暴雨应急指挥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受灾情况进行评估,统计损失,为灾后恢复工作提供依据。
2. 恢复重建:根据灾情评估结果,小区暴雨应急指挥部应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协调相关部门和居民共同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3.总结与改进:暴雨应急工作结束后,小区暴雨应急指挥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次应急工作进行总结与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五、附则
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需要,本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2
为了有效应对小区暴雨天气带来的潜在风险和影响,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小区暴雨应急预案。
一、应急响应流程
1. 预警与监测: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信息,及时获取最新天气动态,同时加强对小区内的.积水、排水等设施的巡查监测。
2. 启动预案:当接到暴雨预警或发现小区内出现积水等险情时,立即启动本预案,通知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迅速到岗,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 应急处置:根据暴雨情况和小区实际,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疏散居民、抢险排涝、修复设施等。
4. 善后处理:暴雨过后,及时组织清理积水、修复受损设施,恢复小区正常秩序。
二、责任分工
1. 小区物业公司:负责整体协调和组织应急工作,包括预警信息发布、人员调配、物资准备等。
2. 小区居委会:协助物业公司开展应急工作,负责疏散居民、安抚群众情绪等。
3. 小区保安队伍: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协助抢险排涝等工作。
4. 小区志愿者队伍:协助开展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援和协助。
三、应对措施
1. 疏散居民:根据暴雨情况和小区地势,对易涝区域和低洼地带的居民进行疏散,确保居民安全。
2. 抢险排涝:组织抢险队伍对积水区域进行排水处理,防止积水对小区设施和居民造成影响。
3. 修复设施:对受损的排水设施、道路等进行及时修复,确保小区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4. 物资储备:提前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和应急设备,确保在暴雨天气发生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四、应急宣传与教育
1. 定期开展暴雨应急知识宣传,提高小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 组织应急演练,模拟暴雨天气下的应急场景,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3
暴雨天气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其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影响尤为显著。为了确保暴雨天气下的运输安全,减少损失,本预案旨在指导相关单位和人员有序应对暴雨天气下的运输工作。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暴雨天气下各类运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运输。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应急指挥部:负责暴雨运输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确保各部门协同作战。
2. 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暴雨天气下的运输调度、监管和保障工作,确保运输安全。
3. 气象部门:负责提供及时、准确的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为运输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4. 救援队伍:负责暴雨天气下的救援工作,包括抢险、救援、疏散等。
三、预警与响应
1. 预警发布: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和预警信息,应急指挥部及时发布暴雨预警,通知各运输单位做好应对准备。
2. 响应等级:根据暴雨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响应等级分为三级:一般响应、紧急响应和特级响应。不同响应等级下,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四、应对措施
1. 加强监测与预警: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及时获取暴雨预警,确保信息畅通。
2. 调整运输计划:根据暴雨预警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运输计划,确保运输安全。
3. 加强设备维护:提前对运输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在暴雨天气下正常运行。
4. 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对运输过程的'监管,确保运输活动符合安全规定。
5. 做好应急准备:提前储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和设备,确保在暴雨天气下能够及时开展救援工作。
五、信息沟通与协调
1.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相关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确保暴雨预警、运输调度、救援进展等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
2. 加强部门间协调:各部门应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应对暴雨天气下的运输挑战。在紧急情况下,应急指挥部应统一调配资源,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事后总结与改进
暴雨天气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预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以提高应对暴雨天气下运输工作的能力。
七、附则
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4
为有效处置台风、大暴雨和汛期期间涉及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应急工作,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效、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靠科学的处置体系,提高交通运输行业防汛和防台风工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泉州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晋江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晋江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等预案,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防汛防台风应急范围是指发生台风、大暴雨和汛期期间等自然灾害所可能危害或危害辖区内交通建设安全、交通设施安全、道路畅通安全、公共安全需保障人员疏散与物资运输的总称。
第二章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防汛备汛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风处置的长效机制,依靠科学手段,把台风、大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第三章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确保安全。
二、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单位要明确具体人员负责,确保交通防汛抗灾工作责任到人、物资到位、措施落实、信息畅通、指挥高效。
四、全民动员,合力应对。坚持防灾、抗灾和救灾相结合,组建抢险队伍,在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组织下,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晋江分中心(以下简称晋江公路分中心)、机关各科(室)、运输管理所各股(站)、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股(中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简称路桥公司)、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市政公司)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组织广大群众参与,建立交通部门抢险救灾应急组织体系。
五、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坚持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有效整合和合理利用交通系统资源,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避免救灾无序、自乱阵脚。加强相关单位之间的联系和配合,建立健全交通系统应对自然灾害的联动机制,提高处置防台防汛综合管理水平。
六、依靠科学、创新手段。坚持依靠科技防灾,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加强涉及、学习、推广最新的科学防灾减灾知识、先进技术手段和灾害现场专家意见分析处置,不断提高交通系统应对自然灾害的信息分析和处理水平。
第四章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成立晋江市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防汛办”),办公地点设在局建设管理科,在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日常工作。
一、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晋江公路分中心主任
成员: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市运输管理所所长、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市交通运输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晋江公路分中心副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科长、市交通运输局道路管理科副科长、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交通工程服务中心主任、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2.工作职责:
(1)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台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挥防台防汛抗洪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2)部署和组织本单位防汛检查和各项准备工作,督促检查道路桥涵水毁等的修复,处理影响安全畅通的有关问题;
(3)制定和组织实施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指挥决策机构,贯彻执行上级防汛调度指令;
(4)负责本单位防汛经费和物资的计划、管理、调度,以及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调配;
(5)开展防汛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抢险技术培训和演练;
(6)研究解决有关防汛抢险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局防汛办
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防汛办”),办公地点设在局建设管理科。
1.人员组成:
主任:xxx
副主任:xxx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运输管理所各股(站)、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股(中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路桥公司、市政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2.工作职责:
(1)向各工作组传达防汛指挥中心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组报告;
(3)负责灾情和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信息的发布;
(4)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防汛抗洪工作情况;
(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6)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交通系统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要求分别成立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机构,并与本应急预案相衔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配合市政府、市防指和市交通运输局做好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主要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台风汛期信息分析系统,提高防汛防台风期间对交通行业破坏的监测能力;建立和完善定期会晤机制和演练机制;依据工作职责承办相应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指挥和协助本单位和下属单位防汛防台风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防汛防台风物资、队伍应急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防灾科普宣传;办理市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灾害期间主要单位核心职责:
市运输管理所职责:主要负责组织调度、征用抢险救灾车辆、船只,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设备的紧急运输和危险地带群众转移工作。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责:主要配合公安、边防、海事等部门迅速实行交通应急管制、调度应急通行线路,确保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在应急行动时优先运送应急物资和人员。
局道路管理科、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职责:主要负责抢险救灾通道及全市主干公路、城市道路的`地质灾害抢修和交通疏导。
局建设管理科、路桥公司、市政公司职责:主要负责各在建工程的现场抢险、救灾指挥、人员疏散。
第五章预防部署
一、各单位要结合防汛防台风经验教训,制订和完善各项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灾情,确保抗灾和救灾工作行动迅速、方案周密、措施得力,抢险队伍、机械、物资到位,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防汛预警机制,加强与气象、海洋、地质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密切关注汛情、雨情、洪涝和台风等极端天气变化情况,并及时将防汛预警和部署信息通过媒体、网络、短信、GPS、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告知交通行业相关单位、人员及社会公众,做到早防范、早准备;要重点加强相关车站、车船、内河港口、码头、建设工地和从业人员的信息发布管理,做到信息掌握及时全面、预警传达限时高效、防范部署快速准确。
三、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应落实防灾救灾机构、主办部门与人员,明确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机具设备、运输车辆或船只,确保统一指挥、统筹考虑、统一调配。晋江公路分中心应对国省干线公路水毁阻车绕行紧急处置预案进行修编;局道路管理科、交通工程服务中心对交通量较大的路段应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对易发水毁阻车路段要预先制定绕行路线方案,一旦发生重大水毁阻车难于及时抢通的,要立即启动阻车绕行紧急处置预案。
四、汛期来临前,各单位应加强对防汛设备、器材、物资的维护和保养,要确保抢险物资存储布局合理,抢险机械保持完好状态。对重要工程、普查出的灾害点和水毁多发路段,应在现场就近预先储备一定数量的抢毁材料和机械设备。
五、汛期来临前,各管理单位要加强公路、城市道路、水运等设施中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监控和排查,发现隐患并及时处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道路管理部门重点加强公路、城市道路沿线地质灾害、危(病)桥等隐患点的监控,以及临江、沿河、傍山等水毁易发路段的桥涵构造物、高边坡及防护设施和道班用房等的检查,着重做好涵洞、边沟、截水沟等排水设施的清淤和局部缺损修复;市运输管理所、局运输管理科要加强对主要内河港口、渡口和码头设施等的监控。
六、洪灾和台风之前,各单位应随时关注、掌握气候、水情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讯息,视情启动不同级别的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并发布通知或发布航行通(警)告,及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晋江公路分中心要加强国省道巡查工作,掌握道路基本状况;
2.局道路管理科要加强农村公路、城市道路设施的巡查,掌握道路基本状况;
3.局建设管理科要加强在建公路、城市道路、水运项目的巡查,掌握建设基本状况;在建公路、城市道路、水运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及时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台风期间对高空作业设施要全面检查、加固,确保安全;
4.市运输管理所、局运输管理科应加强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的行车安全管理,随时掌握客运线路的道路通行状况,并敦促客运企业加强驾驶人员的行车安全教育。对存在严重通行安全隐患的,必要时应及时暂停相关客运线路的运营,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立即通知水路运输企业组织运输船舶及时进港避风,避开台风区域,做好船舶(漂浮物)锚固工作,并加强内河港口、渡口和码头设施的巡查,及时掌握有关情况。
第六章应急响应
在气象、水文、海洋预报部门发布的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预警信息时,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组(局防汛办)根据灾情可能对交通运输产生的影响和破坏,以及所需采取的防范应对措施,适时启动Ⅳ、Ⅲ、Ⅱ、Ⅰ四级预警响应。
一、Ⅳ级应急响应
防汛办发出Ⅳ级应急响应预警通知,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
1.局办公室组织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同步梳理、完善单位内部抢险物资情况。
2.晋江公路分中心、市运输管理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局道路管理科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到公路、城市道路、桥涵、运输枢纽、客(货)运输站场、内河港口、渡口和码头等一线巡查,全面排查存在隐患并做好安全防范。
3.局建设管理科司组织到全市各在建项目检查,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好防范准备措施。
4.路桥公司、市政公司组织对在建项目隐患区域及施工人员居住地和工棚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筛查,落实在建项目汛期、台风期间施工计划安排。
二、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响应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局防汛办召集相关单位会商,必要时召集可能受影响地区的交通部门人员进行部署。根据会商意见发出Ⅲ级应急响应预警通知,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1.局办公室组织启动24小时值班。
2.市运输管理所视情对公路运输线路和班次进行调整,确保行车安全;通知水路运输企业组织受影响区域的运输船舶(含内河运输船舶)至就近港口码头避风。
3.局建设管理科、路桥公司、市政公司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带队,全面检查在建交通工程工地塔吊、支架、悬挂物等高空作业设施,及地质灾害点和低洼地带等施工驻地的安全情况。
4.局防汛办组织检查组针对重点区域开展防御指导与检查。
三、Ⅱ级应急响应
在Ⅲ级应急响应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组副组长再次召集相关单位(必要时邀请专家)会商风情、汛情,进一步研究部署防御措施。根据会商意见发出Ⅱ级响应紧急预警通知,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1.局防汛办负责人与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
2.市运输管理所组织受影响区域的相关客运线路暂停运营;通知水路运输企业组织受影响区域的运输船舶(含内河运输船舶)适时停止航行作业,进港靠岸避风。
3.受较大影响区域的在建交通工程做好停工准备,并对工地进行必要加固和抢护,沿海施工工地、海堤险段、低洼地带、易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人员、物资、设备及时进行转移和保护。
四、Ⅰ级应急响应
在Ⅱ级应急响应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组发出Ⅰ级响应特急预警通知,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1.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组组长坐镇指挥防抗工作,局防汛办全面落实各项防范举措,及时发现、处理并报告水毁灾情,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2.市运输管理所对受影响的相关客运线路全面暂停运营;通知水路运输企业组织受影响区域的运输船舶(含内河运输船舶)全部停止航行作业。
3.受影响区域,所有在建交通工程全面停止施工,人员全部上岸。
五、应急结束
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解除防御台风(或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后,局防汛办根据上级的指示和领导组领导指示,向有关单位迅速下达结束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
第七章信息报告
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敏锐性,亲自把关,由防汛办联络员或落实专人报送,确保信息及时快速、准确高效。
交通灾情信息报送,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重大灾情速报,二是报部交通阻断信息,三是灾情统计快报。灾害发生后,各单位要根据灾情情况,对应三大类报送情况,及时收集和报送灾害对交通运输影响、灾毁损失、防范及处置措施等信息,建立“一般及较大灾情短时报、重大及特大灾情即时报”的报告机制。
一、报送时间要求
1.Ⅳ、Ⅲ级应急响应:每日上午10时与下午16时适时将灾毁情况报送局防汛办,遇重大及特大灾情要立即报告。
2.Ⅱ、Ⅰ级应急响应:每日8时至24时每两个小时适时将灾毁情况报送局防汛办(遇重大及特大灾情要立即报告),特殊情况下要加大报灾频次。灾情数据未发生变化的,也要按照“零报告”制度进行报告。
3.灾情稳定后,根据省、泉州市防指及上级单位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灾情终报。
灾情报送根据当时防汛防台风等具体情况可作进一步加强。晋江公路分中心、市运输管理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道路管理科、建设管理科、市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路桥公司、市政公司等要根据区域和行业特点就灾情报送作进一步细化。
二、报送重点
1.晋江公路分中心、局道路管理科、市交通工程服务中心:重点提供全市普通公路、城市道路阻断汇总(均按现行格式报送,国省道重点体现阻断条/数;农村公路重点体现通乡村抗灾生命线中断数,另全毁桥梁数要体现;城市道路重点体现中心市区主次干道中断数,另全毁桥梁数要体现);灾毁简况综述、统计总的直接损失(整体综述,不要逐点描述);全行业抢险现场投入力量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物资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
2.市运输管理所:重点提供客运停运情况综述(要求体现数量、停运区域);统计总的直接损失(整体综述,不要逐点描述);全行业抢险现场投入力量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物资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重点提供内河航运停航、渡口停渡情况综述(要求体现数量、涉及水域);灾毁简况综述、统计总的直接损失(整体综述,不要逐点描述);全行业抢险现场投入力量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物资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
3.局建设管理科、路桥公司、市政公司:重点提供在建工程停工情况综述(不报具体项目);抢险现场投入力量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物资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
4.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点提供抗灾现场交通执法力量投入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
三、报送方式
1.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防汛防台灾害应急处置手机APP模块)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要求,20xx年以来的全省交通防汛防台信息报送及相关管理工作将全面通过该手机APP模块开展,并对运用情况进行考核。各单位应重视该手机APP模块的应用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填报和更新以下信息:
(1)“应急准备”模块填报抢险资源(含抢险队伍、应急设备);
(2)“预案执行”模块填报每次台风暴雨预案启动后相关预案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包括工地停工、港航停运、道路运输、道路管制等情况);
(3)“灾害评估”模块填报每次台风暴雨灾情发生后受灾损失、抢险投入、灾毁阻断等情况。
2.微信群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已组建“泉州交通防汛防台”微信群,市、县两级交通主管部门防汛分管领导、联络人及乡(镇、街道)防汛分管领导均已入群。我局也已组建“交通局防汛群”微信群,局相关领导、科室负责人、联络员已入群。两微信群的职能主要是及时部署和开展我市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风的有关预警通知、决定、指令工作,有关人员须及时关注接收,确保灾情信息及时快速、准确高效的传达。
第八章应急保障
为提高对防汛防台风的应急处置能力,各有关单位要着眼于“事先防、事中避、事后改”的原则,抓好应急能力建设与储备,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和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做好应急人员、应急设施、机械、车辆和救援物资的储备。
一、应急人员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组建应急保障队,常备在编人员46名;路桥公司组建应急保障队,常备在编人员52名;市政公司组建应急保障队,常备在编人员10名;在建项目分别组建若干抢险救援队伍;确保发生台风、海啸危害时刻能够迅速集中,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二、应急装备保障
市运输管理所依托运输公司组建客运队3支(常备客车22辆、座位数857个)、货运队7支(常备货车24辆、吨位数421.8吨);在建项目分别储备抢险机械设备(装载机15台、挖掘机23台、推土机4台、吊车6台、自卸汽车29辆、水泵51台、发电机13台。上述应急装备保有单位要建立应急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应急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三、应急物资保障
在建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储备必要的防汛应急物资(详见附件1),局建设管理科、路桥公司、市政公司要建立应急物资信息数据库,明确应急储备物资的类型、数量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调用制度,确保在应急响应时,各种物资准备充分并能及时运输到位。
四、应急经费保障
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企业每年要安排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物资和应急培训、演练,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九章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教育
局防汛办督促系统各单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防汛防台风宣传教育,举办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
二、培训
局防汛办和系统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和救援人员培训班,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安排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
三、演练
局防汛办督促系统各单位根据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结合各自实际组织演练。
第十章附则
一、解释机构
本预案由晋江市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5
为了有效应对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带来的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业主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架构与职责
1、成立防汛防台风指挥部,由物业公司经理担任总指挥,各部门主管为成员。指挥部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防汛防台风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设立现场抢险组,由保安、维修人员等人员组成。抢险组负责在灾害发生时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3、设立后勤保障组,由行政、财务等人员组成。后勤保障组负责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资、设备和资金支持。
二、预警与响应
1、当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时,物业公司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业主做好准备。
2、根据预警信号的级别,物业公司应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如加强巡查、准备抢险物资等。
三、防范与准备工作
1、物业公司应提前对小区的排水系统、外墙窗户、广告牌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排水畅通、窗户关闭牢固、广告牌稳固。
2、准备充足的抢险救灾物资,如潜水泵、沙袋、木板、绳子等,以备不时之需。
3、加强巡查力度,特别是对易积水区域、高空悬挂物等进行重点关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应急处置
1、当台风、暴雨来临时,物业公司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通知业主做好防范工作。
2、现场抢险组应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如遇到积水严重区域,应立即使用潜水泵进行排水;如遇到广告牌、树木等倒塌情况,应迅速清理道路,保障通行。
3、后勤保障组应确保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供应,为抢险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灾后恢复
1、台风、暴雨过后,物业公司应组织人员对小区进行全面检查,评估灾害损失,制定恢复计划。
2、对受损的设施、设备进行及时维修和更换,确保小区的正常运行。
3、对受灾业主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六、总结与改进
1、每次台风、暴雨过后,物业公司应对本次防汛防台风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2、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防汛防台风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6
为了有效应对暴雨天气对交通造成的不利影响,确保师生、员工及公众的安全,特制定本暴雨交通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暴雨天气的监测和预警,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学校或单位领导统一指挥,各级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
3. 快速反应,科学应对。一旦发现暴雨天气造成交通问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处置。
二、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暴雨交通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和协调暴雨天气下的交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交通保障组、救援组、宣传组等,明确各组职责和任务。
三、预警与响应
1. 预警发布: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暴雨交通预警通知,明确预警级别、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
2. 响应启动:在接到预警通知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暴雨交通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四、应急措施
1. 交通管制:根据暴雨天气的`影响程度和道路通行情况,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包括封闭道路、限制车辆通行等,确保交通安全。
2. 疏导交通:加强交通疏导,及时发布交通信息,引导车辆和行人避开拥堵路段和危险区域。
3. 救援准备:提前准备好救援设备和人员,确保在暴雨天气下能够及时开展救援工作。
4. 宣传教育:加强暴雨天气下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应急处置
1. 一旦发生暴雨天气造成交通问题,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
2. 救援组要迅速到达现场,了解灾情,制定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3. 交通保障组要协调交警、路政等部门,确保救援车辆和物资能够及时到达现场。
4. 宣传组要及时发布救援进展和交通信息,引导公众关注和支持救援工作。
六、灾后恢复
1. 在暴雨天气结束后,及时组织力量对受损道路、设施进行修复和重建。
2. 对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完善暴雨交通应急预案。
3.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做好下一次暴雨天气的防范工作。
七、附则
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预案由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7
暴雨天气可能会导致城市内涝,给酒店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保障员工和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酒店暴雨防汛应急预案,以便在发生暴雨天气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一、应急预案内容
1.应急响应级别划分
根据暴雨天气的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级别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应急措施。
2.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预警时,由酒店总经理或值班经理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立即采取行动。
3.应急人员组织
设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包括总经理、安保部门负责人、客房部门负责人、餐饮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负责统一指挥协调。
4.应急物资准备
酒店应提前准备好应急物资,包括抢险救灾工具、应急药品、食品水等,以备不时之需。
5.应急疏散和安全措施
在暴雨天气中,酒店应加强安全巡查,确保建筑物无漏水漏电等安全隐患,同时制定疏散计划,确保员工和客人的安全。
6.应急通讯联络
建立应急通讯联络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及时沟通,保障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7.应急演练和评估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及时进行评估和改进。
二、应急预案执行
当暴雨天气来临时,酒店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启动应急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员工和客人的安全。
三、应急预案总结
每次暴雨天气结束后,酒店应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总结经验,完善预案,以提高酒店的防灾减灾能力。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城市内涝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进一步明确内涝处置职责,保证内涝处置、救灾工作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原区城区范围内内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内涝灾害包括:强降雨、台风暴雨灾害、城区内涝、江河洪涝、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以及由突发性城市供排水引发的内涝、风暴雨、地震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内涝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社会危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防患于未然,充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内涝处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3.公众参与,协调有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健全应急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各方参与、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发生内涝灾害和设施险情时,各有关部门应联合行动,及时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区内涝处置指挥部
区本级设立内涝处置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城市内涝处置工作,其办事机构内涝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内涝处置办)设在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内涝日常处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设立内涝领导小组。
1.领导分工
(1)区委书记、区长负责指挥城市内涝处置工作。
(2)区委副书记负责指导协调城市内涝处置工作。
(3)分管防洪防汛的副区长具体负责城市内涝处置工作。
(4)区委副书记、其他区委常委、副区长负责各自分管或联系片的内涝处置工作。
2.区内涝处置指挥部组织机构
区内涝处置指挥部由区委书记任总指挥,区长任第一副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第二副指挥,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人武部、区消防大队、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纪委监委、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旅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国网吉州供电公司、河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3.区内涝处置指挥部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内涝处置工作,拟定全区内涝处置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及时掌握全区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内涝处置,统一调度全区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内涝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4.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城管局:发生内涝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城区内涝处置和排涝工作,及时检查疏通排水管道及配套设施,确保排水通畅;负责筹集内涝装载机、挖土机、运土车、块石、卵石、粗砂等内涝物资,负责城区市政设施、路灯、树木、广告牌等的防风措施,并及时清理受损现场,修复受损设施,清扫路面;负责所辖排涝站及时排涝;负责辖区内内涝工程调度管理。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内涝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衔接消防、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开展城市内涝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突发城市内涝灾害应急救援;负责救灾紧急物资的采购和供应,督促城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内涝处置工作。
区自然资源分局: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组织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向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区分布情况;重大汛情时向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派驻联络员。
区人武部:组织指挥驻区部队和民兵参加城市内涝处置、营救群众等急难险重任务。负责联系上级部队,请求支援,并做好增援部队后勤保障工作。在重大汛情时向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派驻联络员。
区水利局:组织编制区调度重要水利工程的度汛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协助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做好省调度、市调度重要水利工程度汛方案备案工作;协助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建立防洪专家库,提供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监测水雨情、江河、水库水位,发布预警信息;协助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协调流域内(赣江、孤江、富水河)水利工程调度管理;督促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修复水毁工程。
区委宣传部:负责全区内涝处置的宣传引导工作,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涝情及内涝处置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全区涝情及内涝处置新闻宣传报道及重大灾情影像资料收集工作,对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做好舆情工作和正面宣传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指导全区内涝治理规划和建设工作,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救灾等所需生活必需品、成品油的供应。组织本行业所辖城区2000 以上商超制定应对极端天气停业措施,并纳入应急预案同步。
区市监局:内涝发生后对物价保价稳供,食品安全保障。
