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1
近日来,我社区遭受了严重暴雨袭击,导致道路积水、房屋受损、基础设施瘫痪等一系列问题,给居民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为尽快恢复社区正常秩序,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暴雨灾后重建方案。
一、组织保障
成立重建领导小组:由社区党委书记任组长,居委会主任、物业公司负责人、志愿者团队代表等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重建工作。
设立专项工作组:根据重建需求,设立抢险排涝组、房屋修缮组、基础设施恢复组、卫生防疫组、心理疏导组等,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重建步骤
紧急抢险与排涝
立即组织力量,对积水严重区域进行抽排水作业,确保居民出行安全。
检查并修复受损排水设施,清理堵塞物,增强排水系统能力。
房屋安全评估与修缮
组织专业团队对受损房屋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受损程度及修复方案。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紧急加固或疏散居民至安全地带。
实施房屋修缮工程,确保居民能够安全返回居住。
基础设施恢复
修复受损道路、桥梁、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清理公共区域垃圾,恢复环境卫生。
修复公园、绿地等休闲设施,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卫生防疫
加强灾后卫生防疫工作,对受灾区域进行全面消毒,预防疾病传播。
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服务,确保居民健康安全。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心理疏导与援助
组织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受灾居民提供心理疏导服务,缓解其心理压力。
设立临时救助站,为困难家庭提供生活物资和临时住所。
开展社区活动,增强居民凝聚力和归属感。
三、资金筹措与监管
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政府补助、社会捐赠、保险理赔等多种渠道资金支持。
严格资金管理:建立专项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公开透明监督: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居民和社会监督,确保重建工作公开透明。
四、后期规划与预防
制定长期发展规划: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长期发展规划,提升社区防灾减灾能力。
加强防灾减灾教育:定期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自救互救能力。
完善应急预案:修订完善社区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职责分工,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应对。
社区暴雨灾后重建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社区、居民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克服重重困难,早日恢复社区的美好家园。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2
为妥善处置我镇6月16日以来因强降雨导致的灾情险情,有效落实应急预案,做好救援抢险等后续处置工作,尽快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省、市、县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损毁住房修缮加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为重点,以增强防灾抗灾能力为目的,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分类施策,尊重自然规律和群众意愿,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使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生产条件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二、总体目标
重点推进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损坏农房修缮重建、恢复工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灾后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和消杀防疫、应对防范持续强降雨等六个方面工作,确保年底前受灾区域全部恢复或超过灾前水平。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成立若水镇灾后重建指挥部,负责全镇灾后重建工作指导和协调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挥长:
第一副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灾后重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杨乐蒙同志兼任。
为加快灾后重建工作,特设立10个专项工作组。分组如下:
(一)应急处置组
负责辖区发生的灾情、险情处置,做好重点区域人员“应转尽转”和“人盯人”工作,确保灾情、险情未解除前人员不得回流。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二)矛盾纠纷调解组
负责维护事件现场及撤离区域的社会治安工作。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三)居民住房恢复重建组
全力加快受损房屋核查鉴定和隐患排查,积极向上沟通对接,推进因灾倒房重建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四)农业生产秩序恢复组
加快恢复重建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生产设施,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和防治,积极做好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兽药等生产资料调剂调运,加快农业保险理赔速度,千方百计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五)水利设施恢复重建组
尽快修复因灾损毁的农村供水设施、灌溉骨干渠道、堤防、水库、山塘、水闸、防汛监测预警等水利设施,确保防汛安全和生产生活用水需求。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六)交通设施恢复重建组
坚持“先抢通、后修复”“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原则,尽快抓好受损公路、桥梁、涵洞和乡村道路的抢修、修复和养护,保证人民群众出行的基本要求,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七)舆情信息组
强化舆情监测,预防和处置各类负面信息的报道、宣传;
规范相关媒体的采访活动。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八)灾后医疗防疫组
认真做好灾区卫生防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灾后疫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灾后饮用水和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确保灾后无疫。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九)灾情统计和督查组
负责实时了解、掌握跟进、统计灾情相关信息,并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信息和处置的最新进展情况。负责督促各村按方案要求推进灾后重建和生产恢复工作。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十)人居环境整治组
负责督促指导各村做好灾后人居环境整治,引导群众清理房(店)前屋后、田间地头、村间道路、河渠两岸等区域。组织各村开展集中清扫,负责督促各村及环卫公司做好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治,确保尽快恢复干净、整洁、有序的环境。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各部门要把灾后重建工作作为全镇当前的重中之重,全力推进灾后重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要注重工作实效,认真履行职责,全身心投入到灾后重建工作中。
(二)积极筹措资金。各部门要加大向上争跑工作力度,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县政策支持重点,积极向上汇报全镇受灾情况,快速、高效拟定争取项目,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全力向上争取救灾、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等各类项目资金。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捐款捐物,缓解灾后重建资金压力。
(三)确保社会稳定。镇政法部门牵头,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积极投身到自力更生、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的行动中来,克服等、靠、要和攀比思想,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四)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发扬不等不靠、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大力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广泛宣传灾后重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感人事迹、成功经验和重大成就。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到灾后恢复重建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监督考核。镇相关责任部门对灾后重建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协调督导,开展阶段性调度,灾后重建工作作为年度镇村干部考核一项重要依据。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3
今年入汛以来,我县经历了5次大范围持续强降雷雨天气过程,导致全县各地均遭受严重的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为尽快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根据玉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玉山县灾害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就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受灾情况
据统计,今年全县133404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7720.91公顷,倒塌房屋22户33间,严重损坏房屋17户34间,一般损坏房屋379户679间,直接经济损失达2.5312亿元,特别是“6・28”强降雨使我县遭受损失和影响最为严重,致78915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5669公顷,倒塌房屋14户18间,严重损坏房屋2户5间,一般损坏房屋35户63间,直接经济损失2.1817亿元。
二、重建基本原则
1、“先急后缓、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灾后重建既要立足当前,全力以赴保民生、保生产、保交通、保安全、保稳定;又全、保稳定;又要着眼长远,根据此次灾害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十三五”规划做好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中长远建设规划。对水毁水利设施,优先安排修复灌溉渠系、决口(损毁)河堤、电排灌设施,必须在时间节点前全面完工,确保二晚灌溉需要。对水毁公路、桥涵,先清除塌方、修建便道,确保畅通;对暂时不能修复的路段,做好警示标志,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对水毁房屋,优先支持因灾倒房户中的困难户先建房。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在县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灾后重建体制。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全力做好本行业的灾后重建工作。
3、“政府支持、群众参与、社会资助”的工作原则。灾后重建工作由政府主导,同时,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动员受灾群众主动参与,形成灾后重建工作合力。倒房户房屋重建资金。重建资金以建房户自筹为主,辅之以政府救助、政策减免、保险理赔、社会捐赠、结对帮扶等措施及争取上级部门相应资金补助。
4、农业恢复生产资金。以农民自筹资金为主,农业部门积极向上争取种子、化肥等物资按灾情及时下拨。对因灾造成绝收、冲毁水田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户,视情况给予生活救助,并对修复重建工程给予适当补助。
三、加大倒房恢复重建力度,确保按时完成重建任务
县应急管理局:一是要把握标准,核定重建对象。要在前期调查、核查、建立台账的基础上,再次重新进一步核准救助对象。根据救灾工作实际情况,以下六种情况不得纳入补助范围:一是已在异地新建住房、旧房倒塌的;二是已购买商品房、入住廉租房公租房的;三是对倒塌的空心房、附属房、临时房;四是对一般损房以及其他不需要恢复重建的;五是进入敬老院供养的特困人员;六是县城和工业园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因灾倒房农户。督促需重建户尽快开工,确保春节前全面完成,受灾倒房群众早日搬入新居。对需恢复重建户的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选址,按照避灾减灾的要求,做好建房选址的.灾害风险评估,坚决杜绝切坡建房、靠河建房和再建土坯房。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灾后重建工作的任务重、时间紧、情况复杂。县应急管理局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要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分工和责任,实行包干责任制。县级将根据工作安排,用一个月时间分赴各地组织指导灾后重建工作,确保灾后重建的各项工作能迅速落实到位,确保灾后重建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两促进”,同时,督促需重建户尽快开工,确保春节前全面完成,受灾倒房群众早日搬入新居。
今年因灾倒房重建暂不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重建所需补助资金在应急救灾资金中按标准予以全部解决。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今年倒房重建补助按照每户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实施救助,对建档立卡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户等按照每户不低于2.5万元的标准给予重点救助;因灾损房维修按照每户不低于20xx元的标准实施救助。要继续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做好重建户纸制档案资料的存档工作,并及时将重建户信息录入到数字民政 倒房恢复重建管理系统。
四、以人为本,精准救助。
(一)及时统计救助信息。县应急管理部门在做好灾后应急期救助的同时,当灾情稳定后,迅速派出工作组,逐村逐户核实灾情,及时准确统计受灾情况和过渡期救助、房屋倒塌损坏、等救助信息,建立受灾人员救助台账。
(二)实施灾后应急期救助。自然灾害发生后,县应急管理部门对因灾造成不能在现有住房中居住、需由政府进行安置并给予临时生活救助的人员,以及住房虽未受到严重破坏、不需要转移安置,但因灾造成当下吃穿用等发生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人员实施应急期生活救助,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灾后应急期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应急期生活救助主要以采购、发放实物为主。
(三)实施过渡期救助。县应急管理部门对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实施过渡期生活救助。根据省的有关规定,以下五类受灾群众一并纳入过渡期生活救助范围:
一是房屋因灾倒塌需要长期安置的;
二是农作物严重绝收的;
三是赖以生存的家庭财产严重损毁或被冲走的;
四是种植业、养殖业造成重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
五是长期集中安置或分散安置无法返回家里的。
(四)制定冬春期间救助实施方案。县应急管理部门在调查核实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家庭口粮、饮水、衣被、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救助情况的基础上,制定玉山县20xx年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本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针对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病致残、致贫返贫等情况,科学合理制定不同的救助标准,实行分类救助,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五)强化重点人群生活保障。我县应急管理部门在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和冬春救助工作中要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对象,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建档立卡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结合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自救能力、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标准的基础上视情提高当地救助标准,切实帮助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的实际生活困难。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4
自然灾害往往对通信基础设施造成重大破坏,影响灾区群众的正常生活和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迅速恢复灾区通信服务,提升通信基础设施的抗灾能力,特制定本灾后重建方案。
一、总体思路
遵循“规划先行、科学选址、共建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全面加快灾区通信基础设施的恢复与重建工作。以需求为导向,恢复重建固定通信、移动通信和互联网,建设先进实用、覆盖完善、高效高质的公众通信网。同时,强化应急通信系统建设,提升通信网络的安全可靠性和抗灾能力,助力灾区信息化建设和社会经济恢复。
二、工作目标
1. 快速恢复通信服务:确保灾区通信服务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保障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受灾群众的基本通信需求。
2. 提升抗灾能力:通过加固基站、优化网络结构、提升设备抗灾性能等措施,提高通信网络的整体抗灾能力。
3. 促进信息化建设: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如5G、千兆光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推动灾区数字化转型,提升重建效率与质量。
4. 实现可持续发展:结合灾区重建规划,合理布局通信基础设施,确保其在未来发展中能够持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重点任务
1. 受损基站修复与重建
对受损基站进行全面评估,确定修复或重建方案。
优先修复重要区域和关键节点的基站,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基站的抗灾能力,如增加备用发电设备、加固基站建筑等。
2. 通信光缆与传输设备修复
对受损的通信光缆和传输设备进行紧急修复和重建。
引入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光缆的抗洪能力和传输效率。
加强光缆路由的规划和建设,确保通信线路的'安全可靠。
3. 应急通信系统建设
加快应急通信系统的建设和升级,提升应急通信能力。
引入无人机、卫星背包站等“黑科技”,构建天地一体、高效协同的应急通信体系。
制定和完善应急通信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
4. 公众通信网重建
以需求为导向,恢复重建固定通信、移动通信和互联网。
建设先进实用、覆盖完善、高效高质的公众通信网,满足灾区群众的通信需求。
结合灾区重建规划,统一规划建设通信业务用房、通信管道以及无线通信基站。
5. 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
打造网络化信息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综合信息服务。
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助力灾区经济社会信息化,提升重建效率与质量。
加大高铁站、火车站等重点区域的共享建设,为加快重建提供良好环境。
四、初步计划
1. 灾情评估与规划(1个月内)
完成对灾区通信基础设施的初步评估,确定受损情况。
制定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2. 修复与重建工作(3-6个月)
完成受损基站、通信光缆和传输设备的修复与重建工作。
推进应急通信系统建设和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
确保灾区通信服务尽快恢复正常并适当超前发展。
3. 总结与提升(灾后1年内)
对灾后重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经验教训。
加强对灾害的预警和防范能力,提升通信基础设施的抗灾能力。
推动相关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提高通信行业的抗灾要求和支持力度。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灾后重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灾后重建工作。
明确各级责任和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落实重建资金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确保灾后重建工作的资金需求。
加强资金管理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3. 强化部门协同
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确保灾后重建工作的高效推进。
4. 细化支持政策
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提高政策执行力和落实效果。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5
7月20日至22日,全县普降大暴雨,我乡出现特大暴雨,遭受损失较重,为切实做好全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省、市、县和乡党委、政府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损毁住房修缮加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为重点,以增强防灾抗灾能力为目的,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分类施策,尊重自然规律和群众意愿,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使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生产条件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二)基本原则
1、乡灾后重建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口协同配合,各村为实施主体,共同做好具体实施。
2、按照分工职责,明确恢复重建任务和工作目标,实行分工负责制,确保灾后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3、各村要切实承担起灾后重建的主体责任,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增强信心,不等不靠,积极主动投入灾后重建工作。
(三)总体目标
重点推进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损坏农房修缮重建、恢复工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灾后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和消杀防疫、应对防范持续强降雨等六个方面工作,确保年底前受灾区域全部恢复或超过灾前水平。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成立关防乡灾后重建指挥部,负责全乡灾后重建工作指导和协调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政委: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灾后重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申xx兼任。
为加快灾后重建工作,特设立11个专项工作组。分组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承担指挥部灾后重建办公室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安排和综合协调灾后重建工作。
1、负责灾后重建统筹安排和综合协调、督办指导等工作。
2、负责全乡灾后重建工作情况报告、总结等材料的起草。
3、负责及时向乡灾后重建工作指挥部汇总上报各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
(二)道路交通组
组长:
成员:
职责:配合交通局对道路交通设施恢复建设,配合乡(村)道路受损情况进行统计与鉴定,结合旅游、山区综合开发、产业发展等方面,制定道路交通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中断道路抢修与恢复,受损公路维修改造与升级等。配合县交运局等单位对受损道路、交通设施进行统计鉴定,制定重建工作方案,并上乡灾后重建指挥部,此项工作7月26日前完成。
