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记者刘开雄)记者21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决定在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
这16个省市分别是上海、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
据了解,试点政策主要针对境内非金融企业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且专项用于支持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相关规定条件的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
试点政策允许这类项目更少占用企业全口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从而扩大投资绿色发展或低碳转型项目企业的跨境融资规模上限,同时相关外债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提升绿色外债业务办理便利化水平,有利于吸引全球金融资源向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有序聚集。
本文链接:http://www.vanbs.com/v-146-5078.html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多个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
相关文章:
计算机专业社会实习报告02-06
经典哲理的人生语句90条11-09
经典人生哲理励志故事09-02
二年级上册名言警句08-02
检验员个人总结简短10-05
防水工程承诺书01-02
个人林地恢复承诺书12-05
秋季运动会广播稿加油稿01-07
中层干部培训心得体会12-28
双城记英文读后感10-05
大学生实践活动感悟08-16
写家乡的田园风光作文02-28
话题作文:让世界充满爱02-19
春天的谚语12-05
重阳节的传说10-19
2025年内蒙古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7月24日至8月10日07-25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录取分数线2024年是多少分(附各省录取最低分)12-10
学会做21世纪的班主任07-23
创建文明校园的宣传标语01-07
《笑猫日记》 读书心得09-20
政治经济学论文范文10篇08-15