组织城区2000 以下商超制定应对极端天气停业措施,并纳入应急预案同步。
区工信局:协调供电部门保障内涝处置用电;协调相关企业参与内涝处置;组织相关企业做好生产自救和灾后救灾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筹集内涝物资,统计农牧渔业受灾情况,配合乡镇、街道搞好灾后重建工作。做好本系统内涝处置工作。
区林业局:负责筹集内涝处置所需木材、毛竹,做好本系统内涝处置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及时筹集和下达城市内涝治理工程专项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
区卫健委:负责紧急医疗救援、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督、医疗保障、心理援助等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处置、重点人群免疫、环境卫生学评价,指导开展污染源无害化处理、消杀灭工作和健康教育。指导医疗机构、病人的转移;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病媒消杀,负责医疗救护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住宅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和地下车库的排水防涝工作;负责在建工程和建筑工地的内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危房、工棚等的防范措施,并及时清理受损现场;加强汛期供水、供气安全检查及供应。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设施的安全度涝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负责组织运力,提前准备工程车、大卡车运送救灾物质,做好内涝处置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组织修复交通水毁设施尽快恢复通车和协调、疏通航道;及时提供交通系统内涝灾害损失情况。
负责辖区公路、水运及附属设施安全工作,及时抢修交通水毁工程;负责征集内涝救援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负责汛期河道船舶航行管理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内涝期辖区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加强城市内涝期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和危化品泄露的监测工作。
区文广新旅局、区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景区的内涝避险方案的制订;负责旅游度假区内涝安全监督管理。
区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区行政中心大楼的安全度涝工作;保障内涝期间区行政中心大楼正常运转和机关食堂的正常供餐。
区教体局:负责学校内涝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负责全区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校内涝处置工作,督促学校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内涝安全隐患,做好师生安置转移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指导学校灾后重建工作。
区消防大队:负责组织救援和转移被困人员。
区公安分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内涝物资以及破坏防涝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内涝引发的群体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区交警大队:负责内涝处置车辆调度和交通管制工作;及时制定车辆绕行方案,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内涝处置办第一时间报告内涝信息。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做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国网吉州供电公司:负责电网安全运行,制订用电安全工作方案;优先保障内涝期指挥系统、防水排涝部位及重要电力用户的电力正常供应和遇重大险情时,果断采取断电措施,防止漏电触电安全事故。
市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内涝期间通讯保障。加强通信设施的养护,确保区委、区政府和区内涝处置指挥部的命令及汛情、险情、灾情通讯畅通;及时修复水毁通讯设施,尽快恢复正常通讯。
区纪委监委:负责查处内涝期间违反相关纪律的行为。负责检查单位和个人内涝处置履职情况,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排水防涝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影像资料收集、留存、雨情、水情、灾情的报道。
各乡镇街道:负责所管辖区域群众、居民的救援和转移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
(1)气象部门应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及时报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水文站应加强对短历时强降雨的巡测,及时掌握各地雨情,加密对赣江内涝的测验时段,预报最高内涝位、洪峰流量,并在15分钟内报区内涝处置指挥部,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内涝灾害和台风暴雨灾害时,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当赣江出现超警戒水位时,区水利局应加强对城市防洪堤(河东堤、梅林堤)的水位监测,并将运行情况报区内涝处置指挥部。
当堤防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内涝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或溃堤时,区应急管理局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受威胁的群众预警,同时向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报告险情,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①当中、小型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泄洪闸、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批准的内涝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市、区水利部门和市、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报告。如果出现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省内涝处置指挥部。
②当中、小型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市、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报告出现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③当遭遇超标准内涝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向省、市、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报告,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提早向水库下游淹没范围发出紧急转移命令。
3.内涝灾害信息
(1)内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内涝灾害发生后,区应急、教育、交通、电力、通信、城管、规划建设、水利、农业,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向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报告内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并对灾情进一步核实上报。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应收集汇总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内涝处置指挥部报告。
(二)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落实内涝处置责任人,内涝处置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内涝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内涝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内涝物资,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也应储备足够的内涝物资。
(6)通讯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时传递。
(7)内涝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8)内涝日常防治管理工作。加强内涝日常防治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水库、滩涂内建设的非内涝建设项目应编制内涝影响评价报告,并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内涝防治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2.山洪灾害预警
当赣江水位上涨,城区出现内涝时,水利局应及时向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报告赣江水文站(吉安站)水位、流量,并通报青原区沿江各乡镇(街道),为预警提供依据。
3.地质灾害预警
(1)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有地质灾害的地方,由区自然资源分局协助各乡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人员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乡镇、村、自然村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每天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强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区内涝处置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4.台风灾害预警
(1)气象部门发布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下同)信息开始,应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向社会发布,并报告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及各有关单位。
(2)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气象部门和区内涝处置办应密切注视台风动向,及早将信息传达给指挥部成员单位、中型水库管理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和在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程度,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气象部门预报我区将受台风影响,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应加强对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线路、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强措施。
(5)台风将正面影响我区,可能带来强风、强降雨过程,各地应对危房、地质灾害隐患、低洼地带、病险山塘水库等危险地带的人员做好撤离准备工作,必要时立即组织人员安全转移。
四、应急响应
(一)内涝应急响应
1.汛情等级划分
(1)一般汛情
①市气象台发布台风(包括热带风暴,下同)消息阶段;
②日降雨量达50~100毫米(特殊情况作较大汛情处理);
③高山地区风力达到8级。
凡符合上述3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一般汛情。
(2)较大汛情
①市、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②日降雨量达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达200~300毫米(特殊情况作重大汛情处理);
③高山地区风力达到9~10级。
凡符合上述3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较大汛情。
(3)重大汛情
①市、区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②日降雨量达200毫米以上,3小时最大降雨量达15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达300毫米以上;
③高山地区风力达到11~12级。
凡符合上述3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重大汛情。
(4)特大汛情
①台风已正面影响我区;
②日降雨量达300毫米以上,3小时降雨量达150毫米以上;
③风力达12级以上。
凡符合上述3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特大汛情。
2.防御要求与重点
(1)防御要求:内涝防御首要任务是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发生标准内的内涝,要求不垮坝,不决口,不死人,发生超标准的内涝,要全力组织抢险救灾,力争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防御重点:一是病害山塘水库;二是地质灾害隐患点,包括山村、民房、后山陡峭等容易造成崩塌的对象;三是沿江沿溪易冲、易涝区;四是病危房(包括简易棚等),特别是病危校舍。
3.汛情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或实际出现的雨情、水情、风力等级,确定响应应急措施。
(1)一般汛情
①区内涝处置办向区内涝处置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报告汛情,根据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批示通知相关领导参加会商会议。
②区内涝处置办加强值班,主任进岗到位,并及时掌握信息;
③区内涝处置办向各乡镇和部门通报汛情,并及时下达上级政府和部门的有关防灾精神。
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的内涝预案,做好防御工作。
(2)较大汛情
①区内涝处置办向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报告汛情,指挥部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同时通过市区会商系统向市内涝处置指挥部汇报工作;
②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指挥上岗到位,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召开分析会;
③区委、区政府或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召开会议部署防御工作,并下发通知到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④联系各片的区四套班子领导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基层指导防灾工作。
⑤区内涝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全区各成员单位做好防灾、抢险、救灾工作。
(3)重大汛情
①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指挥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通过省、市、区会商系统向上级政府报告;
②区委、区政府领导上岗到位,召开紧急会议,部署防御对策;
③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或区委办、区政府办下达防御紧急通知;
④区委、区政府成立内涝处置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有关规程分组实施。
⑤联系各片的区四套班子领导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基层组织、参加当地内涝处置工作。
(4)特大汛情
①区委、区政府作出内涝应急工作部署;
②根据江河、水库水情,做好工程调度;
③区四套班子领导驻点具体帮助灾区做好抗灾工作;
④区卫健委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⑤各地要加强对堤防、山塘水库等水利工程巡查,必要时派出武警到重要工程防守或突击抢险。
4.抢险队伍调派:
(1)凡驻区部队、武警及民兵参加内涝处置一律由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和区人武部统一指挥;
(2)发生重大险情时,各地、各部门要求区内涝处置应急分队支援抢险时,必须向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报告险情、抢险方案,经区内涝处置指挥部会同区人武部研究同意后,下达调派内涝处置队伍命令;
(3)凡进入危险地点、接触有毒物品、易爆物体抢险的,事先必须向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区人武部报告险情和详细的抢险措施,在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明知抢险无明显效果又非常危险的地点,一般不派部队、民兵进入抢险,但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4)如果遇到特大汛情,由区内涝处置指挥部会同区人武部向市内涝处置指挥部和市军分区请示部队支援内涝处置,抢险任务由区内涝处置指挥部下达,区人武部派员随队负责联络;
(5)抢险部队及民兵支援地方抢险,当地政府要落实得力的抢险救灾向导,提供抢险必要的设备、物资和工具,同时负责后勤保障。
5.抢险物资车辆调运:
(1)区内涝处置办储备的内涝编织袋由区内涝处置指挥部统一安排;
(2)发生重大险情时,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有权在全区范围内征用内涝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3)各地要求调用区级内涝物资的,由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决定后下达调运任务;
(4)抢险物资款原则上实行谁需要谁负责。
6.人员物资撤离:
(1)各地、各部门要按内涝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
(2)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接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7.新闻采访:
(1)报道汛情、旱灾、灾情必须真实,不得随意夸张;天气预报、内涝预报、汛情公报必须按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和气象、水文部门提供的材料进行公布,不得随意修改;
(2)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传送的`报道,需经宣传报道组审查后才能发表和传送;
(3)融媒体中心在灾后应抓紧编辑洪灾录像专辑,上报区内涝处置指挥部。
(四)组织分工
重大汛情时,区委、区政府成立内涝处置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专家调度组、纪检督查组、内涝处置组、综合统计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内涝处置救灾工作。各组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如下:
1.指挥调度组:由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主要领导和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指挥组成。牵头单位为区委办、区政府办,责任人为两办主任。主要职责:
(1)发布内涝紧急动员令;
(2)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
(3)决定调用抢险队伍;
(4)负责请示市政府、市军分区派部队、物资支援抢险;
(5)决定内涝处置的其他重要事项。
2.专家决策组:由区内涝处置办、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应急管理局有关专家组成。牵头单位为区城管局,责任人为区城管局局长。主要职责:
(1)负责汛情、险情、工情的汇总;
(2)负责台风、暴雨、内涝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
(3)负责水利工程内涝调度;
(4)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对策措施。
3.内涝处置组: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武部、驻区部队、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委、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责任人为两局局长。主要职责:
(1)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
(2)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调集;
(3)负责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
(4)负责区委、区政府、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和重要内涝部门的供电、通讯保障;
(5)负责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
(6)负责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
(7)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4.综合统计组:由区政府办、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内涝处置办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由区内涝处置办牵头,区城管局主要负责收集内涝动态,综合汇总情况,编写内涝简报等,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收集灾情数据,通过灾情统计系统上报。主要职责:
(1)掌握内涝动态,综合汇总情况,编写内涝简报;
(2)负责做好各地灾情的收集、核查、汇总、汇报;
(3)负责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汛情、灾情、抢险救灾工作。
5.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区委宣传部,责任人为宣传部副部长。主要职责:
(1)及时落实区委、区政府救灾命令、决定及台风信息、汛情公报等的播报任务;
(2)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内涝处置活动情况和广大军民在内涝处置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
(3)准确报道灾害情况。
(4)编辑洪灾和抗洪录像专辑。
6.后勤保障组:由区机关事务中心及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区机关事务中心,责任人为区机关事务中心主任。主要职责:
(1)负责区委、区政府和内涝处置指挥部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
(2)负责来区慰问的上级领导的生活安排;
(3)负责上级派遣来区支援内涝处置部队生活安排。
7.纪律督查组: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区政府办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区纪委监委。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抗洪、抗旱救灾命令和决定,督促检查各乡镇和部门党政领导及时到岗,全力做好内涝处置等工作;
(2)监督检查抗洪、抗旱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到位情况;
(3)查处内涝处置救灾中的违纪案件。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通讯运营部门要担起保障涝期信息畅通的责任,确保通讯正常畅通。
2.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在按照以公用通信为主的原则外,应合理组建内涝处置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3.通讯部门应制订涝期通讯保障预案,当出现突发事件后,通讯部门应启动通讯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涝期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涝期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青原历史上的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便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内涝处置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实施。
(2)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内涝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2.应急队伍保障
(1)内涝处置队伍
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内涝处置的义务。各单位成员、驻区部队、武警和民兵是内涝处置的重要力量。
②内涝处置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③调动抢险队伍参加抢险程序:调动驻区部队、武警和民兵参加抢险的,应通过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和区人武部调派。如果需要上级指派部队支援抢险的,区政府应向市内涝处置指挥部提出申请。向上级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④凡进入危险地点、接触有毒物体、易爆物体抢险的,事先必须向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报告和详细的抢险措施,在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明知抢险无明显效果又非常危险的地点,一般不指派抢险队伍进入抢险,但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3.供电保障
国网吉州供电公司主要负责内涝处置救灾等方面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4.交通运输保障
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优先保证内涝处置人员、内涝救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内涝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5.医疗保障
区卫健委主要负责内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指导灾区防疫消毒,负责救治伤员等工作。
6.治安保障
区公安分局及其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内涝处置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内涝处置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内涝处置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7.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储备纺织袋、救生衣等物资,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各乡镇(街道)以及易受内涝威胁的其他单位应结合本地本单位内涝处置的需要按规范储备内涝处置物资。
(2)物资调拨
区内涝处置指挥部物资调拨原则:区级内涝处置物资原则上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重点工程的内涝处置急需,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各乡镇(街道)以及易受内涝威胁的其他单位应调用自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调用区级的内涝处置储备物资。
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内涝处置需要时,应向市内涝处置指挥部报告要求调用市级储备的内涝处置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征集的物资用后给予经济补偿。
8.资金保障
区人民政府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内涝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9.社会动员保障
(1)内涝是社会公益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与内涝处置的责任。
(2)汛期各单位应根据内涝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内涝处置工作。
(3)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在严重内涝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内涝处置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区人民政府加强对内涝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内涝处置工作。在内涝处置的关健时刻,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六、善后工作
发生内涝灾害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一)救灾
1.发生重大灾情时,区人民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2.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物资,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区卫健委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二)内涝处置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内涝处置物料消耗情况,按分级筹措和常规内涝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三)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内涝防治安全的水毁工程,要尽快修复,力争在下次内涝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内涝专用通信设施,要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四)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要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五)内涝处置工作评价
各防指成员单位对内涝处置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七、附则
本预案由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各镇乡(街道、防指成员单位)内涝处置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订相关内涝处置应急预案。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9
台风暴雨是一种自然灾害,可能给物业带来严重的影响。为了保障物业和住户的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内容
1.应急组织
物业将成立应急指挥部,由物业经理担任指挥部长,其他相关人员担任指挥部成员,负责协调应急工作。
2.风险评估
物业将定期对周围环境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3.预警发布
一旦台风暴雨来临,物业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住户做好防范措施。
4.应急措施
在台风暴雨来临前,物业将进行应急演练,确保所有人员熟悉应急流程和措施。一旦发生灾害,物业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和救援工作。
5.后续处理
一旦台风暴雨过后,物业将对受灾区域进行清理和修复工作,确保物业设施的正常运转。
二、应急预案执行
1.应急指挥部将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应急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2.物业将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3.物业将建立健全的`信息报告和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三、应急预案的修订与完善
1.物业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效率。
2.物业将全力保障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应急预案得以有效执行,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10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快速控制和处置xx市可能发生和已发生的城市内涝灾害,确保灾害应急工作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xx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xx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害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xx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境内长时间突发暴雨、洪水,导致城区内发生内涝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抢险工作。
1.4 灾害分级
根据内涝灾害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态势,将城市内涝灾害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内涝灾害(Ⅰ级)、重大内涝灾害(Ⅱ级)、较大内涝灾害(Ⅲ级)、一般内涝灾害(Ⅳ级)。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依法防汛。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依据相关
法律法规,对内涝预防、抢险救灾、灾后恢复等方面提出基本要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3)政府主导,分级负责。贯彻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各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参与和支持抗洪救灾工作。
(4)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结合区域内涝灾害时空分布,区分轻重缓急,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局部服从全局。
(5)科学全面,切实可行。结合防汛应急实际需求,突出防汛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合理确定不同内涝灾害等级下的应急响应措施,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全面部署,突出重点。
1.6 预案的衔接
本专项预案与《xx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在应急组织、响应程序、应急保障及信息接报等方面严格按照所衔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xx市城市内涝灾害应急组织机构由xx市城市内涝灾害应急指挥部、市应急办公室、技术专家组、现场应急指挥部、各县(区)城市内涝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共同组成。
2.1.1市应急指挥部
为使城市内涝灾害应急工作切实做到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xx市内涝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其中:
总指挥:xx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xx市人民政府常务副秘书长、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xx市水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水文水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武警xx支队、xx供电局及各县(区)人民政府。
2.1.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简称“市应急办”),作为临时应急办事机构。应急状态下,作为应急指挥部决策、研判和应急指挥的办公场所,主要负责应急成员单位、有关应急队伍的召集和通讯联络,以及应急会议的组织、事务性工作的具体协调等。
市应急办设在市住建局,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中选拔抽调组成。
应急期间,应急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要求有领导带班,应急值班电话:xx(节假日值班)、xx(办公室)。
2.1.3技术专家组
为有效防御城区内涝风险,科学监测灾害发展态势,科学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成立由xx市住建、水务、气象、水文、民政、城市管理及市应急专家库对口专业的专家组成的技术专家组,保障在城市内涝灾害应急工作中及时解决有关技术性难题。
2.1.4现场应急指挥部
当事故达到Ⅲ级及以上级别时,市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临时任命。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由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为保障应急工作分工明确、提高效率,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7个现场应急工作小组,即: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处理组、技术专家组
2.1.5县(区)应急组织机构
xx市所属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成立相应的城市内涝应急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内涝灾害的日常管理、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当发生城市内涝灾害时,县(区)应急组织机构各应急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当地城市内涝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并与市应急指挥部保持良好的沟通联络。
2.2应急工作职责
2.2.1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城区重大及以上内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安排各应急成员单位相互协同,快速反应。
(2)对内涝灾害应急工作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制订和落实抢险救灾总体处置措施,坚持和掌握应急处置原则。
(3)与各应急成员单位保持沟通、联络,充分了解和掌握灾害防御和救灾现场工作情况;
(4)当灾害发展态势趋于失控,现场处置工作遇到极大困难,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报告,请求扩大应急。
2.2.2市应急办职责
(1)贯彻执行市内涝应急指挥部、市安委办的决定,认真做好各项事务性工作,提出有关应急工作的建设性意见。
(2)组织承办应急会议,接报、研判和处理内涝灾害有关信息;
(3)传达上级领导对灾害应急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并对有关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给予指导。
(4)做好社会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工作,按要求带领志愿者到指定受灾区域从事相关辅助性的服务工作。
(5)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城市内涝灾害时,向市人民政府、市应急指挥部提出扩大应急建议。
2.3.3技术专家组职责
负责为城市内涝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抢险意见和方案,必要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2.5.4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各应急成员单位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区级相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1)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内涝灾害应急事务性工作的总体协调,以及汛期应急期间的24小时值班安排;负责内涝防治抢险工作建设和维修重建计划的安排与资金筹措,并做记录和汇报。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指导环卫部门在雨前及时清扫和运输道路上的垃圾杂物,避免将其冲入地下排水管道;雨中及时观测道路排水情况并在易涝地段设置警示标牌;雨后及时清扫道路,尽快恢复路面清洁;做好市区市政排水设施的疏浚与畅通,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在汛期正常运转;组织城区抗洪抢险及水毁市政工程的抢修维护工作;做好枯、倒树木的伐、运工作,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稳定。
(3)市水务局:城区内遭遇大到暴雨时,负责辖区内生态蓄水工程防洪安全进行监测、抢修和加固,对可能发生的'溃坝、渗漏、管涌等突发事件进行预警;保证城区所有雨水排泄口及管道通畅,确保居民饮用水的正常供给及有关供水设施的紧急抢修和恢复。
(4)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应急救援工作秩序和内涝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疏导受灾地段及积、滞水地段的道路交通,设置警示标识,必要时实施严格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指挥、抢险及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5)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市区内背街小巷的道路、应急通道、排水等设施进行检查。内涝应急期间,对负有应急职责的有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协调,征调有关应急物资装备予以支援。
(6)市气象局:对辖区内未来三天的天气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到的数据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及时发布暴雨预警预报,并做好预防宣传工作。
(7)xx市水文水资源局:负责做好暴雨洪水测报工作,及时、准确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供水文站点的雨情水情信息。
(8)市交通运输局:当中心城区发生严重内涝,导致大量人员被困,需要紧急疏散时,负责协调其下属的海事局提供皮划艇、冲锋舟等水上交通工具实施救援;调动公交车、出租车企业有关车辆进行乘客接驳和疏散运输工作。
(9)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中心城区临坡、临坎区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指导灾害现场有关应急抢险工作。
(10)市生态环境局:发生因内涝造成的环境污染时,负责做好水质环境监测,及时报告水环境质量状况。
(11)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内涝灾害防范安全教育工作;对城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及职业学校的内涝防治设施、措施进行检查。如内涝灾害严重、危及师生安全时,指导学校实施紧急疏散。必要时立即作出停课决定,并制定线上教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12)市卫生健康委:发生严重内涝时,负责做好灾区因灾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采取必要流行性疾病预防措施,防止因灾害过后滋生疫情
(13)市商务局:负责从商场、超市、菜市场调配(征用)应急区急需的生活日用品、方便食品、桶装水、矿泉水、蔬菜、猪肉等物资,组织协调灾区应急物资的供应,并行使管理职能。
(14)市财政局:负责内涝灾害防治抢险应急资金的拨付,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15)市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和指导城市内涝灾害应急救援的新闻及有关信息的报道和发布,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16)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保障事发区域的有关通讯联络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保证抢险救灾现场通信顺畅、网络正常。
(17)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的内涝灾害防治设施、应急措施进行检查,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存在的隐患并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