(三)房屋恢复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农村损毁住房的灾后重建是当务之急,要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不宜搬迁且受灾较轻的过水村庄、水毁民房,鼓励通过投亲靠友、分散安置方式进行,重灾村、受灾群众较多的`村可先设置安置点暂时安置受灾群众,抓紧开展就地修缮和重建工作。
1、配合住建局对受损房屋进行分类统计并建立台账。科学制定灾后重建实施方案。搞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建设,并果断采取临时性安置措施。
2、配合住建局将各种过渡性安置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农村房屋灾后重建的总体目标是:对因灾倒损住房,鉴定为C级就地修缮的在20xx年11月15日入冬前完工;D级原址重建的要在20xx年6月底前完工并入住。
(四)水利设施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在组织完成应急农村饮水、抢险工程的前提下,配合水利局制定水利基础设施恢复建设专项工作方案,重点解决农村饮水、防洪工程(河道、水库)恢复建设。
1、配合水利局对水毁农村饮水设施、设备进行统计鉴定和上报和修复,今年7月底前解决群众临时饮水困难,9月底之前完成所有抢修工作,使农村饮水基础设施恢复到灾前水平。
2、配合水利局对受损水利工程(水库、河道、机井、灌渠、饮水管道等)、设备进行统计鉴定和上报, 水平制定恢复规划。12月底之前受损工程全部完工。
(五)土地整治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对灾后土地水毁情况进行统计、鉴定和汇总,以土地适宜性为依据编制灾后重建土地利用方案,对全乡土地利用进行重新规划,合理开发。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土地整理恢复方案;配合做好水毁土地恢复,要在10月底前完成,同时积极争取土地整治恢复资金支持。
(六)供电通讯组
组长:
成员:
职责:供电、通讯、广电设施恢复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受损设施的统计鉴定和上报、恢复建设工作方案制定、恢复建设工作实施等。
(七)社会事业组
组长:
成员:
职责:教体、卫健、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恢复建设工作,主要配合教体局、卫健局对受损设施的统计鉴定和上报、恢复建设工作方案制定、恢复建设工作实施等。包括 标准、高质量完成旅游景区、重要节点设施恢复重建任务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村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物保护单位等灾后恢复重建工程。
(八)生产自救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为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等工作,既救急又救近,解决好当前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又着眼长远,从根本上增强防灾抗灾能力。
1、配合农业农村局对水毁耕地、农作物、畜牧水产养殖、田间道路等受损情况进行统计上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灾后自救和恢复生产专项资金或物资。8月份,指导农业搞好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实施农作物毁种补种。积极引导农民提高秋粮播种面积,稳定全年粮食产量。完成受灾养殖场清淤、消毒、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和补栏工作。9月份,指导帮助水毁养殖场,依据相关规定完成重新选址。11月份,基本完成高标准农田内损毁的机耕道路和灌溉水渠等基础设施修复。
2、申xx、王xx分别配合科工局、文广旅局对因灾受损的工业企业以及旅游业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指导和协助企业自力更生,9月20日前全部恢复建设和生产。
3、申xx配合发改局做好企业受灾情况的统计、鉴定和上报,对因灾受损的企业迅速组织开展生产自救,积极向行业上级争取政策、资金,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九)社会稳定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确保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宣传引导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灾后重建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工作动态。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灾区,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发扬不等不靠、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大力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1、深入广泛宣传灾后重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推广灾后重建的先进经验,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重建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做好与相关媒体沟通对接,适时报道灾后重建工作情况。
(十一)资金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向上争跑专项资金、监管资金使用、完成资金拨付等工作。监督检查灾后重建资金使用情况,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口要把灾后重建工作作为全乡当前的重中之重,全力推进灾后重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要注重工作实效,认真履行职责,全身心投入到灾后重建工作中。
(二)积极筹措资金。各口要加大向上争跑工作力度,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县政策支持重点,积极向上汇报全乡受灾情况,快速、高效拟定争取项目,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全力向上争取救灾、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等各类项目资金。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捐款捐物,缓解灾后重建资金压力。
(三)确保社会稳定。乡政法口牵头,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积极投身到自力更生、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的行动中来,克服等、靠、要和攀比思想,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四)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发扬不等不靠、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大力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广泛宣传灾后重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感人事迹、成功经验和重大成就。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到灾后恢复重建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监督考核。乡纪委、乡组织办对灾后重建工作进行督导考核,深入一线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协调督导,开展阶段性调度,灾后重建工作作为年度乡村干部考核一项重要依据。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6
为迅速启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尽快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市关于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把保障民生放在首位,把灾后恢复重建作为全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统筹安排、超前谋划,立足应急、着眼长远,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统筹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资源,大力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完成,努力实现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保障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出发点,抓紧恢复住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积极扩大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着力改善民生,达到“五有四服务”,即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柴烧;医疗卫生服务、饮食与文化服务、心理咨询服务、治安管理服务。
(二)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统筹安排。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在全面、准确核实灾情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确保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按期完成。
(三)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广泛动员受灾群众积极主动开展抗灾自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政府依法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对受灾群众给予必要帮助,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迅速开展。
(四)注重恢复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新建住房和其他基础设施项目要科学选址,严格执行城乡建设规范,严把设计、施工、建材质量关,确保恢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整合项目资金,确保顺利实施。灾后恢复重建要与农户增收、新农村建设、生态移民、农村危旧房改造、贫困村整村脱贫等工作相结合,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近期要将各种过渡性安置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受灾群众能够温暖安全过冬。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经过全区半年时间的努力,基本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各项任务,做到受灾群众妥善安置,生产生活基本恢复,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四、时间安排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分为准备、实施和验收三个阶段推进。
(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准备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组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构,摸清洪涝灾害破坏底数,拟定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工作方案和子方案;召开灾后恢复重建动员会,安排部署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阶段(x月xx日―xx月xx日)
全区各级各部门围绕灾后恢复重建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全面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
(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验收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组织检查验收工作组,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组织机构
本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爱辉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
爱辉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曹怀世兼任。
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设立11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职责:
(1)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综合协调和情况统计、督办指导等工作;
(2)负责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总结、报告等材料的起草;
(3)及时向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总上报各乡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
(4)负责定期将汇总的综合信息转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重建办。
(二)房屋恢复建设组
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
职责:
经初步统计,本次洪涝灾累计倒损房屋2405间涉及883户村民,其中,倒塌(严重受损)房屋548间涉及206户村民;一般损坏房屋1857间涉及677户村民。房屋恢复建设工作主要是完成统计鉴定、指导恢复建设和发放建房补助三项内容。
(1)民政局、住建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对洪灾损毁房屋进行分类统计并建立台账,按照要求上报省民政厅和省住建厅,此项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2)住建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对洪灾损毁房屋毁坏程度进行认定和鉴定,根据房屋毁坏程度和村民意愿,把受灾民房重建与泥草房改造、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起来,指导村民对受损房屋进行翻建或维修,完成房屋恢复建设任务,此项工作力争xx月xx日前完成;
(3)民政局、住建局、农业局牵头,积极向上争取房屋恢复建设项目资金,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向上争取资金额度和本级财力,制定洪涝灾倒损房屋恢复建设补助办法,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发放补助资金,此项工作力争xx月xx日前完成。
(三)交通设施恢复建设组
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
职责:
经初步统计,本次洪灾累计造成公路中断28条34次,损坏桥梁35座859.8米、涵158座、路面591公里、路基380公里、边沟76.2公里。交通设施恢复建设工作主要包括交通受损情况统计与鉴定、交通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制定、中断道路抢修与恢复、受损公路维修改造与升级四个方面。
(1)交通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对洪灾受损公路进行统计鉴定,并按要求上报上级部门,此项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2)交通局负责制定交通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此项工作x月xx日前完成;
(3)交通局负责,各乡镇政府配合,对受洪灾影响中断道路进行抢修,力争xx月初将28条中断道路全部实现临时通车;
(4)交通局负责,发改局配合,积极争取交通设施恢复建设项目资金;交通局根据项目批复、资金到位和公路损毁情况,对受损道路、桥涵等交通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和升级。
(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恢复建设组
职责:
经初步统计,本次洪灾累计损坏水库3座、堤防5段38.32公里、护岸10段9.9公里、水闸4座、塘坝4座、灌溉设施388处、灌溉井364眼、机电泵站2座、水电站1座、受损渠道22.73公里、排涝沟563.22公里、农田路1200公里、农田路桥涵663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恢复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受损设施的统计鉴定和上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制定、恢复建设工作实施三个部分。
(1)水务局负责对洪灾受损水利设施、设备进行统计鉴定和上报;农业局负责对洪灾受损农田路、农田路桥涵进行统计鉴定和上报;农开办负责对农业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受损情况进行统计鉴定和上报;以上工作各乡镇政府配合,8月30日前完成;
(2)水务局、农业局牵头,农开办和各乡镇政府配合,制定农田水利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此项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3)水务局牵头,发改局配合,积极争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按照项目批复、资金到位和实际需求进行水利设施恢复建设;由农业局牵头,财政局、农开办配合,积极争取农田道路恢复建设项目资金,以农民筹资筹劳为主、财政补助为辅,指导农民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农田道恢复建设,力争秋收前受损农田道路基本恢复通行能力;由农开办负责向上争取农业开发专项资金,对洪灾受损农业开发基础设施恢复建设。
(五)内涝治理组
职责:
(1)水务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负责内涝统计和上报,x月xx日前完成;
(2)水务局牵头,农业局、农开办、各乡镇政府配合制定内涝治理工作方案,x月xx日前完成;
(3)水务局牵头,农业局、农开办、各乡镇政府配合对受灾地区进行排洪、除涝、河道整治,推进排水沟、截流沟、强排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10月中旬基本完成排涝工作。
(六)生产自救组
职责:
(1)农业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对农业受灾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制定农业生产自救工作方案,x月xx日前完成;
(2)农业局牵头,农机局、农技推广中心等涉农部门配合,指导受灾群众开展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尽快恢复灾区正常农业生产,把农业受灾损失降到最低;
(3)畜牧局、水产局负责组织受灾群众恢复建设受损畜禽圈舍、养殖池塘、网箱等设施,做好畜禽水产补栏工作;
(4)农业局、畜牧局负责与保险公司协调,做好灾后理赔工作;
(5)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水产局、就业局等部门负责引导受灾群众发展林产经济、畜牧水产养殖和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收入渠道,力争农业减产,农民不减收。
(七)救助安置组
职责:
(1)民政局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配合统计核实受灾人口、受灾程度,依据上级有关政策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受灾情况,制定救济资金发放办法,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发放;
(2)民政局牵头,卫生局、人社局、社保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配合对有特殊困难的受灾群众,给予必要的医疗、生活保障。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对象,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3)民政局牵头,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配合对洪灾毁损房屋暂无住所的受灾群众,采取投亲靠友、集中安置等多种措施,确保灾民都有安身居住的地方;
(4)民政局牵头,工商联、慈善协会、红十字会负责组织抗洪救灾捐款捐物等活动,做好捐赠物资的管理和发放,确保社会各界的爱心及时送到受灾群众手中。
(八)信访维稳组
职责:
(1)信访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负责受灾区域群众安抚,及时排查群众信访矛盾,制定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方案,落实信访问题包保责任,8月30日前完成;
(2)信访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负责对发现的重点信访问题集中梳理,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力争12月15日前完成;
(3)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爱辉分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灾后恢复重建的行为,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九)资金保障组
职责:
经初步统计,本次洪灾造成经济损失约6.18亿元,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重、资金需求大,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主要包括向上争取资金、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拨付、保障资金安全三个部分。
(1)由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全力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争取工作;
(2)由财政局负责,汇总各分项小组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需求,明确资金来源,根据各分项小组提出的项目建设紧要程度,结合区级财力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分配方案;由财政局负责筹集、调度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执行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下摆资金,全力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需要;
(3)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情况,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十)宣传报道组
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工作动态;
(2)负责深入广泛宣传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推广灾后恢复重建的先进经验,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做好与相关媒体沟通对接,适时报道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综合管理广播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六、工作机制
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单位、各乡镇要高效务实,分工负责,团结协作,认真执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分工负责机制。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是本项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政策措施的'拟定、总体方案的制定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决策。各分项工作组负责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子方案,负责分项领域内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具体协调、落实,负责按照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分项工作组要求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包保帮扶机制。各包乡、包村处级领导按照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实施方案和步骤,指导所包扶的乡镇研究制定本乡镇的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和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协调相关部门加快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及时向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反馈灾后恢复重建进度和存在的`困难,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各包保单位按照包乡、包村处级领导要求,协助包扶乡镇和村屯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为包扶村屯解决一些实事,为困难群众办一些好事;注意征求、收集来自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乡镇或区委、区政府。
(三)会商会办制度。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初期实行周例会制度,研究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入常态化阶段后实行月例会制度,通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度,研究解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筹备会议。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单位要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的中心工作,采取“三分三结合”的方式,即分类安置、分步实施、分级负责;一次性安置与过渡性安置相结合,分散安置与集中安置相结合,回迁安置与重建安置相结合。注重工作实效,认真履行职责,全身心投入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已成立了全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单位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一周内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子方案,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强化组织、细化分工,确保不出现受冻挨饿、疫病流行、流浪乞讨、群体信访情况。
(三)积极筹措资金。各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工作力度,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支持重点,积极向上汇报全区受灾情况,快速、高效拟定争取项目,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全力向上争取救灾、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扶贫等各类项目资金。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捐款捐物,缓解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压力。大力压缩办公费、交通费等一般性支出,节约资金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实施。
(四)强化督促检查。纪检委、两办要组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督查组,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恢复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全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出勤情况、靠前指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措施不力、进度缓慢、工作被动的,要启动问责程序;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渎职失职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五)加大宣传力度。区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灾区,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发扬不等不靠、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大力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要广泛宣传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感人事迹、成功经验和重大成就,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到灾后恢复重建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7
根据区城乡住房推进会议要求,结合我区重建农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及有关部署,为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快工程进度,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范围
区管辖范围内灾后农房重建项目。
二、工作内容
加强对农房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现场管理的检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月至少拉网式检查不少于一次。
(一)质量检查内容
1、建设单位执行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工程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程序情况。
2、勘察、设计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的情况。
3、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监理、现场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配备及到位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施工现场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及实施情况,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
4、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二)安全及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对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建设单位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2、建设单位是否为工程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和条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建设单位是否督促施工现场各方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建设单位是否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安全保证体系。
(2)是否建立与承建工程相适应的现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是否按照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是否组织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按规定对在建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的安全检查,并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且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6)是否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后,是否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7)是否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点、面确定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险点源,并制定监控办法。监控办法是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实施。
(8)凡是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是否在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30日内,持有关资料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登记。
(9)深基坑、大型钢结构吊装、地下暗挖、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相关规定经专家论证、审查。并按经论证、审查合格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1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实体和文明施工设施是否合符规范和标准要求。
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理的范围,是否在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明确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意见,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人员。
(2)是否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总、分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类人员资格和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等。是否参与确定施工现场重大危险点源,并对重大危险点源施工进行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3)监理工程师是否对发现的'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下达监理通知书,并对拒不消除安全隐患的行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三)进度检查内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订总体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是否严格按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对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四)农房自建户的检查内容是否按规范、标准进行相应的抗震构造设置;监理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安全设施是否满足施工需求;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建筑工匠是否有相应的上岗证;现场材料堆放是否有序,是否占用道路等公用设施。
三、工作要求
1、坚持统筹兼顾,确保相互促进。在开展专项治理的过程中,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积极引导工程参建各方加强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把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兼顾、过程控制的基本要求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提升管理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注重长远规划,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效率。
2、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将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8
灾后恢复重建关系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是一项庞大系统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务。为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依据《焦作市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的基础上,经过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山阳辖区。山阳区为灾后恢复重建一般灾区。根据《河南省特大暴雨洪涝灾害范围评估报告》和《焦作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综合考虑灾害损失、重建任务等,我区恢复重建内容主要包括: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城市内涝治理、公共服务、产业恢复振兴、生态环境修复、应急管理等。支持政策适用于因灾损毁居民住房的修缮重建和水利、交通、教育等重点设施恢复重建。
二、重建目标
20xx年5月份,全面完成居民住房修缮加固和原址重建;20xx年汛期前,基本完成影响防洪的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市政、交通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20xx年8月前,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居民住房。把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摆在优先位置。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在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损毁居民住房恢复重建,科学选址、集约用地,严格工程质量标准,确保灾区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1.维修加固。对房屋轻微受损或出现结构安全隐患的,经鉴定可以加固后继续使用的一般性损坏房屋,积极组织维修加固,消除危险隐患。对符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条件的,可按程序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加固后的住房确保达到居住标准。
2.原址重建。对于完全损毁或者严重破坏、经鉴定后无法修复且影响公共安全的房屋,予以拆除重建。建立专门台账,结合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新建住房要严格执行有关建设标准,确保重建住房质量安全。
(二)基础设施。按照远近结合、突出重点、适度超前的原则,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逐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保障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水利设施。统筹水毁修复和能力提升、防洪排涝和民生保障,加快水毁工程应急恢复重建和防洪薄弱环节领域建设,系统开展重点河道综合治理。
2.交通设施。按照“先通后固、逐步提速”的原则,全力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一步提升交通通畅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
公路根据损毁程度,分批次推进农村公路恢复重建,推动路容路貌、通行能力、服务质量恢复到灾前水平。
3.市政设施。以功能恢复和保障运行安全为重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市政设施建设,20xx年6月底恢复到灾前水平。
(1)提标修复道路桥涵等设施。坚持先地下后地上,明患和隐患并重,全面排查城市道路、地下管网、地下停车场及地下通道、路灯供电等设施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项目台账,并根据检测结果制定修复方案,按照“一处一策”原则制定修复重建方案,做好加固、提升整治工作。排查现状桥梁防洪标准,改造不满足现行标准要求的桥梁,修复的桥梁标准不低于原有水平,重建桥梁执行现行建设标准的高值。
(2)确保地下空间安全度汛。加强涵洞、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等地下空间内部防洪排涝设计和设施建设,科学合理确定防洪标准,综合运用防、排、堵、截等措施应对洪水侵入。对地下商业设施、地下车库、市政管线、人民防空、地下仓储以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全面进行隐患排查,提升排水防涝能力,确保安全。建立健全地下空间维护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防汛责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三)公共服务设施。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尽早恢复并提升城乡一体、普惠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
1.教育领域。坚持“统筹推进、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原则,加快各类受损学校设施修缮、加固、重建,尽快恢复受损教育基础设施,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执行建设标准,把学校建成安全牢固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避难场所。
2.文化体育。恢复重建受灾的城乡公共文化、群众体育等设施,加快黄龙山登山步道等项目建设,有效保障群众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需求。
(四)产业恢复。坚持恢复重建和加速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在主要产业全面恢复基础上,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夯实产业发展支撑。
1.农业领域。巩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修复田间道路、大棚温室等各类农业水毁设施,完善管护机制,确保农田水利设施长久发挥效益。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灾区基本农田面积和粮食产能稳定。及时排除田间积水,清除附着在农作物上的杂物,适期适量追肥,促进植株恢复生长。开展绝收地块农作物改种补种,实现能种尽种。加强病虫害防控,及时开展应急防治和统防统治。
2.工业领域。深入实施“万人助万企”活动,落实减税降费等纾困惠企政策,加强水电气暖运和用工、资金等要素保障,推进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达产达效。全面开展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受灾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四化改造”,加快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骨干企业整合资源,通过延链补链、产业援建、兼并重组等方式,修复产业链断点堵点,融入区域产业大循环。
3.服务业领域。支持商贸业复工复产。恢复农产品批发市场、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社区商圈等商业服务网点正常生产经营,完善市场服务体系。加强地下商场、商业街区防灾避难能力建设,提升应急疏散效率。加强价格日常监测,强化灾区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受灾区域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流入市场。
(五)应急管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健全全域化应急救援体系,全面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灾害预警
(1)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全灾种、全行业、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和基层单位预案评估修订,分行业领域编制应急工作手册。优化简化应急预案为应急行动方案,制作应急处置流程图。按照“一区一案、一街道一案、一村一案”的要求,推进河道防御洪水方案、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本行业本部门防汛专项应急预案等修订工作,形成全市防汛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开展跨区域、跨领域综合应急演练。专项预案、部门预案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结合灾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避难疏散演练。
(2)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健全各类灾害事故快速响应研判制度,完善应急响应研判程序,分级分类制定应急指令,明确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响应主体、内容和启动条件。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指令,规范停工、停业、停学、停运、停课、停产和关闭地下空间、桥涵、隧道等应急措施,利用政务微信微博、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融合广播、电视、户外显示终端、乡村(社区)大喇叭、手机短信等,及时将应急指令精准通知到户到人。
(3)加快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开展水旱、气象、地震、森林和草原火灾等单灾种、历史灾害和承灾体风险普查,提高自然灾害风险预报预警和防范应对能力。
2.应急救援能力
(1)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组建地质灾害、水域、应急通讯等专业救援处置分队。支持街道、园区和企业结合实际建设专(兼)职救援队伍。
(2)应急物资保障。设立区、办事处、村级物资储备点不低于64个,储备帐篷、棉被、棉衣、救生衣等不低于10种救灾物资,以及冲锋舟、抽水泵、移动执法终端、对讲机等不低于20种救援装备。
3.应急组织体系
(1)应急指挥调度。全面提升区级应急管理指挥中心效能,依托山阳区应急指挥平台,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机制,协调公安、交通、消防救援、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行业主管等部门,实现多部门协同、前后方指挥部联动。定期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研判。
(2)基层应急能力提升。现有街道级应急委员会9个,应急委日常工作机构9个工作人员23名,各社区、村安全劝导站、安全劝导员和灾害信息员均已成立和人员配备到位。需进一步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依法落实基层应急管理执法职能,整合安全生产、防灾救灾等职能,定期或随时召开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4.全民应急素质。通过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网站、短视频等多种渠道向公众传播灾害防御知识。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编制应急自救手册。积极发挥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手册的'作用,组织专家编制通俗易懂的宣传页、口袋书、小册子,将防灾安全普及活动同“党员联户”“敲门入户”结合起来,确保防灾理念入脑,防灾知识入心。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应急处突专题培训,加强应急理论、预案管理、应急保障、风险管控、应急指挥、应急响应等知识学习与应用研究,强化实战指挥演练,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风险,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本领,不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四、政策措施
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形成各方合力,确保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资金筹措。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区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内项目资金总需求约1713.7万元,包括恢复重建类1028.9万元,能力提升类684.8万元。其中,水利领域恢复重建15万元,交通领域恢复重建506万元,应急领域恢复重建507.9万元,教育领域能力提升684.8万元。
(二)财税政策。全区要积极创新筹资方式,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筹措恢复重建资金,广泛撬动社会资金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加强与国家、省沟通衔接,争取中央财政、省财政、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统筹做好财政资金及其他各类资金的安排使用。
(三)保障措施。区灾后恢复重建专班要做好恢复重建任务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是恢复重建执行和落实主体,要建立与灾后重建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重建任务。要组织好恢复重建所需物资的生产和调运,确保物资供应高效、畅通、安全。要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及时宣传灾后重建政策措施,深入挖掘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全力营造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实施。本方案是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依据,区直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要认真执行,切实维护方案严肃性。区直有关部门可根据本方案,分别编制居民住房和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农林业、交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和文物、应急能力提升等专项方案,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
(五)监督检查。强化恢复重建目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恢复重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对灾后重建资金、重要物资和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物资合规使用。对灾后恢复重建涉及的政策、资金和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认真履行项目管理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实行灾后重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灾后重建资金、项目和物资档案登记制度。及时公布灾后重建资金安排、物资使用、项目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9