(18)军分区、武警xx支队、xx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在发生重大及以上内涝灾害时,按照市内涝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或具体应急救援工作需要,遵循轻重缓急的原则,分配好队伍力量,积极做好排涝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大应急工作任务。
(19)xx供电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受内涝影响电网的恢复及设备抢修工作,为应急救援现场提供电力保障。
(20)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做好属地城市内涝防治抢险相关工作。
2.2.4现场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
现场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协调灾害现场的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主要职责包括:
(1)组织和指挥现场应急工作小组,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统筹安排,有序开展现场应急救灾工作,并保证应急人员安全。
(2)打通内涝灾区应急通道,疏散和营救受灾群众。
(3)研究判断灾害性质及危害程度,制定抢险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4)调集和分配应急物资装备,并确保物资装备科学、有效使用。
(5)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内涝灾害现场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6)向市应急指挥部报提出现场应急结束建议,经市应急指挥部报同意后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7)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2.2.5现场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本预案对现场应急工作小组职责进行了总体安排,但在灾害现场,由牵头部门根据情况灵活掌握。
3、监测和预警
3.1 灾害监测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关于雨情、汛情、灾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各应急成员单位或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通报相关部门。
3.2 预警分级
按照汛情大小、严重程度、影响范围以及xx市控制城市内涝灾害的能力,将xx市内涝灾害预警由低到高分为四个级别,即: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进行表示。
3.3 预警程序
3.3.1 预警发布
(1)红色预警信号由市应急指挥部报市人民政府,经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发布。
(2)橙色预警信号由市应急指挥部报市人民政府,经市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后发布。
(3)黄色预警信号由县(区)级应急指挥部报同级人民政府,经同级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发布,并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蓝色预警信号由县(区)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同级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后发布。
3.3.2 预警解除
(1)Ⅰ、Ⅱ级城市内涝灾害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由市应急指挥
部办公室报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同意后,及时调整或解除;
(2)Ⅲ、Ⅳ级城市内涝灾害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由县(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县(区)应急指挥部批准同意后调整或解除。
(3)城市内涝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信息网络、报刊、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元化方式,向广大市民发布、通告。对老、弱、病、残、孕以及学校、大型人群聚集场所等特殊场所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
4.1 信息报告
(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Ⅰ、Ⅱ级城市内涝灾害信息的接报、研判和处理工作,并根据灾害性质、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建议。
(2)县(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Ⅲ、Ⅳ级城市内涝灾害信息的接报、研判和处理工作,并根据灾害性质、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将相关信息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跟踪续报相关动态信息并向县(区)应急指挥部提出是否发布预警信息建议。
(3)市内涝灾害应急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关于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2 灾害信息报告内容
发生城市内涝灾害,任何公民或单位人员均有义务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灾害类别、房屋建筑类型、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2)灾害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等。
(3)有关受损建筑等单位名称,管理单位等。
(4)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5)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
4.3 先期处置
较大以上城市内涝灾害发生后,发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下列措施进行先期处置: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核实情况;
(5)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或者预警信息;
(6)及时通报有可能波及的其他县(区);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同时,发生地的县(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严密监视雨情、水情、工情、险情,高度关注低洼地区、重点道路的灾情,对低洼、危险地区的群众实施转移,及时控制事态。
5、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结合xx市城市内涝灾害预警分级的方法,响应分级与预警分级相对应,由低到高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
5.2 响应启动
5.2.1 Ⅳ级和Ⅲ级响应
(1)响应程序:发生Ⅱ级(重大)或Ⅰ级(特别重大)城市内涝灾害,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建议,经批准同意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启动应急响应和级别。
(2)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启动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工作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3)应急处置:应急响应启动后,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灾害现场,根据前线情况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现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应急指挥部前线督战的副总指挥担任,成员由各现场应急工作小组牵头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为临时指挥机构,应急结束后,自行解散。
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7个应急工作小组,即: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处理组、技术专家组。各应急工作小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有序开展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4)响应终止:城市内涝灾害危害基本消除,由市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报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同意后终止应急响应。
5.2.2 Ⅰ级和Ⅱ级响应
(1)响应程序:发生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城市内涝灾害 ,区内涝防治抢险应急指挥部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Ⅲ级或Ⅳ级应急响应建议,经批准同意后,由区内涝防治抢险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应急响应。
(2)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启动后,区内涝防治抢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现场应急工作小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3)现场处置:区内涝防治抢险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赶赴灾害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研究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明确各工作组职责任务,各工作组在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4)响应终止:城市内涝灾害及次生、衍生危害已基本消除,由县(区)应急办报同级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同意后,终止应急响应
6、应急保障
6.1 应急队伍保障
较大及以下城市内涝灾害应急队伍,主要由县(区)人民政府、交通、公安、城市管理、社区等部门人员组成;重大城市或特别重大城市内涝灾害可调动市消防救援支队,或者向省军警部门报告同意后,协调军分区、武警xx支队及民兵预备役队伍共同参与救灾。
6.2 应急物资保障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储备常规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
6.3 应急资金保障
处置城市内涝灾害所需的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筹措,主要用于人员安置、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现场清理、污染物收集与处理等事项。
6.4 交通运输保障
(1)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保障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根据灾情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开通应急通道,确保抢险救灾车辆畅通;对已经形成道路行洪和被淹没的路段实行封闭,保障行人车辆的安全。出现大面积交通瘫痪时,公安交警按照预案规定进行紧急处置,快速疏导交通。
(2)城市内涝应急期间,如出现交通运力紧张,由市交通运输局协调本市交通运输企业、海事单位调集大型客货运车辆、水上交通工具,对人员疏散、物资运输等进行支援。
6.5 工程抢险保障
对城市防洪的重点工程或容易出险的防洪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协调具有工程抢险经验和储备相应装备的单位进行支援,对涉及工程进行抢修和加固。
6.6 应急技术保障
依托市气象局、市水务局、xx市水文水资源局等有关单位,开展城市内涝灾害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做好灾害应急技术储备,建立相关的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
6.7 社会动员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防汛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指挥广大干部群众、有关部门和单位,奋力抗灾减灾,做好防洪除涝工作;各级武装部要做好基层民兵和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动员,加强培训和演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治城市内涝灾害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工作。
7、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
灾害发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现场清理、污染物收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灾害后果和影响,安抚受灾群众,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7.2 灾害调查
应急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区有关部门,严格遵循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对灾害发生过程、应急工作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发生灾害的工程基本情况,调查中查明的事实;灾害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分析、评价;采取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灾害结论;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各种必要的附件;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7.3总结和评估
应急工作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对应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对存在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处理意见,总结报告要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8、附则
8.1 名词术语说明
汛期:根据xx市雨季和洪水发生的规律,xx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规定:每年汛期为5月10日―10月10日,为期5个月。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级政府应急预案或有关应急实施方案,确保各级预案之间相互衔接,应急工作高效协同。
8.3预案演练
预案编制单位应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8.4预案的编制与实施
(1)本预案由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并负责解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11
为了有效应对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带来的安全风险和损害,保障业主和物业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物业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 成立物业台风暴雨应急领导小组,由物业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安保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挥、协调和监督物业的台风暴雨应急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台风暴雨天气信息,及时发布预警和应急通知,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3. 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二、预警与响应
1. 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暴雨预警时,应急办公室要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给全体物业工作人员和业主,提醒做好防范工作。
2. 根据预警等级,物业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如:提前关闭门窗、加固易损设施、准备应急物资等。
3. 在台风暴雨期间,物业要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物业区域内的安全稳定。
三、应急处置措施
1. 在台风暴雨来临前,物业要对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确保排水畅通;对易被风吹动的物品进行加固或搬移;对地下车库、电梯等关键区域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
2. 台风暴雨期间,物业要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3. 如遇积水、漏电等紧急情况,物业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确保业主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4. 对于因台风暴雨造成的损坏或事故,物业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协助进行修复和处理。
四、后期处置与总结
1. 台风暴雨结束后,物业要对受损区域进行检查评估,制定修复计划,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2. 对本次台风暴雨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3. 将本次台风暴雨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向全体物业工作人员和业主进行通报,提高大家的应急意识和能力。
五、宣传与教育
1. 利用物业公告栏、业主群等途径,向业主和物业工作人员普及台风暴雨天气的`危害和防范措施,提高大家的防范意识。
2. 定期组织物业工作人员进行台风暴雨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台风暴雨天气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本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我们将能够更好地应对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带来的挑战,确保业主和物业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物业区域内的正常秩序。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为物业的安全稳定贡献力量。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12
为了应对突发的暴雨天气,确保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小区暴雨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 成立小区暴雨应急指挥部,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指挥长,成员包括各楼栋长、安保人员、志愿者等。
2. 指挥部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本预案,组织协调小区内的暴雨应急工作。
3. 楼栋长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组织本楼栋居民进行应急疏散、自救互救等工作。
4. 安保人员负责维护小区秩序,协助指挥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5. 志愿者协助指挥部开展各项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二、预警与监测
1. 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信息,及时通过小区广播、微信群、公告栏等途径向居民传达。
2. 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小区排水系统、防水设施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建立小区暴雨应急信息报告制度,居民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三、应急处置措施
1. 暴雨来临时,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小区居民进行应急疏散。
2. 对于低洼易涝区域,提前准备沙袋、水泵等防汛物资,加强排水防涝工作。
3. 对小区内的道路、桥梁、围墙等基础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
4. 对于可能出现的'停水停电等问题,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四、应急演练与培训
1. 定期组织小区居民进行暴雨应急演练,提高居民应对暴雨灾害的能力。
2. 对小区内的安保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应急处置技能。
3. 根据演练和培训情况,不断完善和更新本预案。
五、后期恢复与总结
1. 暴雨过后,及时组织人员对小区进行清理和恢复工作,确保居民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2. 对暴雨应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的暴雨应对工作提供参考。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13
一、预案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小区暴雨天气,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暴雨应急预案。
二、应急组织
1. 应急指挥部:设立小区暴雨应急指挥部,由小区物业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指挥长,成员包括小区保安、清洁人员等相关人员。
2. 应急队伍:应急队伍由小区保安、清洁人员等组成,负责应对暴雨天气造成的影响。
三、应急措施
1. 预警措施: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预警时,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小区居民注意防范。
2. 疏散安置:如遇暴雨导致小区内部积水严重,应急队伍将引导居民疏散至安全地带,并提供必要的救援和帮助。
3. 排水清理:暴雨过后,应急队伍将及时清理小区内的积水,确保小区道路畅通,防止积水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4. 安全巡查:暴雨期间,应急队伍将加强对小区内部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应急通知
1. 应急通知:小区物业负责人将通过小区广播、微信群等方式向居民发布暴雨预警和应急通知。
2. 居民配合:居民在接到应急通知后,应配合应急队伍的工作,遵守指挥部的'安排和指示,确保自身安全。
五、应急演练
1. 定期演练:小区应急指挥部将定期组织暴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2. 演练内容:演练内容包括暴雨预警接收、疏散安置、排水清理等环节,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
六、应急评估
1. 应急评估:暴雨应急演练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将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应急预案。
2. 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指挥部将及时调整应急预案,提高小区暴雨应急处置的效率和水平。
七、其他事项
1. 小区居民应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联系应急队伍。
2. 居民应妥善保管重要文件和贵重物品,避免因暴雨天气造成损失。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14
为切实做好小区汛期预防工作,保障公司和业主财产及人身安全,确保在汛期来临时能够正确应对、妥善处理,特制定如下的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防汛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二、防汛应急程序
1、在汛期到来之前成立防汛小组,物业经理任组长,组织物业公司在岗人员进行救援。
2、在险情发生时,秩序部在岗值班员必须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抢险工作,并通知公司领导负责物力、人力的调配,工程部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秩序部在岗值班人员有义务配合工程部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时,秩序部在岗值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险情,并及时通知防汛小组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三、汛期采取的预防措施
1、汛期来临前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汛期来临前将防汛物资:雨鞋、雨衣、铁锨、扫把、编织袋、手电筒、铁丝、排水泵、托线盘、遮雨布等,指定位置存放,防汛物资存放处粘贴明显标示。(雨衣、雨鞋、手电桶存放于门岗值班室,其它物资存放于6单元一层靠右楼梯间)并由秩序部负责,确保防汛物资24小时可领用。
2、汛期工程部应每周对以下区域进行一次检查,做好汛前预防和控制工作,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配电室、楼顶电梯机房是否有漏雨情况,若有漏雨情况发生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2)检查地下积水坑污水泵是否灵敏有效,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3)加强雨季小区巡视检查,及时查找漏点,避免因漏雨导致的电路短路、设备损坏问题的发生,特别是配电室,必须保证正常供电
(4)检查小区内雨水井、污水井、雨水管、楼顶及商铺顶的雨水口是否有堆积物。如有堆积物及时通知保洁部进行清理。
3、下雨前工程部应对楼顶机房门窗,地下车库各积水坑水位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负责关好门窗,开启污水泵抽走积水。(如在夜间下雨由秩序部当日值班人员进行检查)
4、下雨时秩序部对小区积水坑,地下室,电梯积水坑进行检查,有积水及时开启污水泵进行排水。
5、巡查时间中雨每半小时巡查一回,暴雨每15分钟巡查,特大暴雨地下室值班。
四、险情处理程序
水浸处理程序:
(1)当巡查人员发现管理区域内浸水,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好附近的设施,同时应将出事地点及现场的情况及时向工程部和物业经理报告。
(2)工程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到现场组织抢险。
(3)设法查明浸水的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如水浸是来自小区外的暴雨应当在各低于水位的出入口使用备用沙包进行堵截;如水浸是来自市政地下水反溢,应当暂时将反溢的地下水道通往小区的`入口封闭,并用排水泵进行排水。
(4)组织当值人员根据水浸情况,协同工程组采取有效措施,如将电梯开高离开受浸范围、在水漫延的通道上摆放拦水沙包、开启排水泵,尽可能减少水浸所致的损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洁员清除积水并清理现场环境,通知工程组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受损的设施,尽快恢复小区的`正常运作。
(6)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保洁员清除积水并清理现场环境,通知工程组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受损的设施,尽快恢复小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其它事项
1、汛期客服部应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物业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及当日秩序部值班员)及天气异常情况。
2、防汛物资应加强管理,汛期结束后交仓库保管,以备后期续用
3、防汛期间所有防汛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15
为了有效应对暴雨天气带来的潜在风险和危害,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小区暴雨应急预案。
一、组织架构与职责
1. 成立小区暴雨应急领导小组,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小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安保人员等相关人员。
2.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小区暴雨应急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调配应急资源,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预警与监测
1. 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信息,及时通过小区广播、微信群、公告栏等方式向居民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居民做好防范准备。
2. 小区安保人员应加强对小区内排水设施、围墙、树木等易受损部位的`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应急处置措施
1. 暴雨来临时,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到岗到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安保人员应加强对小区内重要区域的巡逻,确保排水设施畅通,防止积水造成危害。
3. 对于小区内出现的积水、倒塌等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援,确保居民的生命安全。
4. 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协调相关部门,为受灾居民提供必要的救助和安置,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四、应急物资储备
1. 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提前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包括沙袋、排水泵、照明设备、应急药品等,确保在暴雨天气发生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2. 定期对储备物资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满足应急需求。
五、后期处置与总结
1. 暴雨天气结束后,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组织人员对小区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修复受损设施,恢复小区的正常秩序。
2. 对本次暴雨应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应急处置工作的得失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六、附则
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2. 本预案的修改、解释权归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所有。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1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适应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工作的需要,保证蚌埠市交通运输局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2)《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五十号,2013)
(3)《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3〕41号);
(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9日发布);
(5)《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交通运输部);
(6)《安徽省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
(7)《蚌埠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蚌政办〔2014〕40号);
(8)《蚌埠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17年2月9日发布)。
(9)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事项的通知。(皖交安监函〔2021〕38号)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交通运输系统内因台风等极端天气引起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1)市交通运输局在职责范围内对影响或可能影响我市道路、通航水域由台风引起的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事件造成的交通突发事件所采取的应急行动;
(2)应对因洪水、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对交通运输造成的次生灾害所采取的应急行动,可参照本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交通出行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的应对工作,市公路、运管、海事部门负责本行业内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的应对工作,各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本辖区内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对工作;
(4)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急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5)各地协同,社会联动。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在应对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中的作用,在紧急情况下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完成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任务。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专家咨询组组成。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设立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机构,由单位分管领导担任负责人。
各县交通运输局可参照市交通运输局模式成立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指挥机构。
2.1指挥部机构及职责
2.1.1指挥部机构组成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各副局长担任。
成员:由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等组成。
成员单位:包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
2.1.2局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2.1.2.1局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贯彻市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我市交通运输行业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工作,根据台风等极端天气动态,召开局应急指挥部成员(扩大)会议,制定对策;
(3)检查局属相关单位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工作的落实情况;决定启动和终止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根据上级的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派往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掌握现场应急救援情况,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协调现场应急救援行动;评估应急救援效果,适时调整方案;下达是否需要开展进一步的应急救援以及是否解除应急救援行动的命令;
(5)根据需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对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当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由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统一指挥时,局应急指挥部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及时向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灾情及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6)承办上级应急指挥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结合工作职能,制订职责范围内的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处理相应的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事件。各单位应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对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局应急办。
(1)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及时调配运输车辆、运输人员,保障道路应急运输的需要、收集汇总国省道路面情况等有关信息;对在建工程防台风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置水上险情;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人力物力保障国省道应急运输通道的畅通;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收集汇总需要道路运输保障有关信息;统计报告车站滞留旅客;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及时收集并告知码头、船舶台风天气动向,指导水运企业组织力量防台;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落实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下的运输安全措施,根据台风等极端天气的影响范围,及时调整运营线路,发布班次运营信息,统计、报告客运站内滞留人员数量;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指令性应急运输任务;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调配车辆、组织应急运力,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7)其他部门:在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参加应急协作。
2.1.3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小组构成及职责
2.1.3.1日常工作机构
局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机构为局应急办公室,局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督科科长担任。
具体职责:
(1)负责处理局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2)传达、组织贯彻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及局应急指挥部有关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工作要求;
(3)负责接警值班工作;
(4)负责接收、处理上级和应急协作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
(5)负责向局应急指挥部提供台风等极端天气有关信息;
(6)负责将台风等极端天气动态对交通运输系统的影响及时通知和通报有关单位和部门;
(7)报告灾情信息、灾害发展趋势、应对工作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8)负责收集、汇总台风等极端天气信息及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编写应急工作日报;
(9)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期间发生交通突发事件时,负责根据局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协调局属各单位的应急人员和物资、设备参加抢险行动;
(10)负责台风等极端天气过境后情况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11)负责局应急指挥部与上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市内外相关应急管理机构和下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的联络、信息上传与下达等工作;
(12)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2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在局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Ⅰ、Ⅱ级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时自动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下设综合协调保障小组、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总结评估小组4个工作组,处置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保障小组
由局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局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①负责联系医疗单位、消防等部门,确保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时的及时救助,保障生命安全;
②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局应急指挥部要求,统一向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③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
④负责电视电话会议通信保障工作;
⑤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⑥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路抢通小组
由局公路港航科科长任组长,局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①负责组织公路、桥梁抢修及保通工作,组织、协调应急队伍的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的调配,确保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时公路、桥梁的畅通;
②协调公安部门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
③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
④拟定抢险救灾资金筹措、补助方案;
⑤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运输保障小组
由局综合运输科科长任组长,局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①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②负责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工作;
③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
④拟定运力征用费用补偿补足方案;
⑤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总结评估小组
由局安全监督科科长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专家咨询组有关人员组成。