为扎实做好我县洪涝灾害后恢复重建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科学评估、系统谋划,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精准施策、务求实效”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务实细致的举措,以强大的落实力和保障力,奋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统筹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抗洪救灾攻坚战、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战,努力让受灾群众的生活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科学评估灾情损失,明确灾后恢复重建重点任务,区分轻重缓急,把保障民生作为恢复重建的基本出发点,妥善做好损毁房屋重建,抓紧恢复主要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功能,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科学重建,安全第一。立足灾情实际,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严格落实灾害防范和避让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科学规划布局和选址重建,一地一策推进恢复重建,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坚持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支持保障等重要作用。广泛调动干部群众、社会组织、企业等各方面积极性,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落实责任,加强统筹。健全县级部门协同、灾区群众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机制。各乡镇、xx街道办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实施、提供保障等重点任务。
(三)主要目标。
全面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加快修复损毁住房、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设施,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坚决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正常。在此基础上,确保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所提升,主要产业全面恢复,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增强,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工作。坚持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通过投亲靠友、修缮重建、政府托底等方式,及时妥善疏散、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加强衣被、帐篷、药品、饮用水等应急生活物资调度和储备,综合运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方式,全力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吃、穿、住、医”等方面需要。落实防止因灾返贫致贫相关政策措施,强化脱贫户监测预警,坚决守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强抗灾救灾款物发放使用等相关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抓紧住房及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加快推进受灾房屋修缮重建进度,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因灾损毁房屋补助、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政策,优先对脱贫监测户、低保户等重点人员因灾损毁住房进行修缮或重建,20xx年6月底前完成恢复重建并入住。加快受灾房屋安全鉴定、登记造册和建档立卡工作,建立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发现解决因灾造成的农村危房问题。抓紧做好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社区服务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受损情况排查,及时抢修相关损毁设施,切实保障和改善受灾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加快交通设施恢复重建。按照“先重后轻、先通后畅、先干后支”的原则,对因灾损毁的道路、桥梁等进行抢修和除险加固,确保灾区交通运输尽快恢复通行。加快推进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交通设施修复重建。对因灾反复损毁和损毁特别严重的道路,因地制宜重新规划线路,对影响原贫困乡镇和建制村通畅的灾损公路优先实施恢复重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成果,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交通设施恢复重建。
(四)加快水利防洪和农村安全饮水设施恢复重建。加紧修复因灾损毁的水库水闸、堤防护岸、灌排渠道、水文站、淤地(拦沙)坝、机电泵站等,尽快恢复设施功能。对因暴雨洪涝灾害造成停水、断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的'地区,采取应急供水、铺设临时管网等措施,保障群众饮水安全,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受损安全饮水工程恢复重建。全面梳理洪涝灾害暴露出的水利设施短板,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加快推进河道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综合治理工程。
(五)加快电力通信和广电设施修复。全力做好渍水电力设备抢修和安全隐患排查,优先保障民生和防汛设施供电。进一步优化电网规划设计,提升电网建设改造标准,确保线路安全稳定运行。优化县域基础通信网络布局,尽快完成受灾地方通信设施加固、替代和重建工作,保障灾区正常通信。及时抢修广播电视传输设施,确保广播电视节目正常传输。
(六)加快城镇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加紧修复受灾地区损毁的城镇交通、供水、供电、环保、燃气等设施,开展市政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尽快恢复城镇基本功能。重点加快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统筹城市防洪与内涝防治,统筹水资源供给与水安全保障,统筹规划建设与运行管理,系统推进城市堤防、排水管渠、排涝除险、蓄水空间等设施建设,有效治理城市内涝问题。
(七)支持产业和生产设施恢复发展。全力恢复农业生产,加快受灾耕地清淤排涝和抢收、抢种进度,恢复重建因灾损毁温室大棚、种苗基地、繁育场等农业生产设施,加强生产资料储备调度,做好改种补种地块田间管理,强化专业技术指导,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帮助受灾企业加快损毁厂房的维护和重建,做好设备检修和调试,加强工业园区、商贸市场的交通运输、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保障,狠抓生产调度,优化服务管理,协助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结合实际自然禀赋和受灾情况,指导帮助受灾地方优化产业结构、受灾企业转型改造升级。
(八)研究启动新一轮避灾搬迁工程。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对生活在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生态功能脆弱区、居住分散且难以有效消除灾害隐患的人群,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搬迁底数,借鉴陕南移民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经验做法,整合各类政策,统筹各方力量,在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稳妥有序、科学精准实施综合搬迁,从根本上解决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九)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统筹当前与长远、生活与生产、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谋划建设一批防灾减灾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从根本上提升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建立健全各项防治管理体系,按照国家建筑抗震设防及各类工程建设行业标准规范,做好住房、道路、水利等工程恢复重建。以中小流域河道行洪、重要城镇低洼内涝,水库、水电站、尾矿库等防洪重点区域安全渡汛为重点,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加强气象水文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抗洪抢险救授装备和基层应急备灾能力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xx担任组长,县经济发展局局长xx担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教科体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乡镇、xx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把灾后恢复重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紧迫民生工程,及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统筹解决灾后重建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根据总体方案的部署要求,认真梳理本行业、本区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清单,制定具体工作推进方案,加快推进实施。相关乡镇、部门要健全灾后恢复重建的工作责任机制,迅速成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负责,确保有机构、有队伍。县经发局、县应急局等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对接,积极争取、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等各类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跨年度资金调度,调整资金支出结构,优化资金下达方式,做到即到即转、即拨即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统筹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特殊转移支付等资金,集中财力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发挥苏陕协作帮扶机制,积极争取对口帮扶资金。积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受灾地区的支持力度,及时做好信贷支持和承保理赔工作。建立企业帮扶受灾地区工作机制,统筹用好慈善救助等社会帮扶资金。财政部门要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统筹和支持。
(三)坚持统筹推进。坚持应急和谋远相结合,认真研判灾害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影响,加大力度、抓紧组织实施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急需的项目,全力保障脱贫地区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聚焦河流湖泊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城市防洪安全,统筹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重大水利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等,谋划建设一批基础性、枢纽型重大项目。全面做好环境消毒、水源保护、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监测与控制、卫生防疫等方面工作,坚决杜绝大灾之后出现大疫。
(四)狠抓督办落实。各乡镇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大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力度,按照早规划、早安排、早启动、早恢复的原则,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科学规划恢复重建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明确时限,倒排工期,加快重建项目进度。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在依法依规基础上,加强恢复重建项目用地保障,加快工程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政策的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
(五)广泛动员参与。在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支持的同时,更加注重向内挖潜,动员群众发扬自力更生精神,依靠勤劳双手重建美好家园。积极组织受灾群众参与以工代赈工程项目建设,扎实做好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和项目实施等各项工作,帮助受灾群众就业增收。加强宣传报道,广泛宣传灾后恢复重建相关政策和先进典型,充分发辉示范引领作用,动员引导民营企业及社会各界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10
近期,我乡镇遭受了严重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基础设施造成了巨大损失。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特制定本灾后恢复重建方案。
一、总体目标
保障民生:优先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包括临时安置、生活救助、医疗卫生等。
恢复基础设施:迅速修复受损的道路、桥梁、电力、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正常运行。
重建家园:科学规划,安全重建受损房屋,提升居民居住条件。
生态修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提升防灾能力:总结经验教训,加强防洪设施建设,提升全乡镇的防灾减灾能力。
二、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紧急救援与临时安置
设立临时安置点:在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安置点,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疗服务。
生活救助: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
心理疏导:组织专业团队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受灾群众缓解心理压力。
(二)基础设施抢修与恢复
交通设施:优先抢修受损道路、桥梁,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通行无阻。
电力通信:快速恢复供电和通信网络,保障信息畅通和居民生活用电。
水利设施:加固受损堤防,疏通河道,修复灌溉系统,保障农业生产用水安全。
(三)房屋重建与修缮
安全评估:对受损房屋进行全面评估,确定重建或修缮方案。
科学规划:结合当地地形地貌和气候特点,科学规划房屋布局和建筑标准。
政策支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受灾群众积极参与重建,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四)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清理垃圾:及时清理河道、道路等区域的垃圾和淤泥,防止环境污染。
植被恢复:在适宜区域植树造林,恢复植被覆盖,防止水土流失。
水质监测:加强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五)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完善预警系统:加强气象、水文等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灾害预报准确性。
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注重舆论引导: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努力让受灾群众早日重返家园、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11
今年以来,我县先后遭受多种自然灾害,春旱夏涝、旱涝叠加、局部风雹、多灾并发,其中8月28日至10月18日,全县平均降雨量达534.1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2.6倍。据核实,全县18个乡镇(场、区),有213个村、9.5万户、30.4万人受灾,成灾8.1万户、25.5万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1950户4875人,累计经济损失4.05亿元。为切实做好抗灾救灾、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受灾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抗灾救灾的各项决策部署,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将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作为全县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立足应急、着眼长远,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大力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要坚持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政府推动,自力更生;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统一政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快组织推进,按时完成任务。
三、工作任务
各乡镇(场、区)、县直有关部门要围绕“抗灾保安全、救灾保民生、重建保发展”的总体要求,迅速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力争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任务,确保工作有氛围、有特色、有亮点。
(一)妥善安排好群众生活。今年我县受灾面较大、倒房户较多。据初步统计,全县今冬明春因灾缺粮1.4万户、4.6万人,其中需救济1.1万户3.4万人。县民政部门和各乡镇(场、区)要妥善安排好今冬明春受灾及困难群众生活,尤其要进一步摸清今冬明春困难群众对象的底数及困难情况,建立救助台账,并及时予以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将保障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病能及时医治等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受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
(二)全面完成灾民倒损房屋恢复重建
由于今年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时间紧、任务重,原则上对属唯一住房的因灾倒房户、房屋受损户进行恢复重建。总体要求是:倒塌房屋重建户,必须在12月底前完成,春节前搬进新居;受损房屋维修户,必须在11月底全面完成。
其中:
(1)属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加快安置点建设进度,建成后迅速完成搬迁入住。
(2)非易迁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统筹利用好民政救助和危房改造政策组织实施。以上贫困户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必须一次性全部恢复重建到位。
(3)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民政部门会同乡镇(场、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相应政策进行恢复重建。
因灾倒房重建救助标准:家庭成员为1人的救助面积控制在25 以内,2人的救助面积控制在50 以内,3-4人的救助面积控制在70 以内、5人以上的救助面积控制在80 以内。民政部门认定的一类对象(散居五保户、孤儿)、二类对象(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非易地搬迁对象、困难优扶对象家庭、主要劳力一级、二级残疾、因灾死亡家庭,家庭成员中患大病或因灾重大伤病导致生活困难)、三类对象(上述两类以外其它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存在困难的家庭),分别按救助面积每平方700元、400元、300元的标准救助。对因灾房屋受损修缮所需资金达4000元以上的损房对象,按一、二、三类对象每户分别不低于4000元、3000元、20xx元标准救助。
(三)全面恢复因灾受损的交通设施
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作用,按照先急后缓、先通后畅、先干后支的原则,加强对公路、桥梁的巡查,在确保县乡交通大动脉畅通的基础上,制定灾后恢复方案,并提供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对危险路段和重要水毁路段及时组织抢修恢复,对边坡塌方、路基缺损、路面损坏的公路进行逐步修复,并对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全县道路抢险修通必须在11月10前完成,需新修的必须在20xx年6月份前完成。其中,国省干线及县公路局列养的县乡道由县公路局负责恢复;对县农村公路局列养的县乡道由县农村公路局负责恢复。农村公路灾后恢复全部纳入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由县交通部门统筹,并会同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建一个专班,县纪委、法制办、财政局、审计局、工程造价部门、施工单位和乡镇(场、区)参与,共同监督管理和实施到位。
(四)全面恢复因灾受损的'水利设施
因灾受损的水利设施恢复由县水利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和指导乡镇(场、区)对水毁堤防、拦蓄水坝、灌排渠道、基本农田进行恢复重建;对全县既有防汛灌溉效益、又有经济社会效益的水库和堰塘实施整险加固,彻底消除隐患;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尤其是集镇水厂、抗旱应急水源等集镇供水工程恢复进行指导,为供水管道铺设、管网延伸做好技术服务,并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供资金、物资支持,确保群众能够吃上洁净水。
(五)全面推进滑坡体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场、区),按照“行业指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从20xx年11月1日到20xx年2月15日,对全县目前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处置到位,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是否存在地质灾害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有效掌握汛期结束后的地质灾害情况,积极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改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已经纳入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居民点(区),因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倒损,要加快施工进度,尽早搬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2.地质灾害规模小,受灾较轻,排险成本较小的,由受灾户自行组织排险。
3.因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引起居民农房受威胁,该地质灾害点可以实施应急治理等措施消除灾险情隐患的,优先考虑对地质灾害点实施应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如:夹河镇黑虎庙危岩体崩塌、景阳乡南院沟村滑坡、河夹镇童园小学滑坡、河夹镇风沟村和坪沟村地灾滑坡、涧池乡集镇滑坡、观音镇双掌坪村滑坡、羊尾镇花栗庵村滑坡等。
4.因工程建设等人工因素引发的,如目前全县40多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高切坡、高填方、挡墙未达到技术要求等,导致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国土部门监督责任单位或个人排险治理到位。
5.对于自然因素引发的规模较大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点,无法实施工程治理措施或实施治理措施成本过高的,坚决实施搬迁避让,坚持自力更生、自建为主、适当补助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国土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筹资落实。
(六)全面开展农业生产自救
1.支持专业大户生产。各涉农部门要深入到受灾产业大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指导灾后恢复生产,推动产业发展。对畜牧、蔬菜等特色产业受损较重的,要核实情况,给予救助。
2.认真组织秋播生产。牢固树立受灾之年“年度目标不变,发展任务不减”的意识,抓好秋播生产。要及时抢收成熟作物,做到颗粒归仓;要普及推广良种应用、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完成秋播小麦26.5万亩,马铃薯3万亩,油菜9.5万亩;要加强田间管理;同时做好畜牧疫病防控和冬季森林防火工作。