①对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局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②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保障小组、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与现场工作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汇报情况;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接到市应急指挥机构终止Ⅰ级或Ⅱ级响应行动后,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自动解散;综合协调保障小组、总结评估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局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2.1.3.3现场工作组
局应急指挥部接到台风等极端天气预测预警信息后,根据台风等极端天气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行动的需要,派出领导、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工作组,配合市政府,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组长由局应急指挥部指定。职责如下:
(1)参与市政府组织开展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2)负责跨县区交通应急队伍的调度和现场指挥,并保障作业安全;
(3)提供交通运输方面技术支持;
(4)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建设工程、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客货运站、港口码头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5)指定专人负责与应急工作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现场工作组负责人汇报情况;
(6)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4专家咨询组
局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咨询组,由交通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咨询组由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需要时及时抽调。主要职责是:
(1)参与市交通运输局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的拟订和修订工作;
(2)对交通运输系统发生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建议;
(3)对交通运输系统发生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5)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和技术咨询;
(6)承办局应急指挥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2.2县交通运输局职责
县交通运输局结合自身情况成立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制订职责范围内的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处理相应的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事件。
灾区县交通运输局在当地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积极参与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救灾人员、物资的紧急运送和灾区道路的紧急抢修恢复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组织人员对辖区公路、桥梁、航道、码头、交通枢纽等进行检查,发现险情、事故隐患立即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当地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当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报请局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持。
非灾区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随时听从属地政府调遣,赶赴灾区参与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救援工作。
3.预警
3.1风险分析
台风是一种破坏力很强的自然灾害,台风等极端天气会对我市境内主要国省干道交通基础设施以及港口、船舶等造成破坏;
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和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局下属交通运输企业,当遭遇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由于道路受损,交通阻断影响驾驶员的行车安全,客运站发生人员滞留等;
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还会对我市公路水运在建工程造成危害,使现场施工的`脚手架、简易房坍塌造成人员伤亡等。
3.2气象信息收集
局应急办公室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台风等极端天气气象信息发展态势,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并通报相关部门。
信息收集来源:
(1)市、县人民政府应急机构;
(2)省、市气象部门;
(3)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及其它途径收集;
信息收集内容:
台风中心地理位置;台风中心气压;台风中心附近最大风力;台风7级、10级风圈半径;预计6、12、24、48小时后台风中心地理位置;台风中心未来移动路径及强度变化等。
气象部门和相关单位、媒体对某一极端天气强度或预警级别预报不同时,以预报强度大、预警级别高的信息为准。
3.3预警级别
根据蚌埠市政府2017年2月9日发布的《蚌埠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按照气象灾害紧急程度、发展势态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和范围,把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预警等级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3.4预警发布
按照《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规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蚌埠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承担预警发布工作,局应急办及时掌握台风等极端天气预警信息,报局应急指挥部,并转发相关单位。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团责任有限公司、蚌埠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时将台风等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到各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和作业场所。
4.应急响应
4.1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接到市应急指挥机构Ⅲ级或Ⅳ级应急响应指令后,由局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发布相应级别的响应指令,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等极端天气动向;
(2)加强对公路沿线指示标志、广告牌、行道树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脚手架、简易工棚的安全防护;
(3)做好水上船只和水上作业等人员的安保工作;
(4)将应急工作情况和事态及时报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4.2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接到市应急指挥机构终止Ⅲ级或Ⅳ级应急响应指令后,由局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决定终止Ⅲ级或Ⅳ级响应。
4.3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接到市应急指挥机构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指令后,由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发布相应级别的响应指令,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各应急工作小组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根据本预案2.1.3款规定开展应急工作;
(2)根据台风不同发展阶段,做好如下工作:
①发布台风等极端天气消息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各单位加强公路、航道和渡口、码头以及在建工程的巡查,通知运输船舶(车辆)做好防台抗台的准备;准备好各类抢险物资、船舶、车辆和机械等设施设备,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
②发布台风等极端天气警报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各单位做好相关渡口、码头、运输和作业船舶(车辆)及相关人员的避风防台工作,做好公路水运在建工程有关人员紧急撤离准备工作。检查抢险救灾船舶、车辆、应急人员和物资设备等的落实情况,调整客运班次。
③发布台风等极端天气紧急警报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各单位做好各相关渡口、码头、运输船舶(车辆)安全防范并停止营运,对台风严重影响地区所管辖的内河水域实施交通管制,做好有关人员紧急撤离工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密切关注内河水域避风船舶、设施的动态,积极组织应急船舶、人员救助遇险人员和指导遇险船舶自救。
④抢险救灾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加强对山区公路、桥梁、施工路段和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路段的检查,加强公路巡查,及时在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志,及时向公众发布公路、水路阻断信息。组织指导水毁公路和航道工程修复,保障各地救灾救济物资的运输畅通;组织内河水域遇险船舶的搜寻救助工作。
(3)组织人员在市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带领下赴受灾严重的地区,会同当地人民政府组建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现场指挥部,组织、部署灾区的救灾工作;
(4)按照市应急指挥机构要求紧急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赶赴受灾地区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灾工作;
(5)指导受灾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当地人民政府立即开展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工作,先期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自救互救,紧急疏散、转移群众到应急避难场所,保持道路畅通,做好灾情收集等工作;
(6)当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报请市应急指挥机构请求省交通运输厅给予支持;
(7)及时向市应急指挥机构及省交通运输厅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上级部门指令适时调整应急处置方案。
4.4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接到市应急指挥机构终止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指令后,由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决定终止Ⅰ级或Ⅱ级响应。
5.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坚持稳定、团结、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灾情发生后,局应急办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路况信息、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6.后期处置
6.1灾情的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局属各单位负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由局应急指挥部汇总,报市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
6.2灾情报告要求
台风等极端天气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局应配合市政府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救灾工作情况;局应急指挥部指派的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部门、单位应及时报告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等。救灾工作结束后,市交通运输局应成立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调查组,对交通运输系统内受灾基本情况、应急行动过程及效果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并提出损失赔偿、灾后恢复及重建等方面的建议,向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提交调查报告。
7.应急保障
7.1资金保障
应急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并按规定程序列入市交通运输局年度财政预算中。一旦发生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工作顺利进行。
7.2物资保障
依托交通行业市级、县级、企业交通应急物资储备。
市交通运输局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强化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储备应急物资。
7.3应急队伍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工作顺利开展。
在自有应急力量不能满足应急处置需求时,向市政府提出请求,请求动员社会力量,协调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8.灾后恢复重建
(1)积极协助市政府做好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受灾情况的统计工作。
(2)组织局属相关单位积极指导灾区开展损毁交通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3)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及时下拨灾区。
9.监督管理
9.1预案演练
局应急指挥部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响应能力。
9.2培训
加强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知识的宣传,把防台减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提高全体职工防台救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局属各单位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应急保障相关人员定期组织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实施应急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交通应急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9.3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特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0.预案管理
(1)本预案是市交通运输局指导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救灾工作的部门预案,今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并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应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至少每3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估和修订;
(2)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应制定本单位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3)本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17
为了有效应对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事件,确保物业区域内的安全稳定,保障业主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物业台风暴雨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1. 成立台风暴雨应急领导小组,由物业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监督台风暴雨应急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台风暴雨天气信息,及时发布预警和应急通知,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3.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物业区域内的安全稳定。
二、预警与响应
1. 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暴雨预警时,应急办公室要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给物业公司全体人员,提醒做好防范工作。
2. 根据台风暴雨预警等级,物业公司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如:加强巡查、加固设施、准备应急物资等。
3. 当台风暴雨天气来临时,全体人员要保持冷静,听从指挥,按照预案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应急处置措施
1. 物业公司要加强巡查力度,密切关注物业区域内的积水、漏水、倒塌等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2. 对于因台风暴雨造成的损坏或事故,要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并按照预案进行处理。如需外部救援,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
3. 若出现人员受伤等紧急情况,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安排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救援。
四、后期处置与总结
1. 台风暴雨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组织对物业区域内的受损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制定修复计划。
2. 对本次台风暴雨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3. 将本次台风暴雨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向全体人员进行通报,提高大家的应急意识和能力。
五、宣传与教育
1. 利用物业区域内的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向业主和员工普及台风暴雨的危害和防范措施,提高大家的防范意识。
2. 定期组织业主和员工进行台风暴雨应急演练,让大家熟悉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提高应对台风暴雨的能力。
六、附则
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物业公司台风暴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以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通过本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我们将能够更好地应对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事件,确保物业区域内的安全稳定,保障业主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为物业的安全稳定贡献力量。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1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处置我县洪涝灾害、台风灾害等突发事件,建立全县统一协调、信息畅通、反应快速的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保障机制,提高对交通运输设施损毁、公路水路中断、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小和消除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障公路水路畅通,及时恢复交通运输正常运行秩序,满足有效应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需要,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1.2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引发的,田林县境内行政区划的,或超出我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的,或人民政府责成的,需要由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处置的I级、Ⅱ级及其直接管理范围的Ⅲ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以及需要由县交通运输局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紧急事件。
洪涝灾害包括因暴雨和溃坝(堤)等造成的江河洪水、渍涝、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以及由其引起的次生衍生灾害。
1.3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在田林县境内造成或可能造成公路、客运站、航道(含过船设施,下同)或港口、渡口等出现中断、阻塞、瘫痪、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危害社会,危及交通运输市场稳定和社会公共安全,以及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领导小组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合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成员: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县交通局公路管理所所长、县交通局政策法规及规划股负责人、县交通局公路管理所副所长、县交通局会计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传达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指示精神和指令,按照职责,做好汛期和台风防御时期全县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指导各相关企业做好由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引发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做好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路及工程建设应急保障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组、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组、交通运输秩序维护组、新闻宣传组和现场工作组。
2.1.1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公路管理所、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同派员组成,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龙兴担任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
主要职责包括:研判突发事件信息,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终止预警或响应的建议;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报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公布启动、终止预警或响应文件;协助有关部门及各应急工作组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协调人员值班、应急车辆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
2.1.2公路及工程建设应急保障组
公路及工程建设应急保障组由公路管理所派员组成,由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闭遗昆担任组长,罗世晶担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公路养护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业主做好公路(桥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防汛工作;指导全县地方公路行业及交通工程建设行业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的预警信息发布;根据预警预报,组织公路建设及交通工程建设单位提前做好设施设备加固、安全隐患排查和人员撤离等工作;协调被毁公路的抢修保通工作;协助对公路地质灾害险情进行动态监控和紧急处置;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公路抢通应急资源征用或调集;协调其他应急队伍参加;协助新闻宣传组发布公路通行和损毁情况宣传信息;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送应急工作讲展笔。
2.1.3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组
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组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运管所派员组成,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瞿升峰任组长,莫文涛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防汛工作;指导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领域的预警信息发布;根据预警预报,组织道路运输车辆提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停运停驶和人员撤离工作;组织协调运力,做好紧急抢险物资和撤离人员的紧急客货运输工作,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伤员、受灾群众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要;协调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协调道路运输应急资源征用或调集;协调其他应急队伍参加;组织调度客运(公交)车辆,运送滞留旅客;与气象、公安、公路等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强风、强降雨、地质灾害等恶劣天气对道路运输的影响,指导相关汽车客运站做好客运信息的发布工作;协助新闻宣传组发布道路运输和应急处置宣传信息;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送应急工作进展等。
2.1.4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组
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组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员组成,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永辉任组长,闭祖德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水路运输(含码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渡口水运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防汛工作;指导全县渡口水运行业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航运、渡口、码头的预警信息发布;根据预警预报,组织港口作业单位及船舶提前做好船舶回港避险、设施设备加固、安全隐患排查和人员撤离工作;组织协调航道和港口(渡口)的抢修、通航工作;协调船舶、人员、物资的水路运输应急保障,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伤员、受灾群众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要;协调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协调水路运输保障应急资源征用或调集;协调其他应急队伍参加;协助新闻宣传组发布水路运输和应急处置宣传信息;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送应急工作进展等。
2.1.5交通运输秩序维护组
交通运输秩序维护组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规划股共同派员组成,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龙兴任组长,杨序德、方明生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交通管制和秩序维护工作;配合公安交警、海事等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伤员、受灾群众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要;指派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交通管制,指引车辆按照绕行方案线路行驶,指引船舶在指定位置停靠;指派执法人员在相关公路、水路、站场、港口码头流动值守,确保公路、水路交通通行安全、通畅;协助新闻宣传组发布交通运输和应急处置宣传信息;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送应急工作进展等。
2.1.6新闻宣传组
新闻宣传组由局办公室、公路管理所、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运管所共同派员组成,由龙兴副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新闻宣传工作;编写新闻通稿和新闻发言稿,组织协调新闻媒体(电视、报纸、广播、网站等)的新闻发布和采访工作,及时报道应急工作进展,报道先进事迹与典型;收集、处理相关报道,及时应对和消除不实报道影响等。
2.1.7现场工作组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处置需要派出现场工作组。
主要职责包括:参与人民政府组建的现场指挥机构工作,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组织专家到现场提供技术支持;现场调度跨县级交通运输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等;组织实施应急领导小组特别授权事宜。
3、运行机制
3.1本单位内部信息报告流程
第一发现者→局办公室主任→局应急领导小组→县委、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若事发危急,可不受此条件限制,视情况直接向上级汇报。
3.2信息上报的部门、通信方式和内容时限
一旦接到突发事件及事故险情信息,各级应在收到信息后20分钟内电话报告局办公室(电话:xxxxxxxxx),在1小时内立即补报书面报告(电子邮箱:xxxxxxxxx@126.com),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局办公室在收到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并在20分钟内分别电话报告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委值班室电话:xxxxxxxxx,xxxxxxxxx@163.com;县人民政府值班室:xxxxxxxxx@163.com)和市交通运输局电话:xxxxxxxxx,(局办公室:xxxxxxxxx@126.com)。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告的,在信息报出后必须进行电话确认。
上报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类型、性质、发生时间、地点、基本过程、原因、后果、人员伤亡(失踪)和损失情况,特别是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的`,要迅速核实身份,确认后及时报告外侨部门;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信息来源;已采取的措施和成效;人员、运力、设备、物资投入情况;下一步计划和预计处置时间;报送单位、联系人、现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
对于情况不够清楚、要素不齐全的信息,要及时核实补充内容,并将后续情况及时上报;对事件处置的新进展、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特别严重事件的处置情况信息应每日两次续报,严重事件处置情况信息应每日一次续报。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突发事件分类分级按《百色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4.1.1IV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发生以下类型突发事件时,事件发生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局直属各单位应迅速启动IV级应急响应。
●县道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
●一般客运站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24小时以上
●关系国计民生的短期物资紧缺,一般港口局部遭受严重损失
●四级以上重要航道和界河航道发生断航或严重堵塞
●死亡(失踪)、涉险1-2人或危及9人以下的生命安全,造成1-9人重伤,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洪涝灾害IV级应急响应
●其他需要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障的情形
(2)响应行动
①局直属各单位在汛期要靠前指挥,及时组织专家深入预报重点区域,开展本系统本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治,指导做好防汛备汛工作,并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②局直属各单位要依据职责,组织做好交通线路的隐患排查,道路畅通保障,利用交通宣传设施做好预警信息发布。
③局直属各单位要安排1名负责同志和1名联络员做好值班值守,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4.1.2Ⅲ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发生以下类型突发事件时,县交通运输局应迅速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国家干线公路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8小时以上
●县道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
●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20小时以上
●一般客运站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48小时以上
●关系国计民生的短期物资供应紧张
●重要港口局部遭受严重损失,一般港口遭受严重损失重要干线航道发生较严重堵塞
●死亡(失踪)、涉险3-9人或危及10-29人的生命安全,造成10-49重伤(或急性中毒),经济损失1000-5000万元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洪涝灾害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
●对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经济产生重要影响
●其他需要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障的情形
(2)响应行动
在IV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①应急领导小组各小组要立即进入应急状态,按既定职责开展响应行动。
②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派出现场工作组。
③局直属各单位要依据职责,迅速落实措施保障交通设施的防洪防涝安全。
④局直属各单位要依据职责,立即组织对公路开展巡查,对可能发生的山体滑坡等阻碍交通障碍物迅速清除,发生公路阻断、桥梁坍塌等重大险情要迅速设立警示标志或封锁,并将出险路段部位向社会发布。
⑤局应急领导小组(含各小组)、局直属各单位负责同志,要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值守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4.2处置措施
在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主动服务,协调配合、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的原则,迅速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保障交通畅通。
(1)针对可能出现的强降雨、大风、泥石流等灾害性天气,加强与公安、气象、铁路、民航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天气、路况等相关信息,通过互联网、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并通知相关交通运输企业。
(2)与公安交警部门紧密配合,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确保通行车辆及人员安全。
(3)采取限速行驶、车辆动态监控等手段,确保汛期运输车辆行车安全。
(4)督促各交通运输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企业应急预案开展各项应急准备及处置工作。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19
为切实做好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调度,保障安全;快速反应,部门联动。
三、工作重点
(1)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
(2)运输船舶、渡船的安全;
(3)易塌方、易滑坡、易水毁路段的安全;
(4)车站、码头、工地及高空设施的安全。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交通运输局成立防台领导小组
为了市交通系统防台救灾抢险指挥工作,成立了防台风领导小组,防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组长:局长
副组长:副局长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防台工作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各部门防台机构
在市交通运输局防台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成立本部门防台机构,负责本部门所管辖的防洪防台风工作。
五、台风分级
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一)特别重大(Ⅰ级)
市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市,内陆风力阵风11级以上,过程雨量500毫米以上。
(二)重大(Ⅱ级)
市气象台预报热布风暴严重影响我市,内陆风力阵风9―11级,过程雨量350―500毫米。
(三)较大(Ⅲ级)
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预计影响程度不重,内陆风力阵风9―10级,过程雨量200―350毫米。
(四)一般(Ⅳ级)
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对我市影响较小,内陆风力阵风小于9级,过程雨量小于200毫米。
六、防台检查
(一)市交通运输局防台领导小组应当在台汛前组织各部门开展防台检查,发现防台组织机构没有建立,预案体系及安全设施不完善等,要及时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交管股、交管总站)应加强对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客运站以及道路运输企业的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及时处置。
(三)公路管理部门应(道路建设股、地方公路管理站)加强对易滑坡塌方水毁路段和抢险机械设备的检查,尽量排除险情,减少塌方、滑坡、水毁,确保机械设备完好。
(四)水路运输管理(港航局)应加强对运输船舶的防台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七、应急响应
(一)防台部署、救灾
交通运输局防台领导小组根据台风级别,一般Ⅰ级Ⅱ级应召开会议,Ⅲ级Ⅳ级电话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向灾害发生地派出人员和设备;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防台工作情况。
①发布台风消息阶段
市交通运输局、各部门、单位开始24小时值班,预报和监视台风动向;局防台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公路、航道、渡口、码头及在建工程的巡查;通知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渡船、运输船舶做好防台抗台准备;加强对公路沿线广告牌、指示标志、行道树和施工现场的管理,落实防护措施;准备好应急抢险物资、船舶、车辆和机械设备,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
②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交通运输局组织各部门做好相关渡口、运输和作业车辆(船舶)及相关人员的避风防台工作;做好公路、水路、在建工程、简易工棚等人员人员的紧急撤离工作;检查抢险救灾、车辆、机械设备、应急人员和抢险物资的落实情况。
③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交通运输局组织各部门做好相关渡口、运输和作业车辆(船舶)及相关人员的停业营运,所有船舶进避风港避风,所有车辆进入指定安全区域;确保在建工程、简易工棚等人员撤离完毕;积极组织应急车辆、机械设备和抢险人员,救助遇险人员。开展塌方路段影响抗洪抢险车辆、人员经过的现场清理工作;在市三防办的指令下,及时组织车辆、船舶、机械设备、人员支援受台风影响严重地域的抗洪抢险工作。
④抢险救灾阶段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各部门加强对公路、桥梁、渡口、施工路段和高边坡、高档墙、高路堤等路段的`检查,加强公路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塌方路段和数量;向公众发布公路损坏及通达情况;组织指导水毁公路和在建施工工程修复;保障各地救灾物资的运输畅通;组织对公路设施、行道树的修复、扶植和清理工作。
(二)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后,市交通运输局防台领导小组视情宣布应急结束。
八、应急保障
(一)交通运输保障
台汛期的运输保障统一由局防台领导小组调度,运力由以下单位落实:
交管股、交管总站:19座客车3辆、40座客车1辆、5吨货车8辆。
(二)道路抢险保障
市公路局、市地方公路管理站负责组织道路抢险队,道路抢险队由道路施工养护人员20人,割锯2把,铲车4辆,推土机2台,自卸货车2辆组成,由局防台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三)宣传
加强防台防汛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系统防台抗台技能,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四)演练
市交通运输局及各部门应适时进行防台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20
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涝灾害,确保酒店员工和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酒店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暴雨防汛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酒店成立暴雨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酒店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二、预警与监测
1、酒店应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信息,及时做好防汛准备。
2、酒店应设置专门的监测点,对酒店的排水系统、防水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防汛措施
1、排水系统:
(1)检查酒店排水管道是否畅通,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