3.狠抓农业结构调整促增收。按照“以菜补粮、以杂补主、以养补种、以副补农”的要求,及时调整农业结构,抓好大棚基地建设和恢复,完成秋播蔬菜11.2万亩;及时添栏补槽,增加猪、牛、羊等畜禽饲养量;新建林特基地1万亩;认真抓好烟叶产业,足额预留烟地0.8万亩;加强桑园管理和补植,组织订单种植茶叶、中药材等3万亩。鼓励受灾群众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发展第三产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过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及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统筹解决灾后重建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编制本部门具体工作推进方案,列出项目清单、责任清单、进度清单,加快推进实施。各行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工作方案明确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各乡镇(场、区)要组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班,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强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强化资金筹措。各乡镇(场、区)、县直各单位要千方百计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各类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要积极包装策划申报一批灾后恢复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早规划、早安排、早启动、早恢复的原则,科学规划恢复重建项目,尽快恢复群众生活、生产及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保障受灾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要集中财力用于灾后恢复重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对各级各类救灾及恢复重建资金,要即到即转、即拨即用。
(三)狠抓督办落实。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政策落实监督检查,严格检查和审计资金使用情况,严把工程质量关、资金使用关、廉洁安全关。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等违纪违法行为。成立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压实项目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部门的监管职责,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12
为了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特制定本汛期灾后重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统筹抓好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尽快恢复受灾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主要目标
1. 保障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治疗、有卫生防疫。
2. 住房重建:全面完成倒塌住房与危房重建、其他受损住房维修,保证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3. 基础设施恢复:尽快恢复农村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农村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确保交通畅通、水电供应稳定。
4. 农业生产恢复:全面恢复种植业和畜牧业生产,降低灾害损失,保障粮食安全。
5. 公共服务设施恢复:修复受损的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教育、医疗等服务不受影响。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1. 及时开展排水除涝
组织机具、排灌设施对农田、大棚、集镇街道、村组等水淹区域开展排水除涝,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加快疏浚沟河,对水淹农田及时清沟除渍,旱地要及时排除积水,水田要尽快排除积水,及时开展补种改种。
2. 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
全面做好受灾群众核查,为因灾转移安置的群众提供临时性救助,确保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重点关注“三户两体”(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和老少病孤残、烈士遗属及抗美援朝老兵等困难群体)的受灾情况,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3. 住房重建与修复
制定住房重建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按时完成重建任务。
鼓励群众自建,同时提供政府补助和技术支持。
对一般损坏的房屋进行修缮加固,对倒塌和严重损坏的房屋进行重建。
4. 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修复受损的农村公路、桥梁、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确保交通畅通、水利设施正常运行。
恢复农村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工程,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5. 农业生产恢复
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查灾核灾工作,全面掌握农作物受灾情况。
对尚能恢复生长的'作物加强田间管理;对绝收田块尽快改种补种;对损毁的农业设施大棚及时修复重建。
加强畜牧业生产恢复工作,对受灾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尽快恢复补栏增养。
6. 公共服务设施恢复
修复受损的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正常运行。
对受损的医疗器械进行维修或更新补充过水药品等医疗物资。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归口调度、高效运转。
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2. 细化工作责任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 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灾后重建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争取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4. 加强宣传引导
广泛宣传灾后重建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5. 严格监督检查
加强对灾后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处理。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13
近期,我地区遭受了历史罕见的强降雨袭击,导致部分区域发生严重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基础设施遭受重创,农业生产受损严重,社会秩序受到一定影响。为迅速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汛期灾后重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 指导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科学规划、精准施策,迅速有效推进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早日恢复正常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民生:优先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群众安全过冬、安居乐业。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灾区实际情况,科学制定重建规划,确保重建项目符合长远发展需要。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灾后重建。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全面恢复的基础上,重点解决住房、交通、水利、教育、医疗等关键领域的问题。
绿色重建,生态优先: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推广绿色建筑和生态修复技术,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与措施
1.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
对倒塌和严重损坏的住房进行鉴定,制定重建或修缮计划。
提供临时安置点,确保受灾群众有安全住所。
加快住房重建进度,优先保障低收入家庭和特殊困难群体。
推广绿色建筑技术,提高住房抗灾能力。
2. 基础设施修复与提升
修复受损道路、桥梁、供电、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确保畅通无阻。
加强对水利设施的检修和加固,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提升防洪排涝能力,完善防洪体系,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 农业生产恢复
组织专家评估农业受灾情况,制定灾后恢复生产计划。
提供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支持,帮助农民恢复生产。
加强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防灾减灾能力。
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促进农民增收。
4. 公共服务设施重建
修复受损的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正常运转。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防止灾后疫情发生。
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帮助受灾群众走出心理阴影。
5. 生态环境修复
清理河道、湖泊等水域垃圾和淤泥,恢复水体生态。
实施植树造林、水土保持等生态修复工程,改善生态环境。
加强环境监测和预警机制建设,保障生态安全。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 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捐赠和援助。
3. 强化政策支持: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减轻受灾群众和企业负担。
4.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灾后重建工作公开透明、廉洁高效。
5. 注重宣传教育: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14
为做好洪涝灾害后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加快解决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河南省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关于做好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合理选择建设模式;坚持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政府补助与群众自救相结合,切实做好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20xx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住房重建任务,保障因灾倒损住房农户基本住房需求。
二、补助对象
因洪涝灾害造成住房倒塌、严重损坏或一般损坏,且无基本安全住房保障的农户。
房屋损毁程度应通过评估或鉴定确定。倒塌房屋指因灾导致房屋整体结构塌落,或承重构件多数倾倒或严重损坏,必须进行重建的房屋。严重损坏房屋指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或部分倒塌,需采取排险措施、大修或局部拆除、无维修价值的房屋。一般损坏房屋指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轻微裂缝,部分明显裂缝,个别非承重构件严重破坏,需一般修理,采取安全措施后可继续使用的房屋。
三、资金来源和补助标准
(一)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我县农村家庭人口户均约3.5人,参照国家有关自然灾害补助政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及省级补助标准,保障倒塌和严重损坏住房农户基本住房需求,灾后重建按照人均18平方米计,户均基本住房保障面积为63平方米,每平方米测算建设成本约1000元,每户基本住房保障重建成本约6.3万元。按照申请中央财政补助2.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5万元、市级财政补助1万元,剩余部分由受灾群众自行负担的办法进行分级承担。
(二)一般损坏房屋:修缮加固户均测算5000元,按照申请中央补助20xx元、地方各级财政补助20xx元、受灾群众自行负担1000元的办法进行分级承担。乡镇(街道)根据农房受损核准情况统筹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三)进城购房:村民自愿到城镇购买住房并退出宅基地的,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偿收回,补偿标准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偿资金用于农户进城购房补贴。
(四)基本住房保障标准:1人户保证基本住房20平方米、2人户保证基本住房40平方米、3人户保证基本住房60平方米、3人以上户保证基本住房按每人18平方米计。
四、申请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村集体评议并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急事急办,限时办理。
五、主要任务
(一)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要持续开展受损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动态监测,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及时进行安全评估或鉴定,该清人封房的要立即清人封房,该安排值守的务必严防死守,防止群众擅自返回,坚决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二)分类建设。根据受损住房不同情形,按照“一房一策”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乡镇(街道)、村要积极组织受灾群众开展受损住房修缮重建工作,采取农户自建与政府组织统建相结合,原址重建与异地新建相结合,鼓励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
(三)科学选址。坚持“避害”原则,新建房屋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合理避让山洪、滑坡、泥石流、崩塌、易涝等地质灾害危险区,不在陡坡、冲沟、泛洪区、防洪工程管理范围和其他灾害易发地段建房。政府统建住房应考虑在城镇周边或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进行选址,同步配套建设相应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四)风貌管控。新建村民住房应充分考虑当地自然环境条件,可选用县级以上推荐使用的通用图集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也可参照《河南省新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技术导则(试行)》建设住房,彰显乡村特点、地域特色。
(五)建设要求
1.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住房建设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农房建设要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村民自建住房需选择经过培训的建筑工匠或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政府统建农房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因赶工期、抢进度而产生质量隐患和安全事故。
2.严格竣工验收。村民自建住房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验收。政府组织统建住房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组织验收。凡竣工验收达不到标准的,必须整改复验通过后才能入住。
3.规范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完善申请审批、房屋鉴定、验收报告、资金拨付凭证等相关档案资料。
(六)资金拨付。村民自建住房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到户。政府组织统建住房的,按照施工合同和进度,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施工单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将灾后恢复重建作为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行台账管理,压实责任,周密部署推动。
(二)加强部门协作。要充分发挥减灾委的统筹协调作用。各部门要密切协作,立足自身职责,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合力推进实施。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做好村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多渠道筹集资金,做好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科学规划、选址和用地保障。县卫健委、县教育局负责做好灾后农村医疗机构、各类学校的恢复重建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建筑材料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确定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期救助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对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开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和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建设工作。县水利局负责实施好供水保障工程。县税务局负责重建工作中有关税费减免。县金融办负责为受灾农户提供优惠贷款支持。
(三)加强政策支持。对采取加固措施的村民住房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对原址重建的村民住房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对灾毁急需易地重建的村民住房及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应依据规划科学选址,充分考虑避险因素和节约集约用地,可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恢复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不再办理相关手续;属于永久性用地的,在灾情结束6个月内依法补办规划用地手续;对于易地重建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乡镇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经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实地论证,允许适当优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同步开展补划工作,在完善手续时补划到位。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可比照经济适用房政策划拨供应土地。全力保障灾后重建村民住房及配套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指标,做到随报随批。使用国家和省市补助农户户用卫生厕所的专项资金,补助受灾农户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建设。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统筹整合项目资金,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四)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灾后重建工作指导,建立工作台账和清单,完善农房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对受灾村民建房进度、建设质量、政策落实和补助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有关问题,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督促灾后重建任务按期完成。
(五)加强安全生产。要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将安全底线贯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全过程,加大灾后重建工作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灾后重建工作有序开展。
(六)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要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加强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宣传、安全常识普及,特别是补助标准、认定结果和程序,做到公开透明。要强化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澄清处置不实信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15
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事件,往往对通信基础设施造成严重破坏,影响社会稳定和民众生活。作为信息社会的重要基石,电信运营商的灾后快速恢复与重建工作至关重要,特制定本运营商灾后重建方案。
一、灾情评估与准备
1. 紧急响应团队组建:立即成立由技术专家、应急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组成的灾后重建应急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迅速响应。
2. 灾情现场勘查: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结合地面人员,对受损区域进行全面勘查,评估通信基站、传输线路、数据中心等关键设施的受损情况。
3. 资源调配预案:根据灾情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物资(包括发电机、光缆、基站设备等)和人力调配计划,确保后续重建工作有序进行。
二、紧急恢复措施
1. 临时通信保障:在重灾区优先部署卫星电话、应急通信车等临时通信设备,确保基本通信需求得到满足。
2. 关键节点抢修:优先恢复医院、救援指挥中心、避难所等重要区域的通信网络,保障救援行动和民生需求。
3. 分阶段恢复策略: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主干后支线”的原则,分阶段推进通信网络恢复工作。
三、全面重建规划
1. 基础设施加固:对受损基站、传输线路进行加固改造,采用更耐候、抗震的`材料和技术,提升抗灾能力。
2. 冗余备份设计:在关键节点增设冗余设备和传输线路,实现网络自动切换和故障快速恢复,增强网络稳定性。
3. 智能化运维系统:引入AI、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建立智能化运维平台,实现远程监控、故障预警和快速定位,提高运维效率。
4. 应急预案完善:总结本次灾害应对经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整体应急响应能力。
四、社会协同与公众沟通
1. 政府合作: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形成合力推进灾后重建工作。
2. 产业链协同:与设备供应商、施工单位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紧密合作,确保物资供应和技术支持。
3. 公众宣传: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灾后重建进展,解答用户关切,增强公众信心。
五、总结与反馈
1. 效果评估:灾后重建工作完成后,组织专家团队对重建效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2. 持续改进:根据评估结果,不断优化重建方案,提升运营商的抗灾能力和服务水平。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16
为保障城乡人民生产生活、保障农业和春耕生产、保障防汛度汛安全、保障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水计财〔〕12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正值春耕备耕时期,也将进入汛期,克服气候、物质、资金、人力等条件的制约,扎扎实实做好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各项工作,保证最大限度、最短时间、最优质量完成受损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促进受灾地区早日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二、目标任务
4月底前,完成投资1427万元,完成工程量23万立方米,投工投劳26万工日,完成破裂水管修复2.913万米,解决5000人饮水困难。塌方水渠修复1.94万米。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月18日―20日)。从我县实际出发,进一步深入灾区调查研究,认真排查、核定和分析灾害损失,按照“轻重缓急、远近结合”的原则,把事关人民群众生活、事关春耕生产和事关江河防洪保安的水利基础设施修复放在优先位置,分项目认真编制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各乡(镇)要按照部署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全面修复阶段(2月21日―4月20日)。