(2)在暴雨来临前,清理排水口,防止堵塞。
2、防水设施:
(1)检查酒店屋顶、墙体等防水层是否完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
(2)对地下室、车库等低洼区域进行防水处理,设置挡水板、沙袋等防水设施。
3、应急物资储备:
(1)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如手电筒、雨衣、雨鞋、沙袋、抽水泵等。
(2)确保应急物资的储备量满足酒店应对暴雨洪涝灾害的'需求。
四、应急响应
1、暴雨预警发布后,酒店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员工和客人的人身安全。
2、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会议,分析形势,制定应对措施。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应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随时保持联系,及时传递信息。
五、人员疏散与安置
1、在暴雨来临前,酒店应提前通知客人和员工,做好疏散准备。
2、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制定疏散路线和安置点,确保疏散过程安全有序。
3、疏散过程中,酒店应组织人员协助客人和员工撤离,确保无人遗漏。
六、救援与恢复
1、暴雨过后,酒店应立即组织人员对酒店设施进行检查,评估损失情况。
2、对受损设施进行修复和重建,尽快恢复正常运营。
3、对参与防汛工作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七、附则
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酒店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
2、预案的修订和完善由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调整。
八、总结
通过本暴雨防汛应急预案的实施,酒店将能够在暴雨洪涝灾害发生时迅速响应,保障员工和客人的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同时,酒店应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酒店的正常运营。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21
为了全面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确保小区业户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编制此预案。
一、预案目的:
通过防汛防台风演练,让全体公司员工及小区业主学到相关的防汛知识,做到有事不慌、积极应对、自我保护的目的。
二、灾害预设:
当xxx小区面临台风来临或xx地库排水不畅或者车库出入口出现雨水倒灌,导致地库淹没,业主车辆被水浸以及其他设备设施损毁等其他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
xxx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成立防汛防台风指挥部。
总指挥:xx
成员:xxx、xxx、xxx、xxx
总指挥职责任务:
1、下达各种指令,全面指挥防灾抗灾
2、按照分工,具体指挥各组开展工作
3、执行上级指令任务
(一)现场抢救组
组长:xxx
成员:全体非当班保安员
职责:平时进行训练和演练。实战时现场堵截灌水口,抢救业主的物资。
(二)设备动力组
组长:xxx
成员:工程部人员
职责:平时负责维护设备设施自动化系统,保障设备设施自动化系统处于完好状态;实战时负责启动设备,保证排水正常、切断不安全电源、保证应急电源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通讯、后勤保障及宣传组
组长:xxx
成员:客服人员
职责:负责对业主沟通工作,内外通讯联络,车辆调配,保障应急、抢修器材物资的供应。
(四)支援、事后清理组
组长:xxx
成员:清洁及绿化部员工
职责:负责支援、配合各应急小组工作;在事后负责清理工作。
(五)评审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职责:负责对整个防汛防台风演练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工作开展情况的评审,对演练工作进行论证,提出合理化建议,促使防汛防台风演练工作具有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四、应急预案准备工作
1、根据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防汛防台风的`物资准备工作,各部门对应准备好应急物品(抽水泵、沙袋、铁锹、雨衣、电筒等)。
2、组织一支由保安、工程组成的防汛防台风抢险队,随时集合待命听候调遣,处理突发事故。
3、台风或暴风雨来临前,由工程牵头对公共区域及未收楼单元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门窗关闭及有必要部位进行加固处理,排污泵运作正常、排水管网通畅等;环境部需对小区苗木进行加固处理及对排水沟渠的杂物进行清除,以保障下水道的畅通。
4、客服部密切注意天气情况,台风或暴风雨来临时,停止小区所有作业,并通知小区业主做好相应防范工作(关闭室内门窗,确保阳台或平台花园等区域排水通畅等),同时安全部对小区进行不间断巡查等预防工作(全面排查公共区域存在安全隐患、关闭公共区域门窗、确保公共区域排水管网通畅等)。
5、台风或暴风雨过后,安全部全面巡查小区以了解受灾情况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同时做好相应汇总;环境部组织人员对小区进行全面清理,保持道路清洁及畅通、对被风刮倒的绿化带花木要及时清理或重新种植;工程部确保相关配套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客服部收集相关资料并做好备存,以备后期工作总结及宣传之用。
五、各个小组工作程序要点
(一)现场抢救灾组要求:要求穿雨衣、雨靴;在接到防汛命令后立即赶赴现场,扛沙袋堵住相关灌水口。
现场注意要点:
1、如有电源时,要先切断电源,防止发生漏电事故;
2、当水源无法堵住,涉及到物资损失时,尽快转移物资;尤其是地库车辆要业主中心通知车主转移,对无法联系的车主,择情况可以实行拖车处理;
3、当汛情无法抗拒时,安全第一,确保自身的安全。
(二)设备组要求:在接到防汛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现场负责各类设施设备的启动,及水电的调配。
现场注意要点:
1、启动排污、排水设备。
2、切断不安全的电源。
3、将有可能涉及到水浸的电梯关闭并升到顶层。
4、负责水灾处理后设备和供电系统的检查和恢复供电。
(三)通讯、后勤保障及宣传组要求:演练之前负责将各个小组的对讲机协、相应物资协调到位;在接到防汛防台风指令后立即通知各个部门负责人及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经理,同时以各种方式通知业主转移物资,尤其是将车辆转移至安全的地方。
现场注意要点:
1、值班电话要保持畅通,值班室要设专人接电话,及时传话。
2、指挥员与消防中心、各小组负责人利用对讲机保持联络。
(四)支援、事后清理组要求:穿绿化或清洁工作服。本次演练主要负责现场卫生的清理,在演练结束后,将演练地点的卫生进行清理。
现场注意要点:
1、协助演习前演习现场的布置。
2、协助做好现场给业主的解释工作。
3、对各个小组需要支援的及时给予必要的支援协助。
4、事后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将演练的各个器材及时归类,复位。
(五)评审组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给予提出合理化意见;完善预案的各个环节。对预案的过程各个环节进行拍照,参与观察预案各个环节的进展情况,在预案演练结束后针对本次演练情况给予书面总结。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22
为确保全县城区内涝防治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xx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统一指挥、属地为主,防抗结合、预防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原则,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建立健全城区内涝防治应急处置救援体系,压紧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发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联动效应,早预报、早预警、早处置,快速落实各项预防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内涝灾害损失,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城区因降雨、河道漫溢等,导致城市主要道路积水深度超过15cm的内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指挥机构
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下,成立册亨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兼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工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国动办、县供销社、县气象局、县水文站、册亨县供电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全县城市(县城)内涝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导检查组、应急救援专家组。
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主任,副局长以上领导兼任副主任。
督导检查组:组长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以上干部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干部组成。
应急救援专家组:从相关部门和单位选聘专家,组建县城内涝应急救援专家库,发生城市内涝灾害时,由县城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四、排查预警及信息报告
(一)隐患排查。进入汛期,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动态排查整治涉涝风险隐患,建立隐患台账,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县气象局、县水文站等部门负责辖区城市内涝灾害性天气和雨情、水情的监测预报,及时向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推送监测信息。县水务局负责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物业小区、建筑工地、排水管网、城镇燃气场站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街道办对城区既有房屋、企业对燃气管网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根据涝情适时督促相关监管企业停工停业,城区主要道路、公园、广场、户外广告、桥梁、隧道、窨井盖、雨篦子、完善排水管网设施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及园林环卫设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降雨时全员上街开展巡查除险。县教育局负责对学生汛期安全宣传教育和学校汛期安全排查整治,开展应急逃生演练,强降雨保障学生出行安全。县卫健局负责对医院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建防汛医疗救援队伍,备足医疗救。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汛期城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县工科局负责指导电信、移动、联通企业开展对窨井盖等自有产权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通讯安全。负责对大型超市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加油(气)站等行业领域防汛应急逃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负责对油气长输管道、电力工程等能源设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协调电力企业保障汛期电力供应安全和应急抢险期间电力稳定供应。
(二)监测预警。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及时向县城市(县城)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信息。雨情信息:气象部门汛期每天8:30时前报告过去24小时全县气象台站的降水实况和未来12小时降水预报,每天16时前提供未来24小时降水预报,每周日提供未来一周天气情况。当区域出现大暴雨并可能持续时,加密频次提供该区域降水实况及未来2小时天气形势;水文部门监测到实测降雨量变化异常时,及时报告。水情信息:水文部门汛期每天上午8:30时前报告全县城区重要河道主要水文站点的水文信息;水务部门在汛期每天上午8:30时前报告全县城区河道、水库的水位及水情相关情况。涝情信息:城市管理部门汛期每天安排城市内涝点巡查,当城区道路积水深度超过15cm形成内涝时,第一时间报告。
(三)信息报告
1.发生重、特大城市县城内涝灾害后,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成员单位必须在接报后10分钟内向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灾害在发生过程中演变为较大及以上级别的,首报时间从达到该级别时算起。
2.发生一般、较大城市(县城)内涝灾害后,县城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送辖区内城市内涝灾害信息和处置情况。
3.县城市内涝灾害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可先报告基本情况再续报详细情况。
五、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
1.发生城市内涝灾害后,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启动应急响应,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城市管理、水务、气象、公安、住建、交通运输、消防救援、卫生健康、驻地军警等成员单位,开展抢险救援、划定危险区域、管控现场、发布风险预警,及时转移威胁区域内群众,及时调集抢险队伍和物资,有效管控灾情险情态势,避免灾情险情扩大,并及时将先期处置情况上报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报发生重特大城市内涝灾害后,以文件、短信、电话方式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通知事发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根据需要,通知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参与应急处置工作,通知消防救援、驻县军警组织力量前往现场,通知应急部门调拨救灾物资送达现场。
(二)应急处置分级、启动条件及措施
根据城市内涝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分为IV级(一般城市内涝灾害)、Ⅲ级(较大城市内涝灾害)、Ⅱ级(重大城市内涝灾害)、I级(特别重大城市内涝灾害)。
1.城市内涝灾害标准
当县城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由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涝情,提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发布防汛抗旱IV级、Ⅲ级、Ⅱ级、I级应急响应:
IV级(一般城市内涝灾害):
(1)县气象局启动暴雨IV级应急响应;过去24小时有2个及以上县(市)出现暴雨,且预计上述地区强降雨天气持续。
(2)城区道路积水深度超过15cm以上,且城区积水道路占城区总道路10%-30%范围,影响城市运行安全。
(3)内涝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的。
(4)其他经县城市内涝领导小组认定的一般城市(县城)内涝灾害。
Ⅲ级(较大城市内涝灾害):
(1)县气象局启动暴雨III级应急响应;过去24小时有3个及以上县(市)出现暴雨、1个县(市)出现大暴雨天气,且预计上述地区强降雨天气持续。
(2)县(市)城区道路积水深度超过15cm以上,且城区积水道路占城区总道路30%-50%,影响城市运行安全。
(3)内涝造成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
(4)其他经县城市内涝领导小组认定的较大城市(县城)内涝灾害。
Ⅱ级(重大城市内涝灾害):
(1)县气象局启动暴雨Ⅱ级应急响应;过去24小时出现大暴雨、1个县(市)出现特大暴雨天气,且预计上述地区强降雨天气持续。
(2)县(市)城区道路积水深度超过15cm以上,且县城区道路积水占总道路50%-70%以上,严重影响城市运行安全。
(3)内涝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及以上元10亿元以下。
(4)其他经县城市内涝领导小组认定的重大城市(县城)内涝灾害。
I级(特别重大城市内涝灾害):
(1)县气象局启动暴雨I级应急响应;过去24小时出现特大暴雨天气,且预计上述地区强降雨天气持续。
(2)县(市、区)城区道路积水深度超过15cm以上,且城区道路积水占总道路70%以上,严重影响城市运行安全。
(3)内涝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及以上。
(4)其他经县城市内涝领导小组认定的`特别重大城市(县城)内涝灾害。
2.应急处置措施
(1)组建现场处置指挥部。I级由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提请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部署防汛抢险救援工作。Ⅱ级由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坐镇指挥,Ⅲ级由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坐镇指挥,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应急救援专家,迅速赶赴现场会商抢险救援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IV级由事发地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坐镇指挥,组织成员单位及专家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加强预警监测。I级:县气象局每2小时报告1次雨情监测和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县水务局会同县水文站每2小时报告1次水情预报成果;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每日7时、14时、18时向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事件发展及处置情况,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Ⅱ级:县气象局每3小时报告1次雨情监测和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县水务局会同县水文站每3小时报告1次水情预报成果;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每日7时、16时向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事件发展及处置情况,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Ⅲ级:县气象局每6小时报告1次雨情监测和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县水务局会同县水文站每6小时报告1次水情预报成果,视水情变化及时加密报送频次;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每日7时、16时向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事件发展及处置情况,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IV级:县气象局每日7:30时、20时报告雨情监测和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县水务局会同县水文局每日7:30时、20时报告水情预报成果;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每日16时向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事件发展及处置情况,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
(3)人员避险转移。应急救援部门立即调集应急抢险队伍赶赴现场利用皮划艇、冲锋舟等应急救援设备,转移安置受灾群众。
(4)安置受灾群众。应急救援负责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在受灾安置点搭设临时安置设施,全面保障受灾群众有住处、有衣穿、有饭吃。民政部门负责因灾导致生活出现临时性困难群众的救助。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援队伍做好伤员救治、灾后群众安置点的消杀、传染病防治、医疗物质保障和受灾群众心理辅导等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调集应急队伍、应急物资、人员转移所需运输车辆,做好抢险救援道路畅通保障。水务、县工科局分别负责受灾群众安置点的水、电、通信保障。商务部门负责调度成品油应急保供。
(5)现场排涝除险。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灾区进行封控,设置警戒标识,实施交通管控,引导群众规避险情;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建筑工地、物业小区、城市既有房屋等行业领域排涝除险及既有住房安全认定,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做好应急处置,调集抽水泵、挖机等设备,开展排涝除险;册亨县人武部负责协调国防光缆管护单位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调运防洪沙对关键位置进行截洪,避免灾害范围扩大;县工科局负责应急抢险救灾期间通信保障工作,应急抢险期间电力保障工作,大型超市的排涝除险和安全管理;县教育局负责学校排涝除险和学生出行安全;卫健局负责医院内的排涝除险、患者撤离,组织力量开展现场人员救治;其他部门做好行业领域排涝除险和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信息发布。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相关工作信息资料,报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意后,由宣传部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适时发布城市(县城)内涝突发事件预报预警、防御指引、应急响应、受灾情况等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应急保障
1.加强队伍保障。县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共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科学优化应急救援队伍的规模和布局,组建城市内涝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有计划的加强队伍骨干及相关人员培训,强化应急救援队伍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物资保障。县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物资储备体系,配备足够的各类应急物资和装备,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更新补充、调拨配送和生产工作,确保城市内涝灾害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的需要。应急物资、装备不能满足应急救援处置需要,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须向有关部门紧急征用时,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全力支持、积极配合,确保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顺利有效进行。
3.加强资金保障。县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将城市内涝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予以保障。应急、水务、住建、城市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内涝救灾资金,并及时安排下达依规使用。各级人民政府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内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加强其他保障。县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联系沟通机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城市内涝应急处置专家联席会商机制,定期分析本行政区域城市内涝基本情况及发展趋势,及时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城市内涝灾害防范技术培训,做好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现场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
(二)强化后期处置
1.发生灾害时相关部门负责做好人员安置、现场清理、物资补偿、救援费用支付以及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灾情统计等工作,并由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总;负责组织灾后实施恢复重建和复工复课等工作,保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2.重特大城市内涝灾害发生后,由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县防指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进行调查评估,提出防范、治理、改进建议和措施。一般、较大级别城市内涝灾害的调查处理及报告,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城市内涝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完成,报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报县防指备案。
(三)强化培训演练。城县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专业救援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处置训练。
(四)严格责任奖惩。县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城市内涝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奖惩制度。对在城市内涝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根据城市内涝应急处置调查处理报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23
暴雨是一种极端天气现象,会给交通运输带来严重影响。暴雨可能导致道路积水、山体滑坡、桥梁倒塌等灾害,给交通运输带来极大困难。为了应对暴雨天气对交通运输的影响,制定暴雨运输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内容
1. 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预警信号或者交通部门发布交通管制通告时,应急预案启动。
2. 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
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包括指挥部、应急处置组、信息通报组、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等。
3. 应急预案的任务分工
(1)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处置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疏导交通、救援被困车辆、清理道路等。
(3)信息通报组:负责及时向公众发布暴雨预警信息、道路交通状况等。
(4)救援组:负责救援被困车辆、转移受灾群众等。
(5)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物资保障、人员支援等。
4. 应急预案的具体措施
(1)加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疏导交通:在暴雨天气下,道路容易积水,需要及时疏导交通,避免交通拥堵。
(3)救援被困车辆:对于被困车辆进行及时救援,确保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
(4)清理道路:暴雨可能导致道路被淹没、山体滑坡等情况,需要及时清理道路,恢复交通。
(5)转移受灾群众:对于受灾群众进行及时转移,确保他们的安全。
5. 应急预案的评估与改进
每次暴雨天气过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改进完善。
二、应急预案的实施流程
1. 启动应急预案:当满足启动条件时,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组织机构成员到位:各组织机构成员迅速到位,履行各自职责。
3. 展开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展开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4. 完成任务后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改进完善。
三、应急预案的宣传与培训
为了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需要定期进行宣传和培训。通过宣传和培训,提高组织机构成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制定暴雨运输应急预案,是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的重要措施。只有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和改进工作,才能有效应对暴雨天气对交通运输的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各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应急预案,做好暴雨运输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2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暴雨天气对交通的.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特制定本暴雨交通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暴雨天气下,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暴雨交通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暴雨天气的交通应急工作。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督查暴雨天气下的交通应急工作。
2. 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发布、上传下达和文件资料管理等日常工作。
3. 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管制、事故处理和救援抢险等工作。
4.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共交通工具的调度和保障,确保人员安全转移。
5. 气象部门:负责提供暴雨预警信息和气象监测数据。
三、预警与响应
(一)预警发布
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发布交通预警信息,提醒公众注意交通安全。
(二)响应启动
在接到预警通知后,暴雨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四、应急措施
(一)加强巡查
加大对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特别是低洼路段、桥梁涵洞等易积水区域,发现积水及时采取排水措施。
(二)交通管制
根据积水情况和交通流量,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限制通行等,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
(三)救援抢险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被困等险情,立即启动救援抢险程序,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四)信息发布
及时发布交通路况信息,引导公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避免拥堵和事故。
五、后期处置
(一)清理现场
暴雨过后,及时组织力量清理道路积水和障碍物,恢复道路通行能力。
(二)设施修复
对受损的交通设施进行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交通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总结经验
对暴雨交通应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查找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25
为了有效应对暴雨天气对运输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确保运输安全,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暴雨运输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暴雨运输应急指挥部,由公司主管领导担任指挥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暴雨运输应急工作,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救援行动。
各部门职责如下:
1. 运输部门:负责运输车辆的调度、安排,确保运输安全;制定暴雨天气下的`运输路线,避开积水路段;及时上报运输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 安全部门:负责监督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协助运输部门制定安全运输方案。
3. 后勤部门: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配,确保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协调外部救援力量。
二、应急处置流程
1. 预警与响应
当接到暴雨预警信息时,暴雨运输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部门做好应对准备。运输部门根据预警等级,调整运输计划,确保运输安全。
2. 信息报告与共享
各部门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向暴雨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包括运输情况、安全状况、遇到的问题等。指挥部汇总信息,分析研判,及时作出决策。
3. 应急处置
(1)运输车辆遇到积水路段时,应立即停车,评估积水深度,如无法安全通过,应及时联系指挥部调整运输路线。
(2)运输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如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应立即启动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报告指挥部。
(3)后勤部门负责协调外部救援力量,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得到支援。
4. 后期处置
暴雨过后,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应急处置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同时,要做好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车辆状态良好,为下一次运输做好准备。
三、应急保障措施
1. 物资保障:后勤部门要提前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包括救援设备、食品、饮用水等,确保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能够及时供应。
2. 人员保障:各部门要确保应急处置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提前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通讯保障:建立健全通讯网络,确保各部门之间信息畅通,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行动。
四、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部门要认真执行,确保在暴雨天气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运输过程中的各种情况,保障运输安全。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26
为了应对暴雨天气对交通安全的威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特制定本暴雨交通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加强预警。
2.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3. 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4. 保障安全,减少损失。
二、组织机构
成立暴雨交通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暴雨天气下的交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预警与响应
1. 预警发布: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发布交通预警信息,明确预警级别、影响范围和时间。
2. 响应启动: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四、应急措施
1. 加强交通管制:在暴雨天气下,加强交通管制,根据道路实际情况,适时采取限行、禁行等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2. 疏通排水系统:及时疏通道路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畅通,防止道路积水。
3. 引导车辆绕行:对于积水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及时发布绕行信息,引导车辆绕行。
4. 加强巡查与救援:加强道路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交通安全隐患;对于受困车辆和人员,及时组织救援。
5. 信息发布与宣传:及时发布交通信息和应对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27
为进一步做好系统防御台风暴雨工作,有效避免和降低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给交通运输、客运车辆和船舶运行带来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最大限度的保障全县客运车辆、货运车辆、水运船舶等运行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防汛指挥部关于做好防汛抗旱暨应对恶劣天气工作的部署要求,现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筑牢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严格按照“安全至上、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各项防汛工作责任,严格防范因台风引发的大风、暴雨、强降雨、风暴潮等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较大安全事故,全力保障汛期期间交通运输系统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轻台风暴雨等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二、工作原则
阜南县交通运输局防御台风暴雨灾害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原则。
三、防御台风暴雨应急领导小组和职责
(一)县交通运输局成立防御台风暴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范围内道路、水路运输及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台风暴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办公室主任:xxx,副主任: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传真)、xxxxxxx(传真)、xxxxx、xxxxx。
各有关交通单位要根据工作要求,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应急事件。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领导全县道路、水路运输系统应对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2、做好与公安、卫生、气象、应急、环保、武警、交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道路、水路运输应急救援工作协调;
3、制定本系统应急救援目标管理责任制;
4、负责抗御台风暴雨、强降雨、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道路、水路运输的组织工作;
5、保证应急救援资金、物质到位,装备齐全,人员编制合理。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遇到台风暴雨、强降雨、雾霾等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时,指挥部成员应及时赶赴现场,配合当地政府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
3、组织指挥应急救援抢险队赶赴现场,参与协调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单位和部门,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4、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友邻单位通报灾情和交通事故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救援请求。
5、指导本系统各单位开展灾情及突发事件的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四)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
1、应急救援办公室受县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按照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2、负责制定本系统抗御台风暴雨、强降雨、风暴潮等应急救援预案及修订工作。
3、负责台风暴雨、强降雨、风暴潮等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的情况统计上报及应急救援信息的发布工作。
4、传达和执行本级指挥机构的决定。
5、组织道路、水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五)应急协调机制与任务分工
1、道路、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按照应急客货运输的要求,及时调配车辆、船舶,组织专业抢险维修队伍满足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处置的需要。
2、各有关单位和运输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抗御台风暴雨、强降雨应急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应急领导小组做好有关应急工作。
3、如需要其他地方支援的,应及时向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申请,通过上级政府协调,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防控和应急责任机制,保障遇到突发事件时,能果断处置,高效应对。
四、应急处置
(一)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的预警及处理
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强降雨、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天气预报,系统各单位在县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或采取超常应急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和北斗动态监控,落实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值班人员责任,及时掌握安全现状,做好有关信息的传送和上报工作。
1、遇台风、暴雨、强降雨等极端恶劣天气时:
(1)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信息后,根据受灾情况,及时发布救援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救援工作。
(2)应急救援办公室按照要求,及时掌握天气情况,准确做好信息传送工作。
(3)根据天气预报信息,客运企业应及时调整班车发车时间,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要强化站区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和各种安全措施。所有的营运车辆、船舶都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七禁八不开”的要求,规范严谨的从事安全运营活动。
(4)根据应急部门的`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配备应急客货车辆共计50辆,专业驾驶人员150人,并处于随时待命状态。
(5)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加强道路巡查和维护,及时抢修被台风或暴雨损毁的公路、桥梁、涵洞,及时与所属乡镇配合,全力清理公路两旁被风吹断的树木,确保全县公路畅通。同时在紧急救援施工路段设置安全隔离措施,并在显眼醒目位置安装警示标语、标牌。
2、台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客运车辆水上交通要停班或绕道运行:
(1)10级风圈半径内。
(2)台风正面登陆地区。
(3)水上交通停止通航。
(4)途中报告已存在运行安全隐患的车辆、船舶。
(5)其他存在运行安全隐患,需要停班或绕道的情况。
3、暴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客运车辆要停班或绕道运行:
(1)暴雨为红色警报。
(2)途中公路塌方或通行存在安全隐患的。
(3)途中驾驶人员反馈通行存在安全隐患或已不能通行的。
(4)出现暴雨、强降雨天气影响交通运输的。
(5)其他提供不能运行的情况。
客运、公交车辆停班管理。客运、公交车辆起讫点在客运公交站的,停班由客运、公交站执行,客运、公交车辆起讫点不在站内的,停班由所属客运、公交企业执行,并将停班车辆停放在比较安全的地方,同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已经在路上的客运、公交车辆,客运、公交站和车辆所属公司要及时通知驾驶员注意安全行驶,按要求绕道行驶或将车辆停靠在比较安全的地方,并做好旅客的安置工作。同时要通过动态监控及时掌握所有车辆运行情况或所在位置,及时做好防台风、暴雨及强降雨的准备工作,并第一时间内上报上级领导组织。
(二)滞留旅客应急处置
1、因台风、暴雨、强降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出现旅客滞留情况。
(1)客运企业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采取超常应对措施,妥善处理滞留旅客,做好服务保障,滞留旅客要求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出行的,要分别汇总滞留旅客出行方向,并及时与铁路、民航部门通报情况,尽量满足旅客需求,缩短旅客滞留时间。
(2)对无意换乘其他交通工具的滞留旅客做好安置工作。车站要保障好健康饮食及疫情防范工作,最大限度的给旅客提供休息环境和生活方便。要注重天气信息和道路通行信息的收集,及时向旅客发布天气和道路通行信息。根据天气和道路情况,随时调整班车、班次,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三)重大公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1、车辆在辖区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驾驶员或乘客要迅速报警,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采取科学自救。北斗车载监控系统发现情况,要迅速报告运输企业(公司)和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要迅速赶到现场指挥,同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向县级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运管部门协同公安部门维护好事故现场秩序,并及时联系120组织伤员救护。应急救援保障组应及时掌握实情,研判事故原因,并防止次生灾害事件发生。同时要强化部门协作,与相关单位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2、车辆在辖区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局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信息后,根据事故等级,及时向县政府、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分管领导应立即组织运管部门、运输企业迅速赶往事故现场,与当地运管、交管部门取得联系,积极协助当地运管、交管等部门迅速开展伤员救治,保护好事故现场,努力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并组织应急救援保障队协助相关单位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四)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在本责任区发生水上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或知情者,应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或水上应急救援值班室报告。
2、在水上突发事件信息确认后,最初接到水上突发事件信息的水上应急救援机构,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要求,迅速启动预案响应,立即进入应急救援状态,协同事发地的政府负责水上突发事件的先期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指定事发现场的指挥员,统一组织协调救援工作,并立即前往事发现场指挥。
4、根据险情级别,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指挥部调动水上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实施科学救助。
5、县海事中心立即调动事发附近水域船舶前往实施救助,并事故救援需要,及时发布航行通(警)告,组织实施水上交通管制行动。
6、当险情可能对公众造成危害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协调公安、卫生、环保、应急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事发现场管制,水上应急救援队迅速组织人员疏散或转移。要及时调集防护器材、装备、药品,对遇险人员实施医疗救护,如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器材不足时,应立即向上一级水上应急救援机构报告,请求帮助解决。
7、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要自觉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积极与当地运管、交管部门取得联系,全力协助当地运管、交管等部门迅速开展伤员救治,保护好事故现场,努力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并组织应急救援保障队协助相关单位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8、局应急救援办公室与海事单位水上应急救援机构加强协作,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总结和上报。
五、责任追究
为确保防台风暴雨强降雨工作任务的高效完成,县局要求系统各成员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并且要坚决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无条件执行,对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28
一、目的
为有效应对暴雨天气对医院运营和患者安全的影响,保障医疗服务连续性和患者及员工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响应
1.应急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担任组长,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2.应急队伍:各科室成立应急小组,明确职责,确保快速响应。
三、预警与监测
1.预警信息:实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信息。
2.内部监测:加强医院内部巡查,关注易积水区域和关键设施。
四、应急措施
1.人员疏散:根据预警情况,有序疏散患者和员工至安全区域。
2.医疗救治:确保急救设备、药品供应充足,加强医疗救治力量。
3.物资保障:储备足够的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物资及防汛物资。
4.基础设施:加强排水系统维护,防止积水;对低洼区域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5.通讯联络:确保医院内部及与外部救援力量的通讯畅通。
五、后期处置
1.灾情评估:暴雨过后,对医院受损情况进行评估,制定恢复计划。
2.总结反馈: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预案,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六、注意事项
1.全员参与:全院员工应积极参与应急工作,确保预案的`有效执行。
2.安全第一:始终把患者和员工的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科室认真学习和执行。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29
1、总则
1.1目的
为做好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单位防御暴雨、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工作,并在遭遇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时,及时组织系统单位“避险与救援”,快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组织运力保障市政府下达的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各类应急物资和灾区民众转移运输任务,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南安市处置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南安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泉州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等,结合交通运输系统的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编制。
1.3遵循原则
1.以人为本,保护群众
切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减少台风、洪水袭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责任明确,分级负责
发生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时,交通系统各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逐级处置的模式,快速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汛防台风的应急处置工作。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对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局分管农村公路领导
副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南安公路分中心、运管所(地方海事处)、交通执法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成员:南安公路分中心,局办公室、规划建设科、运输科、安监科、审批科、运管所(地方海事处)、交通执法大队、质安科、农路所,泉运南安分公司等单位和科室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指挥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和结合交通系统应急响应,传达上级部署及指挥长的指令,配合公安部门实施公路交通管制,负责内河通航水域的交通管制,指导、协调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度汛,及时抢修公路(桥梁)交通设施水毁,保障公路交通运输畅通;组织运力做好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工作,组织做好危险品运输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2.2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交通系统防汛防台办”)是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农路所。
主任:局分管农村公路领导
副主任:局办公室、安监科、运管所、农路所负责人
成员:南安公路分中心,局办公室、规划建设科、安监科、运管所(地方海事处)、交通执法大队、质安科、农路所等科室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警情信息的接报和上级指令的上传下达,做好灾害期间的应急响应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调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做好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抗灾救灾相关信息的收集、归档,掌握、统计、报告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工作情况;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的总结评估。
2.3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下设运输保障、交通工程抢险、道路畅通巡查、综合保障等4个工作小组,各小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
1.运输保障组
组长:局分管道路运输领导
副组长:运管所所长(地方海事处主任)、运输科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运管所,成员由运管所及其直属站工作人员和运输企业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联系抽调运输企业客货运车船,召集局科室单位、交通系统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应急运输队伍,落实上级下达紧急运输保障任务。
2.交通工程抢险组
组长:局分管规划建设领导
副组长:南安公路分中心分管领导、规划建设科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局规划建设科,成员由局规划建设科、农村公路管理所、执法大队质安科、公路分中心工程股工作人员,建设项目法人及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组织、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公路、桥(涵)、隧道抢修抢险保畅通工作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危病桥、水毁桥施工的安全督查和相关安全业务指导,组织联系参加抢险社会专业队伍及机械设备。
3.道路畅通巡查组
组长:局分管交通执法领导
副组长: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交通执法大队,成员由交通执法大队及其中队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检查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维护正常的交通运行秩序。
4.综合保障组
组长:局分管办公室领导
副组长:局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成员由办公室、执法安监科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督促做好相应的救援物品的采购保管及相关协调工作,做好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自身安全防护工作,安排应急处理值班工作,落实车辆应急保障,做好信息沟通和宣传报道,灾情统计等工作。
3、预防部署
3.1各单位要结合防汛防台风经验做法,制订和完善各项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灾情,确保抗灾和救灾工作行动迅速、方案周密、措施得力,抢险队伍、机械、物资到位,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3.2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应落实防灾救灾机构、主办部门与人员,明确抢险队伍,落实抢毁物资、机具设备、运输车辆或船只,确保统一指挥、统筹考虑、统一调配。
3.3汛期来临前,各单位要加强公路、在建交通工程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监控和排查,发现隐患并及时处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公路管理部门重点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危(病)桥等隐患点的监控,以及临江、沿河、傍山等水毁易发路段的桥涵构造物,高边坡及防护设施和道班用房等的检查,着重做好涵洞、边沟、截水沟等排水设施的清淤和局部缺损修复;地方海事处要加强对主要内河港口、渡口和码头设施等的监控。
3.4汛期来临前,各单位应加强对防汛设备、器材、物资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抢险物资存储布局合理,抢险机械保持完好状态。对重要工程、普查出的灾害点和水毁多发路段,应在现场就近预先储备一定数量的抢毁材料和机械设备。
3.5南安公路分中心要对国、省干线公路水毁阻车绕行紧急处置预案进行修编;道路畅通巡查组对交通量较大的路段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对易发水毁阻车路段预先制定绕行路线方案,一旦发生重大水毁阻车难于及时抢通的,要立即启动阻车绕行紧急处置预案。
3.6洪灾和台风之前,各单位应随时关注、掌握气候、水情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讯息,视情启动不同级别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并发布通知或发布航行通(警)告,及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道路畅通巡查组要加强公路巡查工作,掌握道路基本状况;
2.交通执法大队及地方海事处要加强巡查农村公路、内河港口、渡口和码头设施,及时掌握有关情况;
3.在建公路项目应及时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台风期间对高空作业设施要全面检查、加固,确保安全;
4.运管所要加强公路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的行车安全管理,随时掌握客运线路的道路通行状况,敦促客运企业加强驾驶人员的行车安全教育。对存在严重通行安全隐患的,必要时应及时暂停相关客运线路的运营,确保安全;
5.运管所及地方海事处应立即通知水路运输企业组织运输船舶及时进港避风,避开台风区城,并做好船舶(漂浮物)锚固工作。
3.7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防汛预警机制,加强与气象、海洋、地质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密切关注汛情、雨情、洪涝和台风等极端天气变化情况,并及时将防汛预警和部署信息通过媒体、网络、短信、GPS、公路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告知交通行业相关单位、人员及社会公众,做到早防范、早准备。要重点加强相关车站、车船、内河港口、码头、建设工地和从业人员的信息发布管理,做到信息掌握及时全面、预警传达限时高效、防范部署快速准确。
4、应急响应
在气象、水文、海洋预报部门发布的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预警信息时,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指挥长根据灾情可能对交通运输产生的影响和破坏,以及所需采取的防范应对措施,适时启动IV、III、II、I四级预警响应。
4.1IV级应急响应
市交通系统防汛防台办发出IV级应急响应预警通知,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密切监视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1.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组织人员加强值班,及时接收文件并报告领导,同步梳理、完善单位内部抢险物资情况。
2.南安公路分中心,运管所(地方海事处)、交通执法大队组织到公路、桥涵、运输枢纽、客(货)运输站场、内河港口、渡口和码头等一线巡查,全面排查存在隐患并做好安全防范。
3.规划建设科、质安科、农路所组织到全市在建交通项目检查,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好防范措施。
4.2III级应急响应
在IV级响应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市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召集相关单位和专家会商。根据会商意见发出III级应急响应预警通知,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1.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组织启动24小时值班。
2.运管所视情对公路运输线路和班次进行调整,确保行车安全;通知水路运输企业组织受影响区城的运输船舶(含内河运输船舶)至就近港口码头避风。
3.规划建设科、质安科、农路所要全面检查在建交通工程工地塔吊、支架、悬挂物等高空作业设施,及地质灾害点和低洼地带等施工驻地的安全情况。
4.3II级应急响应
在III级应急响应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再次召集相关单位和专家会商风情、雨情、汛情,进一步研究部署防御措施。根据会商意见发出II级响应紧急预警通知,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1.市交通系统防汛防台办负责人与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
2.运管所组织受影响区域的相关客运线路暂停运营,通知水路运输企业组织受影响区域的运输船舶(含内河运输船舶)适时停止航行作业,进港靠岸避风。
3.受影响的沿海在建工程适时停工,内陆根据情况做好停工准备,并对工地进行必要加固和抢护,沿海施工工地、海堤险段、低洼地带、易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人员、物资、设备及时进行转移和保护。
4.4I级应急响应
在II级应急响应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市交通系统防汛防台办发出I级响应特急预警通知,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1.市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指挥长坐镇指挥防抗工作,防汛防台办全面落实各项防范举措,及时发现、处理并报告水毁灾情,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2.运管所对受影响的相关客运线路全面暂停运营,通知水路运输企业组织受影响区域的运输船舶(含内河运输船舶)全部停止航行作业。
3.受影响区域,所有在建交通工程全面停止施工,人员全部上岸。
4.5应急结束
接到市防指宣布解除防御台风(或防御暴雨洪水)通知后,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办根据上级指示和领导小组领导指示,向系统单位迅速下达解除紧急警报、结束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
5、灾后恢复
5.1洪灾和台风过后,各单位要抓紧恢复生产,受灾设施应抓紧修复。及时收集统计毁情,抓紧排查重点水毁公路、内河港口、渡口和码头等设施的损毁情况,并组织开展修复设计等工作。必要时组织有关单位组成技术专家组,帮助受灾程度严重的地区研究修复方案,提供技术支持。
5.2洪灾和台风过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防灾防毁工作情况,研究提高防灾抗毁的措施,并进一步做好水毁隐患点的监控和预警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水毁隐患。
5.3洪灾和台风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通报交通设施灾损情况,宣传抢险救灾组织及感人事迹,使社会各界能及时了解灾情动态,支持配合防灾救灾工作,进一步了解公路、水运交通运输部门抢险救灾保畅通工作情况。
5.4在防汛(台)抢毁工作中未履行相应职责,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6、信息报送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敏锐性,亲自把关,由防汛防台办联络员或落实专人报送,确保信息及时快速、准确高效。
交通灾情信息报送,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重大灾情速报,二是交通阻断信息,三是灾情统计快报。灾害发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灾情情况,对应三大类报送情况,及时收集和报送灾害对交通运输影响、灾毁损失、防范及处置措施等信息,建立“一般及较大灾情短时报、重大及特大灾情即时报”的报告机制。
6.1报送时间要求
1.IV、III级应急响应:适时将灾毁情况报送市交通系统防汛防台办,遇重大及特大灾情要立即报告。
2.II、I级应急响应:每日适时将灾毁情况报送市交通系统防汛防台办(遇重大及特大灾情要立即报告),特殊情况下要加大报灾频次。灾情数据未发生变化的,要按照“零报告”制度向交通系统防汛防台办报告。
3.灾情稳定后,根据市防指及上级单位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灾情终报。
6.2报送重点
1.南安公路分中心,局农路所:重点提供全市普通公路阻断汇总(均按现行格式报送,国省道重点体现阻断条/数,农村公路重点体现通乡村抗灾生命线中断数,另全毁桥梁数要体现);灾毁简况综述、统计总的直接损失(整体综述,不要逐点描述);全行业抢险现场投入力量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物资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
2.运管所:重点提供公路客运停运情况综述(要求体现数量、停运区域);统计总的直接损失(整体综述,不要逐点描述上全行业抢险现场投入力量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物资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
3.地方海事处:重点提供内河航运停航、渡口停渡情况综述(要求体现数量、涉及水城);灾毁简况综述、统计总的直接损失(整体综述,不要逐点描述);全行业抢险现场投入力量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物资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
4.规划建设科、质安科、农路所:重点提供在建工程停工情况综述(不报具体项目);抢险现场投入力量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物资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
5.交通执法大队:重点提供抗灾现场交通执法力量投入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
6.3报送方式
根据省交通厅的有关要求,全省交通防汛防台风信息报送及相关管理工作将全面通过手机App“福建交通应急”开展,并对运用情况进行考核。各单位应重视该手机App模块的应用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填报和更新以下信息:
(1)“应急准备”模块填报抢险资源(含抢险队伍、应急设备);
(2)“预案执行”模块填报每次台风暴雨预案启动后相关预案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包括工地停工、港航停运、道路运输、道路管制等情况);
(3)“灾害评估”模块填报每次台风暴雨灾情发生后受灾损失、抢险投入、灾毁阻断等情况。
7、应急保障
为提高对防洪防台风的应急处置能力,各有关单位要着眼于“事先防、事中避、事后改”的原则,抓好应急能力建设与储备,根据工作实际和防洪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做好应急人员、应急设施、机械、车辆和救援物资的储备。
7.1现场救援工程抢险装备保障。南安公路分中心负责落实工程抢险装备等物资储备,落实应急抢险挖掘机2台,大型装载机2台、小型装载机3台、养护车辆17台。局规划建设科分片区协调施工单位做好应急租用民用工程机械保障;并了解工程抢险装备存放的位置,使其处于紧急备用状态,确保应急行动使用。
7.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局应急救援队伍保障分为抢险应急队伍和运输疏导队伍。抢险应急队伍主要依托南安公路分中心组建的应急抢险分队,按沿海片、城关片、内山片三个抢险中队进行配置,成员主要由公路分中心及所属的公路管理站人员组成,交通运输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工程建设人员参加现场抢险工作。运输疏导队伍由市交通执法大队负责,视情组织若干组,成员主要由交通执法大队直属中队及辖区中队工作人员组成。
7.3应急交通运输保障。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市运管所负责抽调部分客货运企业和航运企业的车船组成应急保障队伍,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运输。市交通执法大队配合公安、海事等部门实行交通应急管制,调度应急通行路线和应急车辆等,保证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在应急行动时优先运送应急物资和人员。
8、宣传、培训和演练
8.1宣传教育
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办督促系统各单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防汛防台风宣传教育,举办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
8.2培训
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办和局属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和救援人员培训班,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安排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
8.3演练
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办督促系统各单位根据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结合各自实际组织演练。
9、附则
9.1名词术语解释
南安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是指在发生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难时,提早做好防御准备工作,能够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有效处置措施,防止灾难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而制定的应急响应及处置工作方案。
9.2解释机构
本预案由南安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30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交通保障,增强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系统极端恶劣天气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交通畅通,全力保障受灾群众转移疏散、救灾物资的运输,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极端恶劣天气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完善体系、有效衔接,高效应对、依法规范”的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山东省雨雪冰冻灾害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淄博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淄博市极端恶劣天气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高青县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1.4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县发生的Ⅳ级及以上极端恶劣天气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极端恶劣天气包括: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雷雨)大风、沙尘暴、高温、低温、雷电、冰雹、大雾、道路结冰等。
2.应急指挥机构
2.1 指挥机构
局成立“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是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灾害突发事件的指挥机构,由局长担任指挥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指挥长,局属有关科室、服务所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环保科,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执行指挥部各项命令。
2.2 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包括综合协调组、公路组、水上交通组、交通工程组、运输保障组、综合保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局安全环保科牵头,局办公室、局属各有关单位配合。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工作,起草通知、重要报告、综合类应急文件,向市交通运输局、县专项指挥部报告极端恶劣天气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信息,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路组。由局路政养护科牵头,规划建设科、各服务所等配合。负责积极开展公路应急处置工作,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3)水上交通组。由局港航科牵头。负责积极开展水上交通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调度临近区县水上交通应急救援队伍支援事发地应急处置工作,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4)交通工程组。由局规划科牵头,规划建设科等配合。负责积极开展交通工程建设应急处置工作,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5)运输保障组。由局运输管理科(货运科)、客运科牵头,各服务所配合。负责组织协调调度交通运输应急车队,为人员疏散、物资运输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6)综合保障组。由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牵头。负责协调安排应急处置所需办公场所、办公用品、车辆及其他物资,为指挥部正常运行和应急处置人员做好工作、生活等后勤保障。负责为指挥部和工作组提供极端恶劣天气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过程中网络、视频、通信保障。负责及时收集指挥部工作动态,做好新闻发布、媒体采访和舆论引导,负责发布极端恶劣天气灾害交通运输应急处置相关信息。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2.3 现场工作组
现场工作组由指挥部派员带队,相关工作组派员参加。按照工作部署,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3.预防与预警
3.1 风险防控
各单位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风险早期识别能力,指导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对易冻、易堵、易发生事故的关键部位进行风险辨识,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全面加强公路巡检频次,加强桥隧、港口、航道等重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巡查和维护,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根据极端恶劣天气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将极端恶劣天气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风险分为三类:
(1)人员伤亡或社会经济损失风险:主要包括极端恶劣天气等造成或可能造成路面湿滑、坍塌,导致人员受伤、死亡或财物损失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风险。
(2)交通行业运营受阻风险:主要包括极端恶劣天气等造成或可能造成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及其他交通枢纽及场站的运营受阻,导致需紧急疏散、转移或安置滞留人员、货物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风险。
(3)交通工程建设施工中断风险:主要包括极端恶劣天气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交通工程建设施工中断、施工人员伤亡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风险。
3.2监测与预警
3.2.1监测
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作,健全各类极端恶劣天气灾害预警信息监测制度,做好与应急、气象、公安等部门极端恶劣天气灾害信息的共享和协调联动。
3.2.2 预警
(1)预警分级
极端恶劣天气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发布,预警一般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2)防御响应
指挥部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后,及时转发预警信息,组织会商研判。收到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信息,指挥部启动相应级别防御响应,相关工作组进入24小时值班状态,并启动日调度机制,各工作组调度本领域防御响应措施落实情况,防范突发事件发生。
3.2.3 防御响应终止
当接到气象部门解除预警的信息后,指挥部进行会商评估,认为极端恶劣天气灾害预警对交通运输无影响或影响可以控制后,发布降低防御响应级别或终止防御响应。各工作组要认真总结防御响应工作的经验和不足,进一步改进工作,并形成总结评估报告。
4.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按照《高青县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执行。
指挥部各工作组立即分析研判突发事件信息,追踪事件进展,掌握最新动态,指导突发事件发生地相关单位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重点防范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损失,并第一时间向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4.2 响应级别
根据极端恶劣天气灾害突发事件的等级、处置难度、影响范围和可能后果等,指挥部综合研判确定响应级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对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的',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应视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4.3 分级响应
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极端恶劣天气灾害突发事件,采取但不限于以下相应等级应急响应措施:
(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事件,指挥部启动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开展救援行动。同时,将信息上报至市交通运输局和县专项指挥部。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情况。
(2)指挥部工作组进入24小时值班值守,全面收集整理突发事件信息,汇总参与应急处置单位的情况汇报和工作动态。
(3)超出县交通运输系统处置能力的,及时向上级报告,请求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支援。
4.4 响应终止
经指挥部会商评估,认为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由综合协调组提出终止Ⅳ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降低响应等级建议,经指挥部同意后,或县政府及有关单位发出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或降级的指令时,由指挥部负责人宣布终止突发事件的Ⅳ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降低响应等级,转入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4.5总结评估
极端恶劣天气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指挥部及时对交通运输系统极端恶劣天气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总结评估,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实效,深入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5.保障措施
5.1 队伍保障
交通运输各单位应加强专业或兼职应急队伍建设,应与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社会救援力量等加强应急协作。
5.2 装备物资保障
按照分级分类储备和管理的原则,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物资储备、使用管理工作。
5.3 技术保障
加大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的研发投入,不断完善事件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决策、指挥等系统;支持和鼓励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合作机制,不断健全应急专家库,提高防范和处置极端恶劣天气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
5.4 资金保障
加强极端恶劣天气灾害突发事件应急经费保障,协调将极端恶劣天气灾害突发事件应急经费纳入预算管理,规范应急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预案管理
6.1 预案衔接
局制定的极端恶劣天气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下级预案服从上级预案、部门预案服从总体预案的原则”,极端恶劣天气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与上位预案主动对接,确保预案衔接顺畅。
6.2 预案演练
交通运输各单位、有关企业等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力量拉动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6.3 宣传与培训
交通运输各单位要加强对预案的培训,确保指挥人员、参与应急处置人员熟悉岗位职责、处置流程等。加强公益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6.4 预案评估和修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县交通运输局应组织评估、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按规定备案:
(1)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6.5 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并解释。
6.6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31
为了有效应对暴雨天气给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威胁,确保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小区暴雨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体系
1. 成立小区暴雨应急领导小组,由物业公司负责人担任组长,小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安保部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小区暴雨应急工作。
2. 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具体指挥、调度小区暴雨应急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预警与响应
1. 预警机制:
(1)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信息,及时获取最新天气动态。
(2)通过小区广播、公告栏、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小区居民发布暴雨预警信息,提醒居民做好防范措施。
2. 响应等级:
根据暴雨预警信息的'级别,将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应对措施。
三、应急措施
1. Ⅰ级响应:
(1)加强小区巡逻,密切关注小区内排水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排水畅通。
(2)提醒居民关好门窗,避免雨水进入室内。
(3)准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沙袋、雨衣、手电筒等。
2. Ⅱ级响应:
(1)启动小区排水泵房,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
(2)加强地下车库、低洼地区的巡查,防止积水。
(3)协助居民做好防汛措施,如堆放沙袋、移动易受潮物品等。
3. Ⅲ级响应:
(1)组织居民有序撤离低洼地区,确保居民生命安全。
(2)启动小区应急避难场所,为居民提供临时安置。
(3)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报告灾情。
四、后期处置
1. 暴雨过后,及时组织人员对小区进行巡查,清理积水、垃圾等,恢复小区环境。
2. 对受损的排水设施、道路等进行修复,确保小区基础设施完好。
3.总结暴雨应急工作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五、附则
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2.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小区暴雨应急领导小组所有。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32
一、总则
1. 编制目的:本预案通过指导学校在遭遇暴雨天气时,有效应对交通问题,确保师生安全,保障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师生在暴雨天气下,因交通问题而可能引发的安全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4. 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四、组织机构