1.在确保群众临时应急通水的基础上,加快乡村供水设施灾后重建工作,优先解决农村集镇以及居住较为集中的中心村的供水工程恢复重建问题,逐步解决联户和分散农户的供水工程恢复重建问题,保障灾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2月底前全面完成饮水设施修复。
2.全力抓好受损灌溉排涝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优先解决渠道、泵站、渡槽等工程因灾形成的突出问题,同时对直接影响春灌用水的其他建筑物,重点渠道和田间配套工程等抓紧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灌区春耕用水。抓紧开展受损防汛通讯设施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汛期通讯正常。3月底前完成灌溉设施及防汛通讯设施修复。
3.做好其他水利设施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优先修复重建受灾严重、产生次生灾害机率大的堤防、库坝、涵闸等水利设施,确保防洪、供水安全。4月底前完成其他设施修复,确保水利设施安全度汛。
各乡(镇)要采取有效的组织方式,把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落实到位。从2月20日起,实行水利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三日一报制度,各乡镇要将灾后重建工作进展情况每3日向我局水利股报送一次,并做好与我局相关股室的沟通衔接工作。这期间各乡(镇)要组织2―3次的自查,县水利局将安排抽查。
(三)督促检查阶段(4月21日―4月30日)。县水利局将于4月下旬开始,对全县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程进行督促检查。各乡镇要抓好工程扫尾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渡汛和春耕灌溉的用水需求。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抓好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水利站,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重建修复工作进度督查和信息报送。
各乡镇要建立和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责任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及时了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要尽快组织强有力的技术力量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重点工程的技术设计,做好技术对口帮扶和指导工作。要尽快组织强有力的施工队伍并积极发动群众,做好工程建设工作,确保抢修人员安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我局近期将实行分片分组到各乡镇帮助指导水利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灾后重建工作的责任,结合有关水利规划及年度水利建设任务,统筹考虑,优先安排灾后恢复重建投资,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保证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要发扬自力更生的精神,尽快行动起来,坚持以地方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充分利用自筹资金、银行贷款、保险支付、财政支持、岁修资金、水利基金等多种渠道筹集、落实好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要通过积极引导、发动群众自愿投工投劳等各种形式,动员一切力量,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省市将对受损乡村供水、灌溉排涝等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给予适当补助。要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用好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三)提高认识,加强防御。要高度重视随着天气转暖,冰雪融化集中且土质疏松可能造成的局部山洪、滑坡、泥石流、水质污染、水利设施受损、库坝、堤防出险等次生灾害。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做好防范工作,加强监测、监控,尽快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防洪安全。认真总结灾害过程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分析水利工程建设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切实提高水利设施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加强对春灌用水的督促检查,增加抗旱水源,确保春耕工作顺利进行。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17
为了能够迅速恢复并提升灾区通信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为灾区经济社会的全面恢复和发展提供坚实的通信保障,特制定本运营商灾后重建方案。
一、总体思路
在自然灾害发生后,运营商需迅速响应,以“快速恢复、科学规划、全面重建、适当超前”为原则,全面加快灾区通信基础设施的恢复与重建工作。通过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共建共享,确保灾区通信服务尽快恢复正常并适当超前发展,为灾区经济社会的全面恢复和发展提供坚实的通信保障。
二、工作目标
1. 短期目标:确保受灾区域通信基础设施的基本恢复,保障应急通信需求,确保灾区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中期目标:完成灾区通信基础设施的全面恢复与重建,实现灾区通信服务能力与灾前相当,并适当提升防灾抗灾能力。
3. 长期目标:构建高效、安全、可靠的公众通信网,助力灾区信息化建设,提升灾区的整体信息化水平,为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重点任务
1. 受损评估与规划
对受灾区域的通信基础设施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基站、光缆、传输设备等受损情况。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灾后重建规划,明确重建优先级和时间表。
2. 紧急应对措施
立即启动紧急应对措施,确保受损基站和传输设备的临时恢复,保障灾区基本通信需求。
调配备用设备,提供应急通信服务,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基础设施恢复与重建
对受损基站进行彻底维修或重建,确保其正常运转。
加强基站的抗灾能力,如增加备用发电设备、加固基站建筑等。
修复受损的光缆和传输设备,确保通信网络的`畅通无阻。
4. 提升防灾抗灾能力
对通信基础设施进行更加严格的抗灾检测和加固,提升整体防灾抗灾能力。
引入先进技术和设备,如无人机、卫星背包站等,提升应急通信能力。
制定和完善应急通信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
5. 信息化建设
打造网络化信息服务平台,助力灾区经济社会的信息化转型。
利用5G、千兆光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重建效率与质量。
加大高铁站、火车站等重点区域的共享建设,为灾区信息化建设提供良好环境。
四、实施步骤
1. 摸底选址:对受灾区域进行全面摸底,确定受损情况和重建需求,科学选址。
2. 设计评估:根据摸底结果,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并进行评估论证。
3. 规划会审: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会审,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 实施重建:按照规划方案,有序开展重建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灾后重建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
2. 落实重建资金: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确保重建资金到位。
3. 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4. 细化支持政策:制定和完善支持政策,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18
今年以来,我县连续多次遭受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特别是“7.11”“8.8”暴雨洪涝灾害,造成全县多个乡镇(街道)受灾,给人民群众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为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精心组织、分类指导、统筹实施,全面推进自然灾害受灾家庭过渡安置及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全力促进经济社会恢复发展,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社会主义现代化渠县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坚持安全至上、民生优先,本着群众自主自愿的原则,从受灾群众最直接、最迫切、最现实的需要出发,对受灾群众采取集中安置、投亲靠友等多种方式过渡安置,并积极引导受灾群众加快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早日入住安全住房,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尊重自然,科学规划。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恢复项目,条件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受灾户可自行选址重建,有集中选址的乡镇(街道)集中选址重建,并做到住房重建与防灾减灾有机结合。
(三)多措并举,协调推进。坚持与新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相关政策有机结合,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制定维修加固、重建住房、购买住房等优惠政策,统筹安排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受灾户自愿购买住房,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四)严格程序,阳光运行。应急期间临时生活救助政策落实及倒损住房恢复工作坚持以有关部门、所在乡镇(街道)公示认定的房屋、户数及人口为准(“一户多宅”和“一宅多户”的只能享受“一户一宅”和“一宅一户”的一次补助政策),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止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做到程序不减、周期缩短、依法推进,形成抓好灾后恢复的强大合力。
三、救助政策
(一)受灾群众生活紧急转移安置救助发放对象、标准、人员确定及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资金来源
1.紧急转移安置救助对象。因洪涝、地灾等自然灾害导致受灾群众住房存在安全隐患或威胁,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组织紧急转移安置的受灾群众。
2.紧急转移安置救助发放的标准。以受灾户实际转移安置人口为准,对因灾紧急避险、自愿投亲靠友转移安置的群众,一次性给予每人300元生活补助。
3.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直系亲属)按每位遇难者1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抚慰金。
4.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从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中列支。
(二)灾害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政策
1.住房受损救助对象。因暴雨洪涝、地灾等自然灾害造成正在居住的住房倒塌,或主体结构严重损坏且今年需要建房的;因自然灾害造成正在居住的'住房损坏需维修的。遵循“不建(修)不补、不购不补”的原则,其中:违建房屋、长期无人居住的废弃房屋、新建房后或易地搬迁后未拆除的旧房不纳入补助范围。
2.倒损住房重建补助标准。对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的受灾群众,县财政按户均3.5万元的标准给予受灾乡镇(街道)算账补助,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分档分级到户补助标准。
3.一般损坏住房维修加固补助标准。对城乡住房因灾损坏需维修加固给予补助,县财政按户均0.5万元给予受灾乡镇(街道)算账补助,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分档分级到户补助标准。
4.自主购房补助政策标准。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倒损住房判定结果,认定原址受地质灾害威胁不能重建,无法自行选址或集中选址重建的,受灾户可自愿购买本地住房,原宅基地上不得再建房屋。对自愿购买商品房或其它类型房的受灾户,参照倒损住房重建补助标准予以补助。
5.过渡期生活救助政策标准。对因灾住房倒损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给予临时生活救助,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补助金,救助期限不超过3个月。
四、救助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核定并发放”的程序组织实施。
个人申请:个人填报《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至8行;申请人户口簿主页复印件1张;银行卡复印件1张;房屋受损户需提供房屋毁损照片2张(1张为毁损全貌照片,1张为毁损房屋中有居住者)。
民主评议: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救助对象。
张榜公示:评议选出的救助对象在村(社区)范围内上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村(居)民委员会完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审批表》相关基础信息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接到村委会的申请材料后,组织开展评定与核查,经审查合格,上报《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审批表》至县应急管理局。
县级核定发放:县级应急管理局组织核定,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会同县财政局协调金融机构统一通过“一卡通”平台打卡直发到户。
五、时间安排
灾后房屋恢复重建分四个阶段进行:
调查核实阶段:在20xx年10月底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县级部门组织现场调查、审核、分类、登记造册,确定重建对象。
规划选址阶段:在20xx年11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提出毁损农房恢复重建的规划(包括选址建设地点)。
组织实施阶段:在20xx年5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住建部门严格把关,加强日常监管,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核查验收阶段:在20xx年6月底前,由应急、住建、财政、自然资源、审计等部门检查验收并督促灾民如期入住新居。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是洪涝灾害受灾家庭过渡安置及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强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县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基础工作,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紧制定细化方案,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监督管理,严格执纪问责。坚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资金支付程序,坚决杜绝挪用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县监委牵头相关部门要深入村组、农户,对救助资金的落实、倒损住房恢复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19
为了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下是汛期灾后重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抓好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尽快恢复受灾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把洪涝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主要目标
1. 保障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治疗、有卫生防疫。
2. 恢复基础设施:尽快完成农村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工程恢复正常,基本完成农村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各项任务。
3. 重建住房:全面完成倒塌住房与D类危房重建、其他受损住房维修,保证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4. 恢复农业生产:农村受灾种养业全面恢复,受损学校、卫生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检测、修缮(重建)完成。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1. 及时开展排水除涝
组织机具、排灌设施对农田、大棚、集镇街道、村组等水淹区域开展排水除涝,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加快疏浚沟河,对水淹农田及时清沟除渍,旱地要及时排除积水,水田要尽快排除积水,及时开展补种改种。
2. 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
全面做好受灾群众核查,为因灾转移安置的群众提供临时性救助。
重点关注“三户两体”(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和老少病孤残、烈士遗属及抗美援朝老兵等困难群体)水退返家后家庭生活情况,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3. 抓好受灾贫困群众帮扶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开展受灾情况调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全面加强救助帮扶。
调整完善“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确保贫困群众收入不减、“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达标。
4. 抓好种植业生产恢复
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查灾核灾,全面掌握农作物受灾情况。
对尚能恢复生长的作物加强田间管理,对绝收田块尽快改种补种。
修复、重建损毁的农业设施大棚。
5. 抓好畜牧业生产恢复
迅速组织查灾核灾,重点摸清规模养殖场户受灾、受损情况。
修复损毁的畜禽圈舍和基础设施,全面消毒,恢复补栏条件。
加强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和动物疫病免疫接种。
6. 住房及市政设施恢复重建
加快倒塌住房和受损住房的重建、修缮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修复受损的市政设施,如道路、桥梁、排水系统等。
7. 其他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修复受损的`电力、通讯、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确保灾区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归口调度、高效运转。
2. 细化工作责任
明确各专项工作组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3. 强化沟通协调
加强与上级部门、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
4. 优化服务保障
简化工作程序,开辟“绿色通道”,推动恢复重建工作提速增效。
5. 严明工作纪律
加强督查督办,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措施不力、进度缓慢、工作被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6. 加大宣传力度
广泛宣传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的典型人物、感人事迹和成功经验,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20
汛期自然灾害,如洪水、泥石流等,往往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也对当地基础设施、农业生产、社会经济等造成严重影响。为迅速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汛期灾后重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迅速启动灾后重建工作,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全力推进,确保灾区尽快恢复生机与活力。
2、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民生:把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放在首位,优先解决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和生活救助问题。
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根据灾区实际情况,科学制定重建规划,统筹考虑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在灾后重建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合力。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解决住房、交通、水利等关键领域的重建问题,分阶段、分步骤推进灾后重建工作。
二、主要任务
1、灾民安置与救助
立即设立临时安置点,为受灾群众提供安全、卫生的居住条件。
发放生活救助物资,包括食品、饮用水、衣物、被褥等,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开展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关注受灾群众的心理健康。
2、基础设施抢修与恢复
优先抢修受损的道路、桥梁、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确保交通畅通、信息联通。
对受损的水利设施进行紧急修复,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恢复供水、供气等公共服务设施,保障灾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3、住房重建
对倒塌和严重损坏的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制定住房重建规划。
采取政府补助、社会捐助、个人自筹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支持受灾群众重建家园。
推广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提高住房的安全性和舒适度。
4、农业生产恢复
对受损的农田进行整治和修复,恢复农业生产能力。
提供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支持受灾农民开展生产自救。
加强农业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技能。
5、生态环境修复
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评估和修复,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林建设,恢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6、防灾减灾能力提升
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加强气象、水文等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灾害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推广灾害风险管理和应急避险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灾后重建工作有序进行。
2、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同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3、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灾后重建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物资等的监管力度,确保灾后重建工作公开透明、廉洁高效。
4、注重舆论引导: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发布灾后重建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灾后重建的良好氛围。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21
在自然灾害发生后,运营商作为社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迅速恢复通信服务、保障社会稳定和民众生活的重要责任。为了全面加快灾区通信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灾区通信服务尽快恢复正常并适当超前发展,为灾区经济社会的全面恢复提供坚实支撑,特制定本运营商灾后重建方案。
一、工作重点
1.初步评估与规划
立即组织专业团队对受灾地区进行初步评估,明确通信基础设施的受损情况,包括受损基站数量、受损程度及原因等。
根据评估结果,结合当地灾情救援需求,制定灾后重建的总体规划和详细实施方案。
2.紧急应对措施
优先保障员工安全,确保所有受灾地区的员工得到妥善安置。
立即启动紧急维修机制,对受损基站进行紧急维修,调配备用设备,确保通信服务的.基本运转。
提供应急通信服务,如临时基站、卫星电话等,保障灾区救援指挥和民众通信需求。
3.全面恢复与重建
对受损严重的通信基础设施进行彻底维修或重建,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
加强基站的抗灾能力,如增加备用发电设备、加固基站建筑等,提高网络防灾抗灾水平。
修复和重建受损的通信光缆和传输设备,确保通信网络的完整性。
4.公众通信网高起点重建
以需求为导向,恢复重建固定通信、移动通信和互联网,建设先进实用、覆盖完善、高效高质的公众通信网。
结合灾区重建规划,统一规划建设通信业务用房、通信管道以及无线通信基站,统筹市电引入、发电机组、蓄电池配备等电源建设。
5.应急通信系统建设
总结洪灾等自然灾害的通信保障经验,结合国家应急通信体系建设规划,提升应急通信能力。
构建天地一体、高效协同的应急通信体系,确保紧急情况下各级政府的指挥调度畅通无阻。
6.助力灾区信息化建设
打造网络化信息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综合信息服务,助力灾区经济社会信息化。
利用5G、千兆光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灾区数字化转型,提升重建效率与质量。
二、实施步骤
1.摸底选址与设计评估
组织专业团队深入灾区,全面摸排通信基础设施受损情况,科学选址,确定重建项目。
进行设计评估,确保重建方案科学合理、经济可行。
2.规划会审与立项批复
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重建方案进行会审,确保方案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要求。
完成立项批复,明确项目资金、建设周期等关键要素。
3.物资采购与施工建设
根据重建方案,开展物资采购工作,确保所需设备、材料及时到位。
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
4.验收评估与总结提升
完成重建项目后,组织验收评估工作,确保项目质量达标。
总结重建工作经验教训,为今后类似灾害的预防和处理提供借鉴。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重建工作。
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落实重建资金
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资金支持,确保重建项目资金充足。
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高效使用。
3.强化部门协同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
4.细化支持政策
制定详细的支持政策,为重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22
近期,我地区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洪涝暴雨灾害,这场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也对基础设施、农业生产、社会秩序等方面造成了严重破坏。面对灾后的满目疮痍,我们深知重建家园、恢复生产、重建美好生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为了科学有序地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综合施策、科学规划、高效执行,全面恢复受灾地区的`基础设施功能,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重点围绕住房重建、基础设施修复、农业生产恢复、生态环境修复、社会心理援助等方面展开工作,确保灾后重建工作既注重当前急需,又兼顾长远发展。
二、主要任务
住房重建与安置:迅速评估受损房屋情况,制定分类重建计划,优先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对于无家可归的群众,提供临时安置点,并加快永久性住房建设进度。
基础设施修复:优先修复受损的道路、桥梁、供水、供电、通讯等关键基础设施,确保交通畅通、生活便利。同时,加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农业生产恢复:组织农业技术专家深入灾区,指导受灾群众开展抢收抢种、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对受损农田进行整理修复,提供必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和资金支持,帮助农民尽快恢复生产。
生态环境修复:加强灾区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修复方案。重点修复受损的林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防止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
社会心理援助:关注受灾群众的心理健康状况,组织专业心理咨询师和心理志愿者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调适能力。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加强政策扶持: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对受灾群众在就业、创业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注重科技支撑: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灾后重建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灾区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加强监督评估:建立健全灾后重建工作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重建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灾后重建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无私奉献。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克时艰,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为受灾群众早日重建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23
为了迅速恢复并提升通信服务能力,确保通信基础设施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运营商灾后重建方案。
一、总体思路
1. 系统规划,科学选址:结合灾区实际情况,系统规划通信基础设施重建方案,科学选址,确保基础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快速响应,高效推进:迅速启动灾后重建工作,高效推进各项任务,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恢复通信服务。
3. 共建共享,协同合作:加强运营商之间的合作,共建共享通信资源,提高重建效率和质量。
4. 适当超前,提升能力:在恢复原有通信能力的基础上,适当超前发展,提升通信网络的防灾抗灾能力和服务质量。
二、工作目标
1. 短期内恢复灾区通信服务,确保基本通信需求得到满足。
2. 中长期内优化通信网络结构,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实现通信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3. 助力灾区信息化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
三、重点任务
1. 受损评估与规划
对受损通信基础设施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基站、光缆、传输设备等。
制定详细的重建规划和方案,明确重建项目、时间表和资金需求。
2. 紧急应对措施
立即启动紧急应对措施,确保受灾地区通信基础设施的临时运转。
调配备用设备,提供应急通信服务,保障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基站恢复与重建
对受损基站进行彻底维修或重建,确保其正常运转。
加强基站的抗灾能力,如增加备用发电设备、加固基站建筑等。
4. 光缆与传输设备修复
对受损光缆和传输设备进行紧急修复和重建,确保通信网络的连通性。
提升光缆的抗洪能力,预防未来灾害对通信设施的破坏。
5. 公众通信设施建设
加快灾区安置点公众通信设施建设,实现受灾群众居民安置点的`通信覆盖。
恢复农村灾区正常通信能力,确保灾区群众回迁后的正常通信服务。
6. 应急通信系统建设
总结洪灾通信保障经验和问题,提升应急通信能力。
构建天地一体、高效协同的应急通信体系,保障紧急情况下各级政府的指挥调度。
7. 信息化建设与数字化转型
利用5G、千兆光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灾区数字化转型。
打造网络化信息服务平台,助力灾区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灾后重建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2. 落实重建资金:积极争取政府项目资金支持,加大自筹资金力度,确保重建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3. 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其他运营商和社会各界的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4. 细化支持政策:制定并细化灾后重建支持政策,为重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5. 加强质量把控: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体系,确保重建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24
近期,我乡镇遭受了严重的暴雨袭击,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重建美好家园,特制定本灾后重建方案。
一、总体目标
保障民生:优先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包括临时安置、食品供应、医疗救助等。
恢复基础设施:快速修复受损的道路、桥梁、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确保交通畅通、信息无阻。
重建家园:对倒塌或严重损坏的房屋进行重建或修缮,确保受灾群众有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恢复生产:帮助受灾企业和农户恢复生产,减少经济损失,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二、具体措施
成立灾后重建领导小组
由乡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灾后重建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紧急救援与安置
设立临时安置点,为无家可归的群众提供安全住所和必要的生活物资。
加强医疗救助力量,确保受伤群众得到及时救治。
发放救灾款物,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基础设施抢修
优先修复受损严重的道路、桥梁,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能够顺畅通行。
抢修电力、通信设施,恢复供电和通讯能力。
加强水利设施检查和维护,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住房重建与修缮
对倒塌或严重损坏的房屋进行鉴定评估,制定重建或修缮计划。
争取上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提供资金、技术和物资援助。
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加快住房重建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农业生产恢复
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受灾农户开展灾后自救。
发放农业生产资料,如种子、化肥、农药等,帮助农户恢复生产。
加强病虫害防治和农田排水工作,减少灾害损失。
心理疏导与社会救助
开展心理疏导服务,帮助受灾群众缓解心理压力和情绪困扰。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长期救助和支持。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资金支持。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灾后重建工作监督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灾后重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推进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重建美好家园。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25
按照全省、全市灾后重建工作会议要求,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全县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恢复灾后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握“民生优先、救急先行、统筹兼顾、安全第一、保护生态、分步实施”的原则,以保障安全和改善民生为核心,按照省委“四个全力抓好、一个全面加强”工作要求,树立民本意识、长远意识、项目意识,科学评估、系统谋划,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精准施策、务求实效,切实做到灾后恢复重建与促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与防止因灾返贫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与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统筹做好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商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
(二)工作目标。力争灾后1个月内完成重要受损市政设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维修抢通任务,保证受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需求;力争3个月内完成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市政等基础设施及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除险加固和功能全面修复,恢复城乡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力争1年内受灾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
二、加快重点领域恢复重建
(一)市政设施恢复重建。坚持“先修复、后提升”,加紧修复受灾地区损毁水、电、路、气、通信、环保等市政设施,开展窨井、电线杆、危桥病桥、道路塌陷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确保灾区群众出行和饮水安全。统筹城镇防洪与内涝防治、水资源供给与水安全保障,系统推进排水防涝、蓄水空间、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重点实施排水管渠、排涝泵站等排水防涝设施工程,加快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二)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按照提档升级要求,有序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在充分保障交通运输需求和群众出行需要基础上,提升抗灾能力。建立健全交通应急体系,优化完善跨部门联动机制,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调度与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三)能源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围绕“保用电、保用油、保用气”,全面开展电网设施受损评估、抢修重建,保障灾区生产 生活用电;改造油料储备设施,加强油品调度,保障供油基本稳定;抓紧完成受灾油气管道除险加固工作,确保灾区生产生活用气稳定充足供应。对存在隐患的电网、油气管道风险点进行全面评估,按照长期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进行升级改造。
(四)通信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做好通信设施排查检修,加快推进受损通信基站、线路的维修、重建,确保满足灾区通信需求。全面提升灾害易发区域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完善覆盖全县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应急通信网络指挥系统和应急通信保障设备。
(五)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以保障秋季开学和灾后无大疫为重点,优先做好水毁学校和医院维修恢复、设备器材抢修补充工作,确保正常教学、就医秩序。抓好损毁养老、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社会福利等设施修复重建,尽快推动公共服务设施恢复正常运转。
(六)加快城乡住房恢复重建。组织开展倒损房屋核查鉴定和隐患排查,摸底调查因灾倒塌和受损的房屋情况,逐户建档立卡。抓紧修复因灾损毁的农村供水设施和污水管网设施,加快已改农厕损毁情况统计和重建工作,做好损毁农村卫生服务站、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垃圾处理转运等基础设施修复重建。按照上级政策精神和绿色环保要求,提倡采用装配式建筑进行统建。
(七)农田水利设施恢复重建。抓紧修复损毁的农村供水和各类闸、涵、桥等水利设施,确保防汛安全、饮水安全及农业灌溉等用水需求。认真分析现有防洪体系短板弱项,针对性实施一批骨干河道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加快实施平原洼地治理和低洼易涝农田治理项目,提升重点河道行洪泄洪能力和农田灌溉排涝能力。因地制宜组织补种、改种、抢种,加强肥水管理、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控,做好养殖场所消杀,强化畜禽免疫,严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尽快谋划一批修复、改建、重建高标准农田和畜牧养殖、特色农业等项目,稳步提高灾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基本农田面积和粮食产能稳定。
(八)工商业复工复产。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纾困惠企政策,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帮助受灾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灾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对受灾严重且符合规定的企业,自20xx年8月起可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3个月。在财税、金融、土地、社保、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减轻企业、商户负担,帮助渡过难关。实行新增工业用地出让年期不超过“20年有条件续期”的土地供应政策,鼓励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方式使用工业用地的土地供应政策。尽快在具备供应条件的工业用地中挑选一批土地,按照租赁方式或弹性年期方式研究供地方案,满足灾后重建企业的用地需求,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加快土地消化盘活,按照“增存挂钩”机制要求,通过积极消化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用地,释放更多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各类灾后重建企业用地做好指标保障,确保项目用地落实到位。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开发满足个体工商户需求的信贷产品,积极开展走访宣传活动。推动重点项目复工建设,及时解决项目复工面临的交通运输、生产要素供给、设施修复等问题,计划开工重点项目要按期开工。恢复重建受损的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带动灾区群众致富增收。
(九)生态修复和防灾减灾。加快推进损毁的重点自然保护地、林地修复和重建,恢复正常保护管理能力和生态功能。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综合整治,消除污染隐患。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加强县、乡应急管理、应急救援“一队一办一库”建设,提升应急抢险救援装备配置和基层备灾能力水平,建立完善救灾储备物资调运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避难场所建设。
三、有序开展灾后重建重点工作
(一)迅速开展查险排险除险。全面开展以沙河综合治理与开发项目为重点的除险加固水利工程建设。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对当前急需除险加固的堤防工程、水闸工程、护岸工程要立即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度汛安全;暂无法及时处理的,要备足防汛物料,加强防守,制定切实可行的抢险预案,力保险情不再发展,待汛期过后尽快除险治理。对受灾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通信设施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除险和安全鉴定,分类修缮加固重建。结合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做好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灾后恢复生产、安全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完善综合防灾体系,做好汛前防汛抢险技术培训工作,为最大限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提供技术支撑和科学研判。
(二)努力确保社会安定。保证生活常用物品供应,强化粮食及加工制品、肉、蛋、奶、蔬菜等应急供应,建立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加大在建工程项目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化解整改力度,建立重大隐患跟踪督办制度,超前处置重大险情。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着力提升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保障民众食品质量安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加工安全,排除生产、仓储、运输等环节可能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风险隐患,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三)做好灾情评估。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准确的原则,积极配合上级联合调查组开展灾情调查,及时将自查结果上报,合理确定受灾区域范围、受灾损失等。采取县乡全面普查的方式,扎实做好城乡住房、非住宅用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资源与生态环境、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领域灾情评估和统计。
(四)分类制定政策。要根据灾害损失情况、环境和资源状况、恢复重建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研究制定恢复重建支持政策。发展改革、财政、金融、民政等部门及慈善机构在整合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市部门相关资金以及社会捐助等基础上,再着力争取一批资金用于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自然资源部门要着力保障灾后重建项目用地指标,加大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力度。金融机构要加大贷款投放,提升对受灾地区“三农”、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受灾地区普惠小微贷款延期率和信用贷款占比,对受灾情影响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少服务收费等多种方式降低受灾企业融资成本。保险机构应集中调配查勘资源,建立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确保应赔尽赔、能赔快赔。积极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失业保险费率降低至1% 、工伤保险费率降低50%,政策延续实施至20xx年4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因灾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将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对受灾困难家庭中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20xx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税务部门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损毁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要加大对灾区有关企业的扶持力度,出台相关政策,帮助受灾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民政部门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有效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捐赠一批资金用于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
(五)科学编制规划。按照近期、中期、远期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十四五”专项规划,明确主要任务、具体举措和项目清单,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制定全县灾后重建整体规划。同时,各有关部门制定灾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农田水利设施恢复重建、防止脱贫群众因灾返贫、交通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网络通信和电力领域灾后恢复重建等方案。