成立暴雨交通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校的暴雨交通应急工作。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教务主任
成员:各年级组长、班主任、安保人员等
五、预警与响应
1. 预警发布: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信息,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及时发布预警通知,明确暴雨可能影响的范围、时间和程度。
2. 响应启动:在接到预警通知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暴雨交通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六、应急措施
1. 停课避险:在暴雨来临前,根据预警通知,及时安排学生停课避险,确保学生安全。同时,通过家校联系平台,及时通知家长做好学生的.接送工作。
2. 交通管制:在暴雨天气下,根据道路状况,及时启动交通管制措施,限制车辆通行,确保师生安全。同时,加强与交警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获取道路通行信息,为师生提供安全的出行建议。
3. 疏散安置:在暴雨造成校园内涝、道路积水等紧急情况时,迅速组织师生疏散到安全区域,并安排必要的安置措施,如提供临时住所、食物等。
4. 物资保障:提前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雨衣、雨鞋、雨伞等,确保在暴雨天气下能够及时供应给师生使用。同时,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5. 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暴雨天气信息和学校应对措施,引导师生正确应对暴雨天气,减少恐慌情绪。同时,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解答家长疑问,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七、灾后恢复
1. 灾情评估:在暴雨结束后,及时组织人员对受灾情况进行评估,了解损失情况,为灾后恢复提供依据。
2. 设施修复:对受损的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等进行及时修复,确保校园交通畅通和排水顺畅。
3.总结经验:及时总结暴雨交通应急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33
鉴于近年来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频繁发生,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灾害,保障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物业服务的应急响应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目标
1、确保业主在台风暴雨期间的`人身安全;
2、保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不受损坏;
3、迅速、有效地应对灾害,减轻灾害损失;
4、提升物业团队的应急处理能力。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物业经理为组长的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各项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秩序维护、工程维修、客户服务等部门负责人。
三、预警与准备
1、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及时通过小区公告、微信群等方式通知业主;
2、检查小区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畅通;
3、准备好沙包、水泵、应急照明等防汛防台风物资;
4、对小区内的树木、广告牌等进行加固处理,防止被风吹倒或吹落;
5、提前通知业主关闭门窗,避免风雨侵入。
四、应急响应
1、当台风暴雨来临时,应急指挥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各小组成员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2、秩序维护部门负责巡查小区,及时清理道路积水、倒塌的树木等障碍物;
3、工程维修部门负责检查公共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4、客户服务部门负责收集业主反馈,协调解决业主遇到的困难;
5、应急指挥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小区紧急疏散程序,确保业主安全撤离。
五、灾后恢复
1、台风暴雨过后,立即组织人员对小区进行巡查,评估损失情况;
2、对受损的公共设施进行修复,恢复小区的正常运行;
3、协助业主处理受损的财产,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4、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六、附则
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预案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3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防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沂源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沂源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淄博市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等抢险救援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响应、处置和应急管理。
1.4工作原则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
2.机构及职责
成立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防汛抢险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安全和运输管理科。
2.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县政府和市局关于交通运输防汛抢险任务以及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具体交通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一组织指挥本系统防汛抢险工作,及时研究、决定、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
(3)根据汛情变化趋势,调配交通系统保障力量,发生重大水毁灾情或难以解决的问题,报告县政府和市局,申请支援;
(4)明确各级各单位防汛责任,督导检查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5)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
(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提出防汛抢险工作意见和建议;
(3)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收集、汇总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4)指导协调本系统各级各单位防汛抢险工作;
(5)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有关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2.3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1)防汛抗旱工程组: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执法监察队、规划建设科。
职责:落实公路保畅通专业保障队伍和设备设施、物资的储备,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和防洪安全,确保险情发生时重要县乡道路、重要桥涵以及运输抢险救灾物资人员道路畅通。
(2)运输保障组: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
职责:负责所需车辆的预先登记,落实运输方式,确保一定数量的值班车辆,优先组织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防汛物资、设备,确保险情发生时在30分钟内运得出、送得上。负责本行业本单位运输车辆和站场汛期安全运营,确保安全度汛。
(3)水上交通防汛组: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职责:督导所辖水上交通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和防洪安全,加强水上旅游船舶的.安全管理,确保汛期安全。负责组织提供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船舶,优先组织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物资、设备。
(4)通行保障组:政策法规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察队。
职责:在指挥部的指挥下,执行有关突击性任务;协调高速、收费站等单位,确保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因降雨、台风等引发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5)后勤保障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县公路工程管理处。
职责:落实防汛应急物资和抢险救灾、水毁工程修复所需专项资金,抗洪抢险队伍和受灾群众所需生活物品和日常生活供应,治安保卫等工作。
(6)宣传报道组:办公室、宣教科、局属各单位。
职责:防汛抢险工作情况的统一宣传、发布,雨情、汛情、台风预警等重要信息的播发,防灾抗灾知识的宣传普及。
3.预防与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收集、分析、汇总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有关单位应在灾害发生后立即上报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小时内上报县防汛指挥机构和市局。
3.2预防与准备
3.2.1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抢险组织指挥机构,完善防汛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2.2人员车辆准备:成立防汛抢险救灾队伍,储备应急救援运输保障车辆。
3.2.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隐患的防汛设施、河道、桥梁及时实行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在建工程,落实好安全度汛方案。
3.2.4物资设施准备: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抢险设备、物料,并合理配置,登记备案。
3.2.5防汛预案准备:及时编制和修订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3.2.6防汛检查:汛前开展综合性检查,汛期开展经常性检查,消除隐患。
3.3汛情预警
3.3.1预警级别
汛情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3.3.2预警启动
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根据县防汛指挥机构指令,以及交通运输汛情、灾情,发布、启动、终止相应防汛预警。
3.3.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单位要严密监视雨情、水情、工情、险情,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到达各自岗位,做好应急准备。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依据汛情可能发生灾情并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根据有关规定,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应急(Ⅳ级)响应、较大事件应急(Ⅲ级)响应、重大事件应急(Ⅱ级)响应、特别重大事件应急(Ⅰ级)响应四个级别,Ⅰ级为最高级别。
4.1.1蓝色预警响应(IV级)
由县交通运输局相关行业机构及时将受灾情况、救援情况向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报告。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密切关注汛情、灾情变化,对重点部位进行布控,及时分析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4.1.2黄色预警响应(III级)
(1)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副组长在指挥部指挥,并根据情况,召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汛情,实施防汛抢险指挥。
(2)各责任单位做好抢险物资、抢险队伍准备,随时待命。
(3)运输保障组调度防汛抢险运输货车、客车,保证随叫随到,随时听从防汛指挥部调动。
(4)防汛工程组加强路况巡查,清理路障,加固、抢修、抢建公路交通设施,保障交通畅通。交通在建工程暂停作业,做好人员撤离、设备设施安全等工作。
(5)水上交通防汛组加强调度,确保水运船舶设施安全,禁止旅游船舶通行。根据上级要求拆除浮桥。
(6)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调整公交运营计划,落实积水路段公交绕行方案,明确积水区域公交绕行具体线路。根据雨情、道路积水和客流情况适时延长末班车时间,保障市民出行需要。
(7)运输保障组组织防汛抢险队伍根据需要调遣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工作,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4.1.3橙色预警响应(II级)
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迅速开展防汛抗旱抢险工作。
(1)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会议,对抢险救灾工作作出部署,并按程序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市局汇报。
(2)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组长在指挥部指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指派局领导、局属单位和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协调。防汛抗旱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在一线开展抢险救灾。
(3)防汛抗旱工程组立即组织工程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抢修水毁工程,保证承担防汛抢险救灾的交通干线畅通,保证救灾运输物资车辆通行。交通建设工地停止施工作业,组织有关人员撤离、疏散。
(4)运输保障组及时调派抢险运输车辆,组织抢险运输。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人员。城市公交车根据雨情、道路积水情况决定是否运营。
(5)通行保障组疏导受灾地区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6)水上交通防汛组加强现场管理,禁止旅游船舶通行。根据需要,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提供所需船舶保障。
(7)后勤保障组做好抗洪抢险队伍和受灾群众所需生活物品和日常生活供应,及时组织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安置,做好治安保卫等工作。
4.1.4红色汛情预警响应(I级)
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各单位迅速、全力投入防汛抗灾工作。
(1)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组长迅速主持召开会议,对抢险救灾工作作出部署。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汇报汛情及工作动态,超出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上报请求支援。
(2)设立防汛抢险前线指挥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组长赶赴现场指挥防汛抢险工作。
(3)各防汛抢险工作组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做到响应迅速、行动快速,不讲条件、不打折扣。
4.2响应结束
当汛情、险情基本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视情况,根据相应职责权限终止应急响应。
5.灾后处置
各级各有关单位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对受灾情况、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
6.奖惩
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延误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附则
7.1名词术语说明
汛期:根据汛情发生的规律,规定每年防汛抗洪的起止日期。沂源县的汛期是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7.2预案的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35
为了应对暴雨天气可能带来的交通影响,确保师生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暴雨交通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 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二、组织机构
成立暴雨交通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校的暴雨交通的应急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预警与响应
1. 预警发布: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预警通知,明确暴雨可能影响的范围、时间和程度。
2. 响应启动:在接到预警通知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暴雨交通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工作。
四、应急措施
1. 交通管制:在暴雨天气来临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校园周边及内部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确保师生及员工的交通安全。
2. 人员疏散:根据暴雨情况,及时疏散师生及员工到安全区域,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 物资保障:提前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雨衣、雨鞋、手电筒、沙袋等,确保在暴雨发生时能够及时供应。
4. 排水设施检查:加强校园排水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排水畅通,防止因积水造成交通堵塞和人员伤害。
5. 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暴雨信息和学校应对措施,引导师生及员工正确应对暴雨,减少恐慌情绪。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36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xx区遭遇特大暴雨造成城市内涝的防御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城市洪涝灾害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和预防预警系统,确保灾害预警准确,排涝措施得力,抢险对策有效,救灾迅速全面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保证城区特大暴雨内涝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6)《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
(7)《xx市防汛应急预案》
(8)《xx市城区特大暴雨内涝应急预案》
(9)《xx区应急预案管理实施意见》
(10)《xx市xx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11)《xx市xx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突发性强降特大暴雨,导致xx区辖区内发生严重内涝灾害的防御和抢险救援。
1.4 指导思想
以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防汛工作体系,全力做好洪涝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救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确保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1.5 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防汛排涝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力争不发生人员伤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排涝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汛排涝工作,对本辖区的防汛排涝工作负总责。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防汛排涝有关工作。
(3)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完善防洪工程体系,突出防汛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预案管理和物资队伍建设,强化监测会商与分析研判,健全预报预警发布机制,针对性开展演练,实现预报、预警、预演、预案的全链条融合。
(4)科学处置、安全第一。险灾情发生后,坚持科学指挥决策,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开展险灾情处置,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处置过程中要始终将抢险救援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及时转移受威胁人员。
(5)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加强防汛抢险专业化队伍建设,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将科学研判、快速处置、精准管控的基本方略贯穿防抗救各环节,不断提升防汛救灾专业化水平。加强防汛宣传培训,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增强干部群众辨灾识灾、临灾避险、自救互救的意识和实战能力。
2、城市概况
2.1 自然地理
xx区是xx市城六区之一,位于xx市城区西部和北部,东起金花路东沿,西至劳动南路南段,东以北大街、北关正街、龙首村与新城区接壤;西以西(安)户(县)铁路,北以龙首北路、梨园路(原大白杨路)与未央区相连;南以护城河、南二环南沿、昆明路防洪渠南沿与碑林区、雁塔区毗邻。地理位置在北纬34°14′27″―34°17′40″,东经108°50′56″―108°56′56″。xx区地处渭河冲击平原二级阶地,阶面宽阔平整,地面起伏不大,地下水位10m以下,地势南高北低,城区相对高差46.70m。
xx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日温差较小,冬夏较长,春秋较短,冷热干湿,四季分明。冬季处于蒙古高压南部和东亚大槽后部,气温低,天气干燥晴朗;入夏之后,南亚低压与西太平洋高压之间形成向西北倾斜的气压梯度,使东南季风携带的大量水气形成降雨。盛夏时节处于西太平洋高压中部,青藏高原大陆暖高压到达时,气流下沉,极易形成闷热酷旱天气;春季气温不够稳定,冷空气活动频繁,常出现寒流和春旱;秋季凉爽宜人,连阴雨较长。
2.2 社会经济
在xx区是xx市的中心城区,东西、南北两条中轴线从辖区穿过,交通便利、四通八达。xx地铁5条线路29个站点规划布设在xx,有2.5万余个商业网点,星级酒店约占全市的30%,区位优势明显,交通路网完善。
20xx年全年xx区生产总值为831.08亿元,同比增长0.3%;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57.88亿元,同比增长-10.4%,第三产业增加值为573.20亿元,同比增长5.7%。
2.3 洪涝风险分析
xx区属于关中平原地区,处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气候暖和,四季分明。夏季炎热多雨,年均降雨量584.9毫米。平均降水日数为96.6天。7、8、9月降水较集中,占年降水量的50%左右。汛期降雨以局部突发性暴雨及连阴雨居多。近年来汛期局部短时强降雨频发,可预报时效短,易造成城区发生内涝灾害。
2.4 洪涝防御体系
xx区作为xx的中心城区和老城区,城市排涝系统建设改造欠账较大。目前,二环路以内及周边区域管网普及率不足85%,二环至三环周边管网普及率不足50%。xx区辖区内明城墙、北关、西郊老工业区等雨水管网暴雨涉及重现期普遍为0.5-1年左右,且大部分为合流管道,城市排水管网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尚未全面启动,雨污混流情况严重。因此,目前辖区内的排水管网系统只能勉强应对小到中雨强度的降雨,遇到中到大雨及以上级别的降雨,特别是局部地区强降雨,势必造成严重内涝。
2.5 辖区易涝积水点及防汛排涝重点工作
(1)易积水道路(15处):大庆路(潘家村-劳动路)、丰禾路中段、永宜路、明珠巷、大庆路(劳动路-桃园路)、西二环陇海下穿隧道、大兴西路(西铁小区对面)、西快速干道桥下U型辅路、丝绸群雕三岔口、汉城北路下穿隧道、劳动路(草阳巷到丰庆路地铁施工两侧)、水司十字下穿隧道、土门坊路、莱安逸珲小区下穿隧道、北门下穿隧道。
(2)低洼易涝区(2处):青年一巷24号低洼区、豆芽坑棚户区。
(3)涵洞(4处):王赵巷铁路涵洞、郭家口铁路涵洞、二府庄铁路涵洞、郝家巷铁路涵洞。
(4)老旧危房(12处):西羊市6号院、光明巷45号院、早慈巷实验职专校园内1处危房、药王洞124号院、xx区240号院、锻压厂家属院、方欣食品车队家属院、丰禾十组、龙首原社区环卫局家属院、龙腾路东北小区平房、陕建一公司南院平房、工人新村小区。
(5)下沉广场(3处):世纪金花广场、大唐西市广场、老城根广场。
(6)文物宗教场所(1处):xx清真寺。
(7)重要市政设施:一是学校、幼儿园、医院、商业营业场所及人口密集区等;二是区管劳动公园、儿童公园,区管排水暗渠、排水进出口及排水设施等;三是交通、通信枢纽、人防工程、调(蓄)水池、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地铁出入口、地下停车场;四是各级党政机关、国家机关驻区办事机构等。
(8)建筑工地深基坑。
3、组织体系及职责
3.1 xx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
为做好xx区特大暴雨内涝应急处置工作,统一指挥、协调各单位在应急过程中的行动,以xx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为基础,全面负责xx区特大暴雨内涝的应急领导、应急指挥、信息发布、组织抢险等工作。
为认真做好xx区防汛工作,区政府设立xx区防汛指挥部,具体组成如下:
总 指 挥 长:区长
副总指挥长:常务副区长
分管城管、住建、公安各副区长
区人武部部长
指 挥 长:区住建局局长
区城管局局长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xx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交通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城棚改事务中心、桃园开发区管委会、大兴新区管委会、西大街发展服务中心、莲投控股公司、区文旅集团、区商贸集团、区城建集团、区环卫集团、市房地产经营二公司、区城服集团、资产运营公司、资源规划xx分局、生态环境xx分局、交警xx大队、xx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公安xx分局分管负责同志。
以上人员变动,由接任同岗位职责的同志负责,同时区政府可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对区防汛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汛办),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履行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能,承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有关防汛抗旱工作任务,发生特大暴雨内涝时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报告,适时启动xx区特大暴雨城市内涝应急预案。
指挥部在区城管局设立城市防汛办公室,负责接受市城市防汛办、市区防汛指挥部及市级相关部门的指令并贯彻实施,对城市主要积涝区实行实时监控,具体牵头负责城市防汛组织、领导、监督、预警信息发布、抢险,按照职责组织协调开展城市防汛相关工作。
指挥部在区住建局设立城建防汛办公室,负责接受市城市防汛办、市区防汛指挥部及市级相关部门的指令并贯彻实施,具体牵头负责老旧小区和房屋、未改造城中村棚户区、在建工地、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地下空间等防汛除涝工作,按照职责组织开展城建领域防汛相关工作。
3.2 主要职责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全面负责本辖区防汛应急工作,执行市防指及区委、区政府的防汛指令。
(2)建立完善本辖区防汛应急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严明防汛纪律;组织制定本辖区防汛应急预案及防汛抢险措施,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储备防汛抢险物资。
(3)组织开展险情巡查工作,遇有险情及时上报市防指及区委、区政府,确保通讯畅通,汛情传递及时、准确。
(4)调配抢险队伍、车辆、物资及技术力量,落实防汛责任及24小时防汛值班、领导带班制度。
(5)负责本辖区防汛应急抢险工作及受威胁社区、学校、医院、工厂等人员的撤离。
(6)及时向市防指及区委、区政府报送防汛应急的相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本辖区灾后生活安置及生产自救工作。
3.3 特大暴雨内涝期间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xx消防救援大队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受灾群众的转移和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特大暴雨期间全区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在特大暴雨期间,督导各防汛成员单位及各街道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危险区域的群众及时发出撤离指令;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开展特大暴雨防灾减灾工作的动态宣传,组织协调媒体积极开展特大暴雨内涝预警信息、防御指引的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协助市委宣传部开展特大暴雨内涝新闻发布工作。
区委网信办:负责特大暴雨内涝期间网络舆情信息监督及正面宣传引导,对重、特大舆情牵头组织协调,及时上报处理。
区发改委:及时与市发改委沟通联络,协调电力有关单位,开展特大暴雨内涝紧急情况下的供电保障工作;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河道、湖泊的管理和险情处置工作。
区工信交通局:负责协调辖区主要客运站运营单位、公交运营单位等在管辖站场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公告栏等发布预警信息和预防指引,适时调整运营计划并及时向公众发布,组织妥善安置滞留乘客;协调市交通局组织公路应急抢险队伍及时抢通因灾损毁的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负责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设备以及灾民的道路运输保障;灾害影响期间,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公路交通疏导和管制工作;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做好抢险救灾期间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督导辖区学校、幼儿园落实特大暴雨内涝灾害防御措施;督导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危险地区师生的转移工作;及时请示市教育局,按照规定和要求,指导辖区学校、幼儿园实施停(复)课。
公安xx分局:建立特大暴雨内涝灾害处置机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灾害防御工作,提前做好警力预置;负责协调市公安局,提供辖区内视频监控实时图像共享,及时向区防指提供内涝点实时信息;特大暴雨期间,协助组织受灾群众的安全撤离或转移工作,做好灾区治安巡查和维护工作,打击造谣传谣行为,防止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区财政局:负责对特大暴雨内涝期间防汛排涝应急抢险救灾资金进行审查及拨付,监督资金及时到位和使用。
区住建局: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房屋建筑抢险应急预案;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人防工程抢险应急预案;组织做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主管物业小区、老旧房屋、在建工地、人防工事和地下工程设施的防御工作,按有关规定和灾害影响范围,通知管辖范围内在建工地停(复)工;负责组织开展特大暴雨期间所辖范围内人防工程抢险工作,并组织做好人防工程被困人员的紧急救援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道路桥梁抢险应急预案;参与区防指特大暴雨内涝灾害的预测、会商和研判,落实区防指的相关城市防洪排涝措施和指令;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区管道路桥梁排涝、抢险工作;负责督导特大暴雨期间户外广告牌的安全并对不安全行道树采取除险加固措施;负责协调市城管局、排水集团组织开展市管部分的排涝、抢险工作;当城市道路积水达到25cm时,上报区防汛办,由区防汛办通知交警xx大队,联合交警xx大队采用硬隔离设施封闭积水路段及下穿式立交(地下通道),做好危险地带的警示标记并疏导交通。
区商务局: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抢险运输、肉菜保障应急预案;督促相关商贸企业、单位等实施停(复)业;组织协调辖区各大商超、市场开展受灾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保障工作。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组织、督导管辖范围内景区景点的防汛排涝工作,督导管辖范围内景区景点及时闭馆;督促管辖范围内景区景点、旅行社建立预警信息收集处置机制,根据天气情况合理调度运行、调整旅游线路,限制旅游人员进入受灾地区和路段,督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撤离工作,协助开展应急救援。
区卫健局: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医疗救援应急预案;负责督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特大暴雨内涝防御措施;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对灾区群众、抢险救灾人员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做好受灾地区的卫生防疫工作,负责灾后传染病的防治监督。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区机关大院内防汛排涝各项工作;收集汇总区机关大院内各单位防御工作开展情况并报区防指。
区城棚改事务中心:配合区住建局做好在建城棚改项目在特大暴雨期间做好防汛排涝工作,按有关规定和灾害影响范围,通知管辖范围内在建工地停(复)工。
资源规划xx分局:指导各部门、各街道做好地质防汛应对工作;负责配合市资源规划局做好汛期城市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工作。
交警xx大队: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交通疏导应急预案;建立特大暴雨内涝灾害交通应急处置机制,提前做好警力预置,提前对道路低洼路段开展管控隔离措施;负责协调市交警支队在城市主干道交通诱导屏播放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做好交通疏导,保障受灾群众和抢险救灾车辆通行;在应急响应期间,指导、协助车辆避险停放,及时对道路上被困人员、车辆开展抢险救助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驻区军队、武警和民兵在防汛抢险时的组织、调配和安排等工作。
xx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部署消防救援队伍抢险救灾,协助做好群众救援转移工作,协助开展灾后重建。
各街道办事处:及时响应区级特大暴雨内涝应急预案并启动实施本单位特大暴雨内涝应急预案。做好辖区防汛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对辖区的内涝区域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开展先期应急抢险处置,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排涝抢险工作,通知协助辖区地铁站点开展防汛工作;负责组织做好辖区群众救援转移、安置、救助等工作。
3.4 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发生或预判将发生洪涝灾害,区防指视险情、灾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设立专项工作组,在区防指总指挥长、副总指挥或其指定的指挥长领导下工作,各专项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协调工作组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专项工作组主要包括综合协调组、救援保障组、预警预报组、灾情评估组、宣传报道组、安置保障组、交通保障组、社会治安组、医疗救治组、专家组、其他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等。
工作职责:联合负责我区特大暴雨紧急情况下防汛排涝工作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参与有关洪涝灾情统计、核查并上报区防指,负责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向其他各组传达区防指的指挥调度指令。
(2)救援保障组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受灾地区街办、公安xx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人武部、xx消防救援大队、区工信交通局、区发改委、区卫健局、资源规划xx分局等。
工作职责:遵循有关规定,承担以抢救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受灾群众的救援工作。
(3)预警预报组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资源规划xx分局及有关行业(单位)专家。
工作职责:负责传达市防指关于雨情、水情、地质灾情等的监测预警工作,对极端特大暴雨天气进行分析和预测,为全区防汛排涝工作提供预警信息、技术支持和决策性建议。
(4)灾情评估组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资源规划xx分局、区城管局、区工信交通局等部门及相关街办。
工作职责:负责内涝灾害事件灾情统计、核查和灾害损失评估、灾害调查评估。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应急管理局、区教育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等。
工作职责:统筹新闻报道工作,指导做好现场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服务管理,以及舆情(包括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引导;充分利用媒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
(6)安置保障组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工信交通局、交警xx大队、资源规划xx分局、区住建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及相关街办。
工作职责:负责受灾群众(游客)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对安置场所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及时组织调拨救灾款物;做好受灾人员家属抚慰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7)交通保障组
牵头单位:区工信交通局
配合单位:交警xx大队等。
工作职责:负责救援人员、物资和装备运输保障工作,制定灾区群众的转移路线,决策实施道路运输等工作。
(8)社会治安组
牵头单位:公安xx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做好灾区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9)医疗救治组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工作职责:负责医疗救(援)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医疗物资的组织调度,做好灾区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做好洪灾及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10)专家组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工作职责:根据需要研究汛情,对防汛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办法、恢复方案等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评估,提出相关意见;在汛期,专家组针对各种险情,提供科学而有效的抢险意见和方案,供xx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级领导决策参考。必要时,根据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赶赴现场指导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11)其他工作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等根据需要调整设置。
4、预防与预警
4.1 监测
区应急管理局加强与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等部门的联系,掌握降雨预报情况,及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各防汛成员单位。各防汛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防汛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测,密切关注辖区内雨情、汛情的发展变化,并及时将监测信息反馈至区防汛办,做好适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
4.2 特大暴雨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雨量预报预警或监测信息,将出现1小时降雨量达到60mm以上,或12小时降雨量达到140mm以上,或24小时内降雨量达到250mm以上的强降水时,气象部门发出特大暴雨预警信号。
4.3 预警发布与解除
(1)发布权限
区防指根据市防汛办、气象局发布的特大暴雨预警信息,及时向受影响区域发布预警信息,并报市防办。
(2)发布方式
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要及时通过手机、网络、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3)发布对象
预警发布对象为全区社会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社区、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在建工地、地下商场、地铁站点等特殊场所,以及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进行针对性预警。
(4)信息反馈
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相关部门(单位)在收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向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反馈接收结果,并在30分钟内将防汛预警响应情况报送至区防汛办。
(5)预警解除
区防汛办根据市防汛办、气象局发布的预警解除信息,结合辖区防汛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时向预警信息接收单位发布预警解除信息,并告知区防指各成员单位继续做好防汛监测工作。
4.4 预警行动
当发布特大暴雨预警时,区防汛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组织会商调度,各成员单位防汛工作人员在职在岗。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暴雨情况,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层级响应的原则,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1)区防汛指挥部:防汛指挥部人员到岗,按照特大暴雨内涝应急预案及市防指的指令,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各防汛成员单位组织实施抢险准备工作。
(2)区应急管理局: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和防汛抢险人员应急准备工作,要求相关街道办事处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准备工作,并及时将辖区特大暴雨防汛应急处置准备情况报市防汛办。
(3)区人武部:组织协调民兵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工作。
(4)公安xx分局:落实警力做好维护辖区内治安巡逻准备工作。
(5)区住建局:督促相关单位对全区在建工地、深基坑、人防工事和地下工程设施进行防汛排查,检查防汛物资和人员准备情况,做好停止一切室外作业的准备工作;通知主管物业小区排查疏通地下建筑排水设施,及时将防汛物资搬放至地下建筑出入口处;协调上级人防部门及时拉响人防警报,提醒全区群众不要出门。
(6)区城管局:组织人员对区管道路、桥梁进行防汛巡查;协调市城管局组织人员对市管道路、桥梁、隧道、地下管网等市政设施进行防汛巡查,对排水设施进行检查疏通,在可能受淹的地下人行通道、低洼地区设置警示标志。
(7)区卫健局:组织做好汛期医疗救援准备工作,通知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人员救治和防汛准备工作;制定汛情处置期间新冠肺炎防疫工作方案。
(8)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通知各旅游景区、景点做好防汛准备工作,通知各旅游景点做好劝离疏散游客、停止游览活动的准备。
(9)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协助区住建局督促相关单位防汛人员对在建城棚改项目(深基坑)排水设施进行巡查,检查防汛物资和人员准备情况,做好停止一切作业活动的准备工作。
(10)区工信交通局:负责通知辖区工业、交通运输等企业做好防汛准备工作;通知交通运输单位做好运送应急物资的`准备工作;协调联系通信单位做好保障汛情期间通讯畅通准备工作。
(11)区教育局:负责通知辖区学校、幼儿园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开展防汛巡查;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停课、停学准备工作。
(12)区财政局:负责做好防汛专项资金和抢险救灾资金划拨的准备工作。
(13)区商务局:通知地下商场做好劝离疏散商场内人员、停止经营活动的准备;通知辖区各类会展、商业步行街、露天活动等暂停举办。
(14)区委宣传部:负责对接传统主流媒体,向辖区市民群众发布防汛救灾应急避险内容信息。
(15)区委网信办:负责做好舆情监测、研判、应对处置等准备工作。
(16)资源规划xx分局:做好特大暴雨期间协助受灾人员转移的准备工作;做好汛期城市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准备工作。
(17)区发改委:协调联系电力单位做好保障汛情期间供电畅通准备工作。
(18)交警xx大队:及时发布汛期交通信息,对可能的受淹下穿隧道和低洼路段,采取隔离警戒措施、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识,疏导过往车辆快速通过;组织警力赶赴可能发生拥堵路段,做好交通疏导和道路交通临时管制工作。
(19)xx消防救援大队:做好抗洪抢险、营救群众准备工作。
(20)各街道办事处:各级防汛责任人全部到岗到位,巡查检查重点防汛隐患点,检查防汛设施;加强低洼地区、老旧小区危旧房屋等重点防汛部位排水巡查检查,疏通排水设施;及时劝离危旧房屋居民,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准备工作;检查防汛物资及人员准备情况,将防汛物资放置于便于取用的地点,通知辖区各单位检查本单位防汛物资及人员准备情况,通知辖区地铁站点工作人员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21)其他防汛成员单位进入警戒状态,防汛人员在职在岗,做好防汛应急准备。
5、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启动
xx区接到特大暴雨预警信息或已发生特大暴雨突发事件后,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区防汛办和各成员单位进行响应,启动本预案,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进入指挥部,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区防汛办及时收集辖区汛情、险情、灾情并及时汇报,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决策,各防汛成员单位根据预案,对辖区内受灾区域开展防汛抢险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支援。
5.2 应急响应行动
5.2.1 各级各部门响应行动
(1)各级指挥人员到位。区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街道、社区主要领导和防汛负责人到岗到位,组织动员本系统和辖区干部群众做好防汛工作。
(2)开展广播宣传。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新媒体、短信等媒介,播报预警信息,宣传防灾避险知识,开展防汛动员。
(3)关闭地下空间。关闭全区所有地下停车场、商场、广场、人防工程,并疏散人员至就近楼房高层建筑内,做好防倒灌工作。
(4)隔离下穿通道。各防汛点责任人提前到位,采用隔离栏杆、铁马、警示牌等硬隔离措施,封闭下穿立交、隧道及低洼易涝点,疏导交通,组织撤离人员。
(5)转移危险区群众。组织危旧房屋、低洼地、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及时转移至安全地带。
(6)疏散户外人员。关闭景区,疏导游客,疏散街面人员,就近转移至安全位置。
(7)交通临时管制。做好街面车辆的交通疏导和指引工作,引导车辆就近寻找安全位置后停驶并做好紧急避险。
(8)做好生命线巡查。加强对水、电、气等管线的巡查,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迟关闭道路照明。
(9)停止户外施工。暂停地铁、房屋等在建工程施工,高空作业人员、在建工地户外工作人员停止作业,及时撤离到安全场所躲避,并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电源。
(10)做好停课工作。全区范围内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课,做好滞留人员的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
(11)做好停业工作。全区营业场所暂停营业,各类会展、交易场所、商业步行街、露天活动等暂停举办,妥善安置受困人员。
(12)做好救济保障。妥善安置群众,调运生活保障物资,做好安置点群众的生活保障。
5.2.2 应急小组响应行动
(1)综合协调组:负责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向其他各组传达区防指的指挥调度指令;收集、汇总、报送灾情险情动态,参与有关洪涝灾情统计、核查并上报区防指;在特大暴雨期间,督导区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和相关街办启动预案并落实措施。
(2)宣传报道组: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引导;通过广播、政务网站、短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暴雨预警信号,播发防御指引,提醒市民暂停户外活动。
(3)预警预报组:对暴雨信息进行实时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为市防指工作提供决策性建议。
(4)救援保障组:组织协调消防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受灾群众转移和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以抢救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救助受灾人员,实施被困人员的救援转移工作。
(5)安置保障组:负责安置受灾群众,以及生活必需品的调运和管理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要求。
(6)交通保障组:根据调度指令,负责救援人员、救援物资、救援装备的运输,制定受灾群众的转移路线,及时向市民和车辆发布最新交通状况,提醒市民避开水浸及拥堵的路段。
(7)医疗救治组: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赶赴灾区进行医疗救援,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3 应急响应保障
5.3.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当发生特大暴雨内涝灾害时,各防汛成员单位有保障通讯畅通的责任。应通过网络、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方式保证通信与信息畅通。
(2)区工信交通局要积极与公共通信运营部门联系,启动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的畅通;必要时,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3)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3.2 抢险与救援保障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和受汛情威胁的其他单位,建立防汛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常规防汛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
(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的义务。防汛抢险队伍包括各防汛成员单位防汛救援队伍以及各企事业单位防汛救援队伍。此外驻区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也是防汛救援的重要力量。在防汛期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救灾工作。
5.3.3 供电与运输保障
(1)区发改委协调电力部门为抢险排涝救灾和应急救援现场提供临时用电;
(2)区工信交通局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负责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3)区防汛办以及各成员单位配备的防汛应急物资中包含应急发电机,为防汛救援提供一定的电力保障。
5.3.4 治安与医疗保障
(1)公安xx分局主要负责做好城市内涝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2)区卫健局负责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展开医疗保障,负责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3.5 物资与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应单列防汛资金,为防汛救援资金提供保障。各防汛成员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各防汛成员单位应及时掌握防汛物资存储情况,并及时充沛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
区民政局应在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资金,用于辖区受灾人员救助及设施的修复补助。
5.4 应急响应结束
当气象台解除有关特大暴雨预警信号且汛涝灾害逐步减轻或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应急响应按照谁发布谁解除原则,由市防指或区防指宣布应急响应解除的命令,辖区防汛工作转入常态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1)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下沉一线,勘察实情,组织做好本行业的灾后恢复工作。
(2)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继续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帮助群众做好返迁工作。
6、后期处置
发生特大暴雨内涝灾害后,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请区政府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公安xx分局、区教育局、区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工程修复、恢复生产、灾后重建等善后工作。
6.1 灾后救助
发生汛涝灾害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组织各防汛成员单位尽快研究制定灾后救助方案,受灾区域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应当认真组织落实有关方案措施,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辖区街道办事处联合区民政局、区发改委对受灾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协调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区卫健局负责调配医疗技术力量,抢救受伤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2 水毁工程修复
各防汛成员单位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遭到严重破坏的防汛、交通、供水、电力、通信等工程进行修复。
6.3 灾后重建
受灾后,区财政局应当积极筹措资金,会同有关单位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灾情,争取支持。各街道办事处要制定灾后重建方案,进行灾害设施修复,开展重建工作。
6.4 调查与总结
发生汛涝灾害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有关程序,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受灾区域,开展灾后调查工作,认真对受灾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总结,积累经验,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6.5 抢险物资补充
发生特大暴雨内涝灾害后,各防汛成员单位应对所用的防汛物资进行清点,汇总防汛物料消耗清单,及时采购补充,更新老旧物资,确保下次汛前补充到位。防汛抢险物资消耗较大时,由区财政局及时拨款,由区工信交通局联系相关企业及时调拨所需防汛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工作顺利开展。
7、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xx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管理与更新,适时组织预案评估,视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7.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xx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编制完成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7.4 宣传、培训和演练
本预案实施后,区防汛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和培训,并根据预案内容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跨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动,确保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熟悉预案内容及响应程序,掌握本单位应急职责,保障在应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37
一、总则
为有效应对暴雨灾害,保障医院正常运营和患者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体系
1. 成立医院暴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医院院长担任总指挥,副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指挥部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监督医院暴雨灾害应急工作。
2. 设立应急办公室,负责暴雨灾害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信息汇总。办公室设在院务办公室,由院务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3. 各部门、科室成立相应的应急小组,负责本部门、科室的暴雨灾害应急工作。
三、职责分工
1. 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监督医院暴雨灾害应急工作;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组织召开应急会议,研究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和报告暴雨灾害信息;协调各部门、科室的应急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和信息发布。
3. 医疗部门:负责患者的救治和疏散工作;确保医疗设备正常运行;制定医疗救治方案,做好患者安抚工作。
4. 后勤保障部门:负责保障医院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好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工作;协助医疗部门进行患者疏散。
5.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医院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医院秩序;协助医疗部门进行患者疏散和救治。
四、应急响应措施
1. 预警阶段: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全院员工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大家做好防范措施。
2. 应急响应阶段:根据暴雨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各部门、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工作。医疗部门要全力救治患者,确保患者生命安全;后勤保障部门要保障医院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安全保卫部门要加强医院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3. 抢险救援阶段:在暴雨灾害发生后,立即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对受损的设施设备进行抢修恢复;对被困的患者进行疏散和救援;协助政府部门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4. 善后处理阶段:暴雨灾害结束后,组织相关部门对受损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对受损的设施设备进行修复和重建;对参与应急工作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五、后期处置
1. 对参与应急工作的员工给予关心和照顾,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 加强医院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高医院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
4. 加强与政府部门和其他医疗机构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应对自然灾害的挑战。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38
为了有效应对暴雨天气对酒店运营和客人安全带来的潜在影响,提高酒店的防汛能力,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架构
1. 成立防汛应急指挥部,由酒店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各部门经理为成员,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防汛工作。
2. 设立防汛应急小组,包括抢险救援组、物资保障组、信息联络组等,负责具体执行防汛任务。
二、预警与响应
1. 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信息,及时获取最新天气动态。
2. 根据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的防汛应急响应,确保人员到位、物资充足。
三、防汛措施
1. 排水系统:检查酒店的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管道畅通无阻,排水设备正常运行。对排水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防止堵塞和损坏。
2. 防水设施:检查酒店的防水设施,如防水层、防水涂料等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修复。确保屋顶、窗户、门等关键部位的防水性能。
3. 电器设备:检查电器设备的'防水措施,如配电箱、电线电缆等是否具备防水功能。对易受潮的电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室外设施:检查室外的灯具、广告牌、绿化等是否牢固,防止因暴雨导致的脱落或倾倒。对室外的排水口进行清理,确保排水畅通。
四、应急处理
1. 暴雨来临时,立即启动防汛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援组对酒店进行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处理。
2. 如遇积水严重,及时启动排水设备,加强排水力度。同时,安排专人观察积水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 若出现停电、停水等突发情况,物资保障组应迅速组织抢修,恢复供电、供水。同时,确保酒店的备用电源、水源等应急设施正常运行。
4. 在暴雨期间,信息联络组应保持与防汛应急指挥部、气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获取最新天气信息和防汛指导,确保酒店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客人安全保障
1. 暴雨来临时,酒店应提前向客人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客人关注天气变化,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2. 为客人提供必要的防汛用品,如雨衣、雨鞋等,确保客人在暴雨天气中的基本需求。
3. 加强酒店内部的安全巡查,确保客人的人身安全。如有需要,及时协助客人转移到安全区域。
六、事后恢复
1. 暴雨过后,组织人员对酒店进行全面检查,评估损失情况,制定恢复计划。
2. 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及时修复和更换,确保酒店正常运营。
3.总结本次防汛工作的经验教训,完善防汛预案,提高酒店的防汛能力。
七、附则
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酒店防汛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 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预案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酒店将能够在暴雨天气中有效应对各种挑战,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为客人提供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3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洪水、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我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等,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突发性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救助为先,统一指挥,协调有序,抢通除险,恢复生产。
1.4.2防洪防台风工作必须贯彻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洪防台风岗位责任制。
1.4.3防洪防台风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有关单位根据防洪防台风预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1.4.5编制防洪防台风预案密切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
1.4.6防洪防台风预案力求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5基本任务
1.5.1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防洪防台风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按相关要求启动应急响应预案,组织指挥本系统防洪防台风工作。
1.5.2组建、召集、调配本系统专业抢险队伍。
1.5.3抢修水毁工程,疏导公路交通,运送应急抢险物资,转移受灾人员,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公路、航道交通管制。
1.5.4对道路客运班线进行调整,对辖管通航水域、公路危险路段进行交通管制,疏导安置因灾滞留旅客。
1.5.5指导在建项目防洪防台风工作。
1.5.6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做好交通运输部门受灾单位灾后迅速恢复生产工作,保持经济发展。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交通运输局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
交通运输局成立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办的领导下,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洪防台风应急工作。
2.1.1组织机构
组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纪检组长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相关人员以及交通运输行业主要企业负责人。
2.1.2工作职责
(1)按照市政府指示或市三防办要求,动员、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项防洪防台风应急工作;
(2)组织车、船抢运防洪防台风物资和人员;
(3)保障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等的安全;
(4)做好营运车辆的安全工作,必要时,配合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
(5)配合海事部门做好水上运输安全管理,维持水上运输安全秩序。根据台风情况,及时做好船舶返港避风工作,重点是督促镇(乡)、村政府做好防汛防台期间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防止违规渡运现象的发生,确保渡运安全;
(6)做好交通运输部门自有人员、财产的安全工作;
(7)组织和支持交通运输部门受灾单位灾后迅速恢复生产工作,保持经济发展;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2交通运输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办,主任由黄力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联系电话:62923600。
2.2.1工作职责
负责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责任制的落实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1)协调交通运输行业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体系的编制修订和组织机构人员的健全完善工作;
(2)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体系的宣传教育与演练;
(3)上级指令的应急响应;
(4)防洪防台风各项具体工作的监督落实。
2.3交通运输局防洪防台风应急工作组
交通运输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是道路运输防洪防台风组、水路运输防洪防台风组、交通基础设施抢险组、后勤保障组,人员从局各站、所、组抽调人员组成。
2.3.1道路运输防洪防台风组
负责道路运输防洪防台风的统筹协调,保障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的调配和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1)组成
由分管交管站的领导任组长,交管站站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交管站15名队员组成。
(2)工作职责
启动道路运输应急预案,负责组织、部署和协调辖区客货运输站场、运输公司、汽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学校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各企业设施安全;协调相关客货运站场、道路运输单位做好防洪防台风应急运力的组织和落实;组织、落实参加抢险、救灾运输车辆和抢运防洪防台风物资及人员;按照县防指要求,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管制,禁止客运车辆上路;组织和支持受灾道路运输企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2.3.2水路运输防洪防台风组
负责水上运输防洪防台风的统筹协调,保障水上运输运力的调配和水上运输安全。
(1)组成
由分管航管所的副局长任组长,航管所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航管所工作人员。
(2)工作职责
启动水路运输应急预案,组织、部署和协调相关渡口、水上运输单位开展抗洪防台抢险、救灾工作,确保渡口设施、运输船舶安全;组织、协调辖区水上运输公司调派防洪防台风应急船只抢运防洪防台风物资及人员;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各渡口的防洪防台风安全监管,确保渡运安全;组织灾后水上运输恢复工作。
2.3.3交通基础设施抢险组
负责辖区交通基础设施防洪防台风应急抢修,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完好和畅通。
(1)组成
由分管公路建设的副局长任组长,公路组组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公路组和市地道站全体人员。
(2)工作职责
根据灾情和公路的毁损情况,提出受阻辖管群养农村公路的疏通方案,组织力量及时抢修排险;保障公路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等的安全;组织修复洪水台风灾害中损毁的路桥,尽快恢复交通畅通。
2.3.4后勤保障组
负责做好防洪防台风抢险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1)组成
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担任组长,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2)工作职责
负责交通运输局防洪防台风后勤保障工作;维护防洪防台风期间机关办公秩序和内部安全保卫;组织防洪防台风期间交通运输防洪防台风工作的后勤补给。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信息收集
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xxxxxxxxxx)在进入防洪防台风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3.1.1注视天气变化,密切监视市洪水台风的发展趋势;
3.1.2认真做好洪水台风情况的上传下达工作;
3.1.3必要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上、下密切联系;
3.1.4密切关注市气象部门对洪水台风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准确掌握重要天气、水文信息,及时传递;
3.1.5密切关注市三防办的防洪防台风预防预警信息。
3.2预警行动
信息收集后,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信息分析、预测,并将分析结果和处理建议向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报告,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启动处置应急程序,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内发布预警信息,通知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和采取行动,进行预防准备工作。
3.2.1及时将有关信息和注意事项通知局各部门及系统各企业,发出防御部署通知;
3.2.2做好防洪防台风前期预防准备工作;
3.2.3要求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成员、各工作组成员及相关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信渠道畅通。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交通运输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市三防办发出的.防洪防台风应急指令或接到交通运输系统报送的洪水台风灾害信息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动本系统资源和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4.1.1IV级应急响应
当交通运输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接到市三防办发出的洪水台风灾害IV级指令信息,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本预案,开展以下工作:
(1)召开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防洪防台风工作;
(2)各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人员检查分管工作各级防洪防台风单位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确保防洪防台风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水路运输防洪防台风组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渡口、渡船安全状况检查,确保渡运安全,并做好动力和机械组织的准备,清理辖管水域航道障碍;
(4)保持与市人民政府、市三防办的联系,密切注意洪水台风的变化。
4.1.2III级应急响应
当交通运输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接到市三防办发出的洪水台风灾害III级指令信息,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本预案,开展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市防办的指示精神;
(2)各应急工作组根据工作职责组织相应的运力和机械,落实防洪防台风应急运力、抢险物资的调配准备工作;
(3)交通基础设施抢险组和水路运输防洪防台风组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辖管范围内重点公路、桥梁、航道和渡口设施的巡查和监控,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4)做好汛情信息、防洪防台风指令的上传下达工作。
(5)局办公室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
4.1.3I、II级应急响应
当交通运输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接到市三防办发出的洪水台风灾害I、II级指令信息,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本预案,开展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市三防办的指示精神;
(2)交通运输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成员到位,紧急召开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3)部署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和准备情况,落实人员、物资和运力情况,实施防洪防台风交通运输组织指挥工作;
(4)加强24小时值班并由局领导带班,抽调部门相关人员加强局防洪防台风各小组工作。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职能组主要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原则上暂不得外出,坚守岗位,各级之间保持联系。若因特殊情况缺席未能到位时,应实行自动替补;
(5)各职能组在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挥协调下,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做好运力调度、防洪防台风物资和人员的抢运、车船及有关设备设施的抢修、路桥抢修,以及安全保卫、后勤补给、资料收集、统计和上报等工作;
(6)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投入抗洪防台抢险、救灾和灾后复产工作,尽可能减少洪水台风灾害造成的损失;
(7)注意做好防洪防台风后期的生产生活恢复工作,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和支持本系统范围因洪水台风灾害受损的单位迅速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保持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全便捷出行。
4.2应急结束
当洪水台风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接到市三防办发出响应结束信息,由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系统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应急保障
5.1应急人员保障
防洪防台风时期,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都是应急工作成员,在本单位(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归入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履行本单位(部门)相关防洪防台风工作职责。
5.2应急经费保障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企业每年要安排防洪防台风应急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防洪防台风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防洪防台风应急救援工作的高效开展。
5.3应急运力和设备保障
按市政府防洪防台风指挥部规定的交通运输局职责,满足交通运输保障和重要航道和渡口安全要求。交通运输系统防洪防台风应急运力和设备由局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组织协调解决。
6、应急演练与培训
各单位应制订和完善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每年安排预案相关工作培训和演练专项经费,有针对性地组织1-2次培训和演练。
暴雨紧急应急预案40
为进一步强化暴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措施,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对师幼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气象、防汛、突发事件应对等法律法规、相关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当市县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气象灾害红色、橙色、黄色预警信号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号时,适用本实施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幼儿园极端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职责
幼儿园成立极端天气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幼儿园极端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极端天气期间,领导小组根据本地及周边极端天气状况实际,及时通知全园师幼做好停课准备。
2.当气象灾害发生时,及时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应对气象灾害对幼儿园、师幼造成的危害。
3.组织召开应对极端天气工作会议,制定相关方案。
4.检查督促各科室做好抢险救灾、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教学秩序等工作。
5.检查督促各科室责任人做好各项应对工作。
(二)幼儿园极端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接收极端天气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预警发布、解除指令;负责组织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
2.保教处
组织教师做好应急培训和演练,在预警应急响应期间,根据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好因临时停课耽误课程的调课补课,确保课时和课程计划的落实。
3.后勤处
负责做好车辆、器材、设备、人员等调度和安排工作。负责全园校舍、设施设备、水电气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4.医务室
负责幼儿园的临时救护工作,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
5.保卫室
负责维护校园内外安全稳定,确保幼儿入离园时间段内幼儿园门口道路通畅,家长接送有序。
6.各班班主任
负责接收幼儿园关于极端天气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及时传达到每位家长;对幼儿进行应对极端天气和重污染天气的安全教育活动;做好幼儿入离园时与家长的交接;及时追踪缺勤幼儿未入园信息,及时上报特殊幼儿的情况。
(三)幼儿园极端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幼儿园极端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幼儿园极端天气应急处置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及时汇集、上报灾情、应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2.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应对极端天气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各科室的工作,并督促落实。
3.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极端天气应对流程
(一)幼儿在园期间突发极端天气
1.县教体局同意延迟(提前)放学、临时放假、停课后,幼儿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全员上岗。各班级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通知每位家长,告知停课及接送幼儿时间。
2.幼儿园立即组织幼儿快速错时离园;幼儿园门口值班人员提前到岗,做好车辆及接送幼儿家长疏导,引导组织幼儿有序离校。
3.待幼儿离园后,组织教师、后勤人员巡查全园校舍、围墙、电气线路等,做到重点部位必到必查,如有隐患立即消除。
(二)幼儿在家期间发生极端天气
1.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接到关于极端天气的预警信息后,及时接收上级部门的应对指示。如无指示,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小组成员讨论、研究、部署工作。根据极端天气灾害程度,决定是否执行延迟上学、临时放假、停课等措施并报上级教育部门。
2.经县教体局同意延迟上学、临时放假、停课后,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电话通知幼儿家长幼儿园的决定,提醒家长加强幼儿在家监管,减少幼儿外出。
3.值班教师巡查全园的校舍、围墙、电气线路等,做到重点部位必到必查,如有隐患立即消除。
4.安排好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
四、几点说明
(一)停课安排
采取全天停课措施的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当日22:00前本县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且在22:00维持的;
第二种情形是: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 6:00)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
第三种情形是:县域内或幼儿园驻地突发极端天气影响幼儿上放学的。
发生上述三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幼儿园必须听从县教体局极端天气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停课通知后采取全天停课的措施。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园的幼儿,园内要做好相应安排。
6:00以后至入园前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幼儿园应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对延误到园的`幼儿及时追踪未入园情况,提醒家长根据情况合理安排入园时间。
(二)误课安排
当市县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气象灾害黄色或橙色预警信号时,幼儿园应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对延误到校的幼儿不作迟到(缺课)处理。
(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误工处理
(1)幼儿园要从保护师幼安全角度出发,根据本实施意见,事先制定具体应对计划,明确应当或无须上班的人员和情形条件,以及复课、复工的情形,并告知教职工和幼儿。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幼儿园和师幼要按照制定的具体应对计划,采取相应措施。应当上班而不能按时到岗的职工,要及时与园长电话联系,说明请假事由。
(2)在工作时间发出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幼儿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停止在建工地等不适合在此气象条件下的户外作业和大型活动。
(四)气象灾害黄色或橙色预警误工处理
(1)当本市县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气象灾害黄色或橙色预警信号时,幼儿园要立即启动预案,执行错时放学。
(2)职工确因恶劣天气影响不能按时到岗到位,应当及时与本单位联系说明原因。
本文链接:http://www.vanbs.com/v-131-12194.html暴雨紧急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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