(六)建立灾后重建项目库。坚持“项目为王”,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在水利防洪排涝设施、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通信设施、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等领域,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推动实施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纳入国家、省“十四五”相关专项规划。建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总投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直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不改变规模、不改变原线路走向、不新增用地的水毁水利、交通类修复项目,直接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直接开展施工图设计审查。对选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优先保障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项目用水用电用能。对群众生产生活急需的项目,要加强政务服务保障能力,提高服务意识,简化审批手续,下放审批权限,加快审批进度,抓紧启动实施。
(七)加快组织实施。将总体规划和各专项方案作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依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重大事项及问题,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确需调整规划的按程序报批。各部门要按照规划体系明确的任务进一步细化落实具体举措,将每一项任务工程化、项目化,实行挂图作战、台账管理,加快各项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实施。
四、实施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更好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精准施策,扎实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重建美好新家园。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上阵、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当好操盘手、盯住具体事,把大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有力、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和驻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商水县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恢复重建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严格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实施情况的督促指导,对落实不力的地方或部门进行通报或约谈。各部门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灾后恢复重建进度开展相关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资金使用关、廉洁安全关,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26
今年入汛以来,我县遭遇多轮持续强降雨过程,特别是6月16日以来,我县遭遇特大暴雨袭击,15个乡镇24小时雨量突破历史极值,11个乡镇雨量超300毫米,暴雨时段集中,短时雨强高,累积雨量大,境内“一江两河”均发生超警超保洪水,黄潭河蓝溪水文站超警戒4.62米、超保证3.12米,汀江干流上杭水文站超警戒3.05米、超保证1.05米,旧县河梅溪站超警戒1.68米、超保证0.68米,全县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极为严重,因灾倒损房屋众多。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帮助受灾无房可居群众恢复重建,重返家园,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灾后重建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科学重建方针,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科学有序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力争灾后重建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帮助受灾群众早日重建家园。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必须建立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灾害评估,考虑经济、社会、文化、自然等方面因素,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先急后缓、统筹安排,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农村住房灾后重建要从灾区实际出发,尊重民意、注重实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界定适宜重建和不适宜重建的区域,调整优化城乡布局、人口分布、产业结构。
3.群众自救、政府帮扶。农村住房灾后重建贯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方针,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受灾地区干部群众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把政府救助、社会援助和生产自救结合起来,共同推进灾后重建。
4.公开公正、规范运作。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规范运作。倒损房屋重建规划、选址定点、对象确认、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政策优惠项目等内容,应在受灾群众所在乡镇及村、组进行公示。
(三)目标任务
20xx年农村住房灾后重建要于20xx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工,20xx年春节前全面搬入新居。
二、重建对象
(一)符合对象
农村住房因自然灾害造成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法正常居住;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为危房,经鉴定无法居住;受地质灾害威胁原址不能居住,必须搬迁重建的农村住户。以上三类重建对象须同时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规定。
(二)不符合对象
1.受灾前已另建住房或在本辖区内另购住房的(以上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为准);
2.受灾前已不再作为居住使用的老旧住房的;
3.住房有一定损坏,但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修复或加固后仍可居住的。
(三)取消重建资格对象
1.符合重建要求,但不按规定时限拆除旧房或拒绝拆除旧房的;
2.主动向政府提出放弃住房重建资格的;
3.受灾后故意临时拆分户口想多享受重建政策的;
4.不按政府有关重建规定、标准要求实施重建的。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认定(7月15日前)。灾情稳定后15个工作日内,县政府组织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进行调查,完成灾后重建户分类认定与识别。
1.重建资格认定。由县应急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认定,乡镇配合实施。
(1)因灾倒塌(严重倒损)导致无法居住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开展核查认定工作;
(2)因灾造成危房导致不可居住的,由县住建局牵头,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开展核查认定工作;
(3)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的,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开展核查认定工作。
2.重建户家庭分类认定。由县民政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等部门进行对象分类识别,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分类识别结果进行建档。重建户家庭分类,分为一般重建户和重点重建户两类:
(1)一般重建户:指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家庭。
(2)重点重建户: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残疾人家庭、低收入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脱贫户(含监测对象)以及其他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
3.重建申请。由乡镇组织符合重建条件的家庭,以户为单位填报重建申请表,并按重建户申请、村委会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的程序实施,尊重群众意愿,按照集中重建、分散重建和进城购房等分类,逐户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汇总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基本情况,经县政府审批后报市政府备案。
(二)农村住房重建
1.规划设计(7月20日前)。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按照有利于防灾避灾、发展生产、方便生活、交通出行的要求,避开地质灾害点、洪涝易发地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二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等,做好重建选址和规划。集中重建的要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合理规划用地;分散重建的要指导灾民充分利用旧宅基地、空闲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除外)实施重建;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村及周边村庄用地确实紧张的,可引导建设多层公寓单元式住宅小区,实施统规统建。涉及具体选址位置和目前村庄规划相冲突的,可先行科学规划灾后重建选址用地,后续同步完善村庄规划修编工作,先行出具用地红线图和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意见函)。符合农村住房灾后重建资格的'重建户每户面积限额为八十平方米至一百二十平方米。利用荒坡地、村内空闲地建房或者对原旧住宅进行翻建的,可以适当增加面积,但增加的面积每户不得超过三十平方米。具体审批按照《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县住建局牵头,无偿提供形式多样,符合经济、安全、实用、节能、抗震要求的农房建筑风貌图集。
2.实施重建(10月底前)。一是确定重建方式。允许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和分散重建,鼓励进城购房。二是明确责任主体。集中重建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支持;分散重建在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重建户自行组织,镇、村在安排土地、办理手续、采购建材等方面给予协助。三是选好施工队伍。统规统建的项目工程要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建筑企业承建,队伍可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确定。
3.竣工验收(11月底前)。统规统建的房屋要在11月底前基本完成重建,县政府组织住建、应急管理、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和相关乡镇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完整档案,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确保质量。分散重建的由各乡镇组织镇、村宅基地审批人员、网格员到场验收,复核房屋位置、面积、层数、层高是否与审批内容一致,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确保质量。
4.审批发证(12月底前)。农村住房灾后重建户经镇、村选址同意建设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但需在六个月内完善用地审批手续。集中重建的房屋,自然资源部门要根据重建户申请,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5.质量监督(全过程)。由县住建局指导涉及灾后重建的乡镇,对统规统建达到规模以上的工程纳入质量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乡镇专职管理人员、工程施工专业管理人员对分散重建工程全程落实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监管服务,住建部门靠前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发动村干部、群众参与监督,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6.扶持政策
(1)根据闽减办〔20xx〕10号文件,省级及以上财政对农村住房因灾倒损需要重建的重点重建户每户补助5万元,对一般重建户每户补助4万元。
(2)市级对农村住房因灾倒损需要重建的重点重建户每户补助1.5万元,对一般重建户每户补助1万元(若20xx年农房灾后重建市级补助标准有调整,按调整后补助标准执行)。
(3)县级对农村住房因灾倒损需要重建的重建户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重建并搬迁入住的,给予一定奖励:20xx年10月31日(含)前完成重建并搬迁入住的,给予每户奖励2万元;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15日(含)前完成重建并搬迁入住的,给予每户奖励1.5万元;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1月30日(含)前完成重建并搬迁入住的,给予每户奖励1万元;奖励资金在重建户搬迁入住并经相关单位验收之后予以一次性兑现,20xx年春节前未搬迁入住的不予以奖励。
(4)对重建过程无房可住人员,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灾后民生救助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每月1000元/人补助标准进行过渡期生活救助,救助期限3个月。3个月后仍有生活困难的,可再发放3个月。
(5)对已列入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内,受地质灾害威胁需避险搬迁并拆除全部旧宅的农户,给予每户5万元补助(原址重建的不予补助),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6)对重建户,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及财政局免收不动产权证书工本费、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土地勘测定界图测量费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费、集中安置区土壤污染调查费、林地报批服务费等聘请中介完成工作经费由所在乡镇统筹解决。
(7)统规统建的小区配套设施建设,采取由乡镇组织、部门支持、企业让利、社会捐助、群众投工投劳等多渠道解决。县交通运输局要将小区外属于农村公路路网内道路列入20xx年省级农村公路补助计划;县水利局要将小区通水列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
(8)发动社会力量,采取对口支援、慈善捐助等办法帮助农村住房灾后重建。人保财险上杭支公司按照《20xx年上杭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协议》有关条款,对经县级政府或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确认,住房因灾或受灾害影响造成房屋已不可再居住,需要进行重建的,按叠加保险后最高额度4万元给予理赔。
(三)进城购房
1.县级对农村住房因灾倒损具备重建资格的重建对象,选择在上杭县城购买新建商品房安置的,在规定时限内选好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办理交房手续,在省、市补助的基础上,由县财政给予每户进城购房户补助2万元,并给予一定奖励:20xx年7月31日(含)前完成的,给予每户奖励2万元;20xx年8月1日至8月15日(含)完成的,给予每户奖励1.5万元;20xx年8月16日至8月31日(含)完成的,给予每户奖励1万元;20xx年9月1日至9月15日(含)完成的,给予每户奖励0.5万元;奖励资金在购房户搬迁入住并经相关单位验收之后予以一次性兑现,20xx年春节前未搬迁入住的不予以奖励。
2.金融、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落实购房优惠政策,对重建对象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免征契税,免收不动产登记费。鼓励县内金融机构开发金融产品,加大对重建对象购房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其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购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按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最优惠政策。
3.对重建对象在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在购买前向房地产企业出示相关部门认定的受灾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现行的市场价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套1-5万元的优惠。
4.对重建对象购买成套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将户口迁入城镇落户,其医疗、社保、教育享受城镇居民的同等政策。
四、工作机制
(一)成立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
县政府成立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推进我县灾后重建工作,确保灾后重建对象认定准确、政策落实落细、措施具体到位、保障有效有力,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
(二)建立健全“四落实”工作机制
1.落实一户一档管理。建立农村住房灾后重建档案管理制度,从户报、村评、公示、乡审、县定等每一程序进行登记造册、按户建立档案。
2.落实干部挂钩帮扶制度。采取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指定干部包户的灾后重建成果挂钩帮扶制度,确保每一户重建户都有一名以上帮扶责任人挂钩。挂钩帮扶干部定期入户实地走访帮扶,掌握重建进展、政策落实、问题困难和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帮助重建户解决重建过程中的实际困难问题。
3.落实重建户明白卡监督机制。强化重建工作的透明度和责任落实,对每一户重建户设立重建户明白卡,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一印制或制作,张贴或挂在重建户醒目位置,注明详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落实“四到场”质量监督。分散重建户从宅基地审查到竣工验收,乡镇要做到: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施工关键节点巡查到场、村民住宅竣工验收到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建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全力攻坚,确保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有序开展,按时完成任务。
(二)各司其职,落细落实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县应急管理部门要牵头负责灾后重建的情况沟通、信息汇总和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县财政部门要及时筹集拨付补助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用地审批等工作;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脱贫户(含监测对象)识别等工作;县住建部门要宣传推广农村建房标准图集和农村建房质量安全意识,并做好技术指导、统规统建工程质量监督和建筑工匠技能培训。
(三)加强监督,规范有序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对重建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督查力度。加强资金使用检查和监督,对违规操作、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于分散自行重建的,要严格检查和审计各类补助资金是否按时按标发放到重建户手中。要严把重建对象审核关,对弄虚作假,隐瞒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建房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27
近年来,我镇遭遇特大汛情,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电力等各个领域普遍严重受损。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灾后重建工作有序进行,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民生放在优先位置,把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和恢复重建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有效组织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切实依靠群众,充分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迅速开展抗灾自救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把关系民生和受损最严重的项目放在首位,重点解决群众吃穿、住房、就医、行路、通讯、生产等问题,确保受灾群众吃穿住和基本的出行得到保障。
(二)“先急后缓、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灾后重建既要立足当前,全力以赴保民生、保生产、保稳定。又要着眼长远,根据此次灾害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做好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中长远建设规划。
(三)“统一领导,分块负责”的工作原则。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灾后重建体制。
(四)“政府支持、群众参与”的.工作原则。灾后重建工作由政府主导,同时,要广泛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动员受灾群众主动参与,形成灾后重建工作合力的格局。
三、工作重点
(一)继续排查汛情。各村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组织人员不间断对河提、水库、堤坝等重点区域进行排查,做好巡查记录,备好防汛物资。
(二)保障群众生活。督促水厂和供电部门尽快恢复水电供应,保障群众日常生活。对因灾造成种植业、养殖业、产业、住房、基础设施损害、贫困户受灾抓紧组织与保险公司对接,争取依法依规赔付。所有进水的农户,造成的损失,全部进行登记,保留凭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帮助。
(三)做好生产自救。
一是统筹做好早稻排水、抢收、烘干、入库工作。
二是重点抢救受洪涝灾害较轻田块,做好以排水退水、病虫害防治为中心的田间管理工作,清水洗苗、排水露田、查苗补苗、喷施叶面肥、追施速效肥料等,努力促进农作物苗情转化。
三是对已绝收死苗的田块,按照退水情况,因时、因地制宜,补种改种“倒种春”、早熟玉米、荞麦、红绿豆、秋大豆、速生蔬菜、秋延蔬菜等市场销路好、高产和高效的作物。
四是抓紧清扫消毒。凡是进水的村民组要逐组逐户清扫、消毒,确保不落一户,其他村民组必须始终保持干净整洁卫生,尽快恢复到灾前水平。对仍未退水的地方,引导群众不要光脚下水,以免因水体污染造成皮肤病。
(四)紧抓抢险恢复。对已经发生的水毁、塌方、崩塌造成的水利、交通等影响通行安全、二次防汛安全的工程路段要立即组织抢修恢复,坚决杜绝发生次生灾害的可能。对因灾可能发生的新的塌方、新的危房影响群众生命安全的地方,要立即安排专人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消除隐患。
(五)组织排涝露地。对仍有内涝积水的区域,动员一切力量,抓紧排涝,抢分夺秒在最短的时间内,使秧苗露出来、使群众能回家、使环境清理卫生防疫能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灾后重建工作的任务重、时间紧,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打硬仗的准备,要明确分工和责任,确保灾后重建的各项工作能迅速落实到位,确保灾后重建与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
(二)加强管理,严格救灾物资、资金的使用和监督。所有救灾资金、物资实行专项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挤占、挪用,确保做到专款专用。要严格救灾资金、物资发放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督查,确保灾后重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掌握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灾后重建中不等不靠、积极作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肯定和